名 称 防尘水幕 隔爆水棚 阀门 防尘、注浆、注氮管路 束管 消防材料库 火源点 净压水池 3、安全监控系统图
名 称 甲烷传感器 图 例 要 求 标明管路直径、长度 标明束管芯数、长度 红 色 红 色 3 × m× m消火 V: m 标明水池容量 图 例 要 求 注明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CH4 复电浓度 一氧化碳传感器 风速传感器 温度传感器 烟雾传感器 风压传感器 风门开停传感器 设备开停传感器 风筒传感器 馈电传感器
COV注明报警浓度 T YPKFTKD 6
三 矿图的精度
第17条 绘制方格网时,打印图纸误差每一格网不超过0.2mm,图廓边长不大于0.3mm,图廓对角线不大于0.4mm。
第18条 地面控制点绘制误差不大于图上0.2mm,重要地形地物轮廓对附近控制点的平面位置应不大于图上0.6mm,次要地物轮廓应不大于图上0.8mm,井下控制点的绘制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3mm,按实际比例尺绘制的主要巷道轮廓与最近控制点位置应不大于图上0.6mm。
第19条 所绘制图例符号与现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等规范所规定的尺寸应相符。 四 图 签
第20条 具体图签式样 山西 XXX 煤业有限公司 X X X 采 掘 工 程 平 面 图 制 图 审 核 生产技术科长 地 测 科 长 总 工 程 师 矿 长 比 例 尺 图 号 资 料 来 源 成 图 日 期 其外线尺寸为150mm×170mm,边框线条粗0.3mm。
矿图右下角图签按“图例”第573条绘制,即地质图图签。将“校对”改为“审校”,根据需要,可将 “矿长”改为“经理”。图签中每栏都必须签名。图纸编号指在交换图目录中的顺序号,一种几张的图纸编同一个号。如编号2的图纸有2张,则编为2—1、2—2。
使用AutoCAD成图时,第一行文字:山西昔阳丰汇XXX 煤业有限公司,采用宋体,字高5.5,宽度比例0.8;第二行文字:*煤层采掘工程平面图,采用黑体,字高6.5,宽度比例1.0;其他文字采用宋休,字高4.0,宽度比例0.8。
五 图 廓
第21条 图廓由内外3种粗细不同的线条组成,外图廓线条粗1.5mm,内侧细线0.1mm,其间距为1.5mm。外图廓线的内侧细线与内图廓线的间距为15mm,内图廓线条粗0.1mm,外图廓线至图边距离一般为20mm,且应绘出剪裁线。
六 矿图绘制与复制
第22条 矿图绘制应达到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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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线条均匀园滑,接头吻合,点线虚线间隔大小一致,平行线间距相等。 2、符号均需准确、完整清晰,易于判读。
3、文字、数字注记规范、得当,字隔、字向符合要求。 4、着色标准,着色均匀。
5、内容齐全、完整,几何关系正确。
第23条 绘制矿图符号密集时,可适当缩小或者省略次要符号,但应考虑图纸内容的整体性和一致性,避免因局部缩小造成误解。
第24条 符号上、下重叠时,可用“共线”绘制,“共线”是指一条代表性线条,代替两条以上相互重叠的线条,选取“共线”时,应遵守“取大不取小,取上不取下”(即取重要性大的线条,不取次要的线条,在投影图上取上部线条,不取下部线条)的原则。
第25条 线条粗线参照国家测绘总局的线条粗细以国家测绘总局的“点线符号标准”,符号中未标明尺寸的粗线为0.3mm,细线为0.15mm,点的直径为0.25mm,虚线的线划长为4mm,线间隔为2mm。
第26条 综合采掘工程图多煤层风氧化带以最外层表示,其余均表示露头线。
第四章 测量图内容
第27条 井田区域地形图 (比例尺1:2000): 1、各级平面和高程测量控制点,注明点号、高程;
2、居民区,包括各类房屋、窑洞和各种公共建筑设施等,单独或总体注记名称; 3、重要的独立地物。如井口(包括废弃不用的井口和小煤窑井口并注记名称),钻孔及其编号、烟囱、水塔、电线杆(塔)和坟地等。
4、各种管线和垣栅,如高、低压输电线、通讯线、煤气管道、围墙、铁丝网和篱笆等;
5、各种道路,如铁路、轻便铁道、公路、大车道和乡村路等。注记铁路及主要公路名称;
6、水系及其附属设施。如河流、湖泊、水库、沟渠、输水槽、桥梁、渡口、泉和水井等、注记河流、湖泊、水库及主要沟渠名称;
7、以等高线和符号表示的地表自然形态及由于生物活动引起的地面特有地貌。如塌陷坑、塌陷台阶、积水区、矸石山等;
8、土质和植被情况;
9、各种境界线。如采矿登记批准影响边界线、省、市、县界、煤矿边界等。 第28条 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2000):
1、井田技术边界,采矿登记边界线保安煤柱及采区界线,注明名称和批准文号; 2、本煤层以及与开采本煤层有关的巷道(主要巷道应注明名称,斜巷应注记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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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和倾角,巷道交叉口、变坡点等特征点,在图上每隔50-100mm应注记轨面或底板高程);永久导线和水准点注明点号和高程;临时点根据需要注记;
3、回采工作面及采空区,注记工作面月末位置、平均采厚、煤层倾角、开采方法、开采年度和煤层小柱状;丢煤区应注明丢煤原因和煤量;注销区应注明批准文号和煤量;
4、永久导线和水准点,注明点号和高程;临时点根据需要注记;
5、钻孔、勘探线、煤层露头线、风化带、煤层变薄区、尖灭区、陷落柱和火成岩侵入区、煤厚点、煤样点以及实测的主要地质构造;
6、发火区、积水区、煤及瓦斯突出区、冒流砂区等,应注明发生时间等有关情况;
7、井田边界外100m以内的邻矿采掘工程和地质情况,井田范围内的小煤窑及其开采范围;
8、根据图面允许和实际要求,还可加绘煤层底板等高线、地面重要工业建筑、居民区、铁路、重要公路、大的河流、湖泊等。
第29条 井上下对照图(比例尺1:2000): 1、各级平面和高程测量控制点,注明点号、高程;
2、居民区,包括各类房屋、窑洞和各种公共建筑设施等,单独或总体注记名称; 3、重要的独立地物。如井口(包括废弃不用的井口和小煤窑井口并注记名称),钻孔及其编号、烟囱、水塔、电线杆(塔)和坟地等。
4、各种管线和垣栅,如高、低压输电线、通讯线、煤气管道、围墙、铁丝网和篱笆等;
5、各种道路,如铁路、轻便铁道、公路、大车道和乡村路等。注记铁路及主要公路名称;
6、水系及其附属设施。如河流、湖泊、水库、沟渠、输水槽、桥梁、泉和水井等、注记河流、湖泊、水库及主要沟渠名称;
7、以等高线和符号表示的地表自然形态及由于生物活动引起的地面特有地貌。如塌陷坑、塌陷台阶、积水区、矸石山等;
8、井下主要开采水平的井底车场、运输大巷、主要石门、主要上下山、总回风道和采区内的重要巷道;采区、回采工作面及其编号(对于开采煤层群的矿井,视煤层间距和煤层倾角,可只绘若干层煤或最上一层煤的工作面);
9、井田技术边界线、保安煤柱的保护带和边界线,采矿登记的边界线并注明批准文号。
第四节 地质图内容
第30条 矿井煤层底板等高线图(比例尺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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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勘探线及其编号,本煤层见煤点的钻孔注明孔号、底板标高、柱状、真厚度(包括夹石厚度),煤层顶底板岩性;
2、井田技术边界及其名称,井田及工业广场中代表性地物,各永久性保安煤柱线并注明名称、文号、日期;
3、图上绘出井底车场、峒室、运输巷、石门和本煤层的各种巷道,并注明名称和主要斜巷的坡度;
4、在主要巷道中有代表性的地点,应绘出导线和高程点,并注明其点号与标高; 5、煤层巷道中实测的煤厚(在适当距离内)绘一煤层小柱状及可采边界; 6、煤层顶板等高线及标高、储量计算块段、界线计算参数及储量; 7、主要断层的断层交面线、断层防隔水煤柱线及断层编号、褶曲轴线; 8、煤层采样点及煤质数据、煤种界线、煤质牌号; 9、煤层底板等高线等高距统一为10m 或5m ; 第31条 采煤工作面地质图(比例尺1:1000): 除应绘出采掘工程平面图规定的内容外,还须绘出:
1、运输顺槽、回风顺槽、高抽巷、开切眼的巷道剖面,比例尽视图面大小适当选取(推荐岩巷道走向方向1:1000,垂直方向1:200);
2、已掘巷道实见的小构造、出水点等。 第32条 矿井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2000): 在矿井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上加绘:
1、煤层可采边界线,平衡表外边界、重点边界、注销区、损失区; 2、储量分级线、块段界线、块段插点注记。 第33条 矿井充水性图(比例尺1:2000): 在分煤层采掘工程平面图基础上,加绘:
1、各种类型的出(突)水点(突水量>5m3/h),并统一编号,注明出水日期、涌水量、水位(水压)、水温及涌水特征;
2、古井、废弃井巷、采空区、老硐等的积水范围和积水量;
3、井下防水闸门、水闸墙、放水孔、防隔水煤(岩)柱、泵房、水仓、水泵台数及能力;
4、井下输水路线;
5、井下涌水量观测站(点)的位置,井下疏排水方向;
6、与开采煤层防治水相关的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方位、孔号及孔深。
注:开采多煤层的矿井,应制作分煤层充水性图,图上应标出受开采影响的顶、底板老空水(积水位置、面积、积水量、标高);开采煤层直接受松散层水充水影响,图上应划出松散层等厚线、底隔等厚线(包括“天窗”区);开采煤层直接受底板承压灰岩水充水影响,图上应划出煤层底板至灰岩等厚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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