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研究伦理

2019-04-22 11:14

第四节 如何进行实验心理学研究

经过前面的介绍,我们已经初步认识了实验心理学:它的诞生伴随着科学心理学的创立,它的方法位于心理学科学研究方法序列的顶端,正是对实验法的不断研究和应用,才为实验心理学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那么,从实际操作的层面上,实验心理学的研究是如何进行的呢?一般而言,尽管心理学实验研究是充满创造性的活动,没有一定的成规,但总体上还是能找到一些基本程序。然而最为重要的是,每一个实验心理学研究者

都必须遵循科学研究的伦理学原则。

一、实验心理学的研究伦理

实验心理学的研究伦理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一是作为一个普通科学家所必须遵循的实事求是、严谨审慎的一般原则;其二是作为以人类为研究对象的实验心理学家所必须

遵守的道德原则。

(一)实验心理学的一般伦理

在进行心理学的实验研究中,研究者自始至终都应该奉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

谨审慎的工作作风。

大多数科学家都能够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研究中采取诚实客观的态度,力图报告事实。然而,由于观察方法的局限或者科学家自身的期待心理,科学家可能无意地歪曲了事实。在多数情况下,这种歪曲其实是可以通过科学家严格谨慎的研究态度来消除

的。

例如,自1902年发现X射线以后,法国物理学家布隆洛特就声称发现了“N射线”,很快,法国的许多物理学家都重复确认了“N射线”的存在。但是,美国、德国、意大利的物理学家都未能成功重复布隆洛特的研究。后来,美国物理学家伍德(R.W.Wood)拜访了布隆洛特。后者向伍德出示了一张绘有光环的卡片,调低灯光后布隆洛特说卡片上光环的亮度增加,那就是“N射线”的作用。然而伍德却并未看到任何亮度变化,于是他被指责为“眼睛不太敏感”。后来,伍德要求使用其他简单测试来观察“N射线”,他把一个薄铅版插在“N射线”与卡片之间作反复移动状(铅版是用来阻止“N射线”通过的)。此时布隆洛特报告说卡片上光环的亮度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但是实际上伍德并没有真正移动铅版,仅仅是装作移动的样子而已。这表明,“N射线”的存在没有任

何证据!

由于在研究中未能做到本应达到的审慎程度,布隆洛特付出了沉重代价,他从此一

蹶不振,若干年后在一片声名狼藉中死去。这一戏剧性事件给实验研究者留下深刻教训:在研究过程中必须力求精细、严格,容不得半点马虎;在得出结论时务必仔细核对、小

心谨慎,容不得半点大意。唯有此,科学才能真正客观、准确。

(二)研究人类被试的伦理原则

实验心理学以人的心理为研究对象,其实验研究往往以人为被试,这为实验心理学研究带来诸多道德问题。实验心理学一方面需要尽可能有效地进行实验;另一方面也必须保障人类被试的权利,承担道德责任。于是,涉及人类被试的实验心理学研究必须遵

循以下伦理原则。

1.保障被试的知情同意权

这一原则规定,心理学实验的被试有权利了解实验目的和内容,并仅在自愿同意的情况下参与试验试验:一个实验中,一次刺激呈现和相应的一个反应。。研究者在实验进行之前必须如实告知被试研究的目的、程序以及研究所具有的特点,包括那些可能导致有害影响的内容。即使这种告知可能影响被试乐意参与研究的程度,研究者也要如实

履行这项义务。

例如,在研究抑郁情绪对工作绩效的影响时,必须通过特定程序诱导被试产生抑郁情绪。诱导抑郁的方法由费尔滕(Velten,1968)发明,被试大声朗读与情绪问题相关的60个句子,朗读这些句子可以诱导出一系列抑郁情绪,如相对轻微的“今天和其他日子一样不好不坏”,到逐渐严重的“我感觉糟透了,真想睡过去永远不醒来”。这种方法能够有效地诱导出暂时的抑郁,许多被试都报告说,他们体验到了压抑的情绪。

按照知情同意原则,研究者必须如实告知被试诱导程序可能会使其产生暂时的负面情绪体验,并让被试自己决定是否接受这样的实验安排。这样才能保证被试在进行实验之前就明确表明他们尽管知道实验过程中所做的一些事情可能令他们感到不快,但却仍

然同意进行实验。

然而有时候实验研究者为了控制被试的反应性,为了避免由于知晓实验的真正目的或真正过程而干扰实验效果的现象,不得不掩盖部分事实而欺瞒被试。例如,一个研究者试图研究“被试在同性团体中是否比在异性团体中更加武断”的课题,但是如果被试得知实验的真正目的,就可能会表现出不同于平常的行为,从而导致数据失真。因此,研究者告知被试,实验的目的是“了解小组合作时的问题解决情况以及对任务难度进行

评价”。

欺瞒技术违反了知情同意原则,事实上这种欺瞒手段往往使有道德的科学家都会面临两难境地。因此欺瞒技术必须慎用,仅仅在欺瞒对被试无害,并保证实验的潜在利益远远超过被试可能遇到的任何危险时,才能考虑欺瞒。但是,研究者应当尽量让被试了

解事实,并在实验后完全告知被试真相。

2.保障被试退出的自由

这一原则规定,研究者必须尊重被试的自由,允许被试在任何时候放弃或退出实验,

被试应当被告知自己有权利随时选择放弃实验。

仍然以研究抑郁情绪对工作绩效影响的实验为例,伦理原则保证了实验被试在诱导抑郁的过程中,随时可以放弃实验以停止继续产生负面情绪体验,尽管此前他们已经充分了解并同意了这样的试验程序。有时心理学实验的被试往往是选修实验心理学课程的大学生,这时研究者不应将参与实验作为唯一规定的作业要求,因为这样就剥夺了被试退出的权利。正确的做法是给学生更多选择权利,如写一篇论文,或者参与实验,或者听一场专题报告等,此时被试就具备了潜在的自由,他们可以选择参加或放弃实验。

3.保护被试免遭伤害

这一原则要求研究者在实验进行中和完成后,都必须确保被试不会因为实验而产生

任何不良反应。

在实验进行过程中,研究者必须对被试的状态保持密切注意。因为即使是最缜密、危险程度最小的研究计划都可能产生未曾预料的后果,所以研究者应当随时准备向被试提供帮助和建议。例如,在一个大家认为是标准的、无害的记忆实验中,研究者应当允许被试由于感到挫折和不安而叫喊出来,并且允许那些感到愤恨的被试中途离开。

在实验完成后,研究者也要对被试的任何问题给予解决。仍然以采用诱导抑郁技术的实验为例,研究者在实验后可以询问诱导抑郁情绪的被试,以确定被试是否有任何消极的后果。如果被试因为实验而产生情绪问题,研究者就有责任为被试消除有害后果。例如,可以让被试朗读一些可以诱导愉快情绪的句子,来对抗先前诱导出的消极情绪。之后,研究者还要询问被试当前的心情是否比实验开始时糟糕。在所有的被试作出良好的描述后,研究者才可以完全结束实验。如果被试感觉不好,那么研究者必须采取相应

的措施消除抑郁情绪的不良后果,直到他们感觉好了为止。

4.保密原则

所谓保密原则就是指在未经被试许可的条件下,研究者不应泄露被试在实验中的任何表现,尤其是被试的一些个人信息。保密原则看上去简单易行,但实际执行时却有可能遇到道德的两难境地。比如,在实验研究中发现某个被试患有明显的抑郁症却从未得到治疗,研究者究竟应该遵守保密原则而忽视被试可能遭受的潜在伤害,还是应该打破

保密原则将情况告知专业临床心理专家以保护被试安全?

在这种两难境地下,研究者必须进行衡量:到底哪个道德准则更为重要?如果研究者坚持对该被试进行治疗,他可能会怀疑研究者侵犯了他的保密权利,因而会产生持久的愤怒和不信任;如果研究者选择遵循保密准则,那么该被试就会处于严重的抑郁状态

而不接受任何治疗。如此看来,保护被试免遭伤害比坚守保密原则更加重要。

因此,实验心理学的伦理行为必须建立在实效的基础上,即研究者必须首先做到最

好地保护被试,然后才考虑如何完成一项有意义且有效的研究。这就是科学研究有效性

与道德伦理的统一。

二、实验心理学研究的一般程序

实验心理学研究通常要遵循这样的基本程序:确定课题、选择被试、确定实验控制、数

据整合和撰写研究报告。

(一)确定课题

进行科学研究必须确定其课题,而正规的确定课题过程包括选择课题、确定实验类型、提出假设三个步骤。选择课题就是在众多的研究内容中作出一个选择;确定实验类型就是明确所要研究的问题属于何种类型的过程;提出假设就是将问题变成可以检验的假设,以便于

进一步转变为可操作的实验。

1.选择课题

选择课题就是根据各方面需要提出所要研究的问题。一项科学研究总是从发现问题开始的,选择课题是科学研究的第一步。研究者可以从不同的来源得到启发,从而提出自己的研

究课题。一般而言,课题的选择通常有以下四个来源。

(1)实际需要。社会生活和实际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亟待实验研究来解决。例如,拉塔内发现人们都不愿在集体工作中倾尽全力,而是有所放松、保留,于是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人们在集体工作中是否真的有放松现象?他们为什么要放松努力?如何解决集体工作中的这些问题?这些问题就是拉塔内进行“社会浪费”研究的来源。再如,有的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数学教学改革时发现小学生学习四则运算题存在困难,也据此提出了一些问题:小学生能不能学代数?小学生学代数是否比学四则题容易?学四则题对儿童的思维发展有什么影响?诸如此类来自于实际的问题,都可以成为实验研究的课题,从而得到明确的回答。

(2)理论需要。除了实际生活中的问题,由理论或学说也可以推演出某个假设,研究者可以对这些假设是否符合实际进行检验。以我们都熟知的遗忘现象为例,学习以后不再复习,那么遗忘量就会随时间的增加而增加。而关于遗忘的原因,曾有研究者提出过“干扰说”,根据这个理论可知:学习过某材料以后之所以在回忆时发生遗忘,是因为回忆该材料以前插入了其他材料的学习,而插入的其他学习材料的数量越多,对原来学习材料的记忆影响就越大。因此,根据这个推论研究者就可设计一些关于“学习额外材料的数量对原来材料记忆影

响的实验研究”等课题。

(3)个人经验。在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一些心理学问题,例如,“江山易改,禀性难移”的说法对吗? 50赫兹的电灯光为什么看不见其闪烁?为什么人能看到秒针走,却看不出分针在移动?高压水银灯下的红花为什么看上去是黑色的?针对这些

个人经验中的实际问题,就能够设计出种种实验。

(4)前人研究与文献资料。尽管实验研究不一定要从文献出发,但是在确立课题前,研究者必须系统地查阅有关文献。经由阅读文献,研究者可以发现什么问题已经解决、什么问题尚待研究,从而得出可研究的课题。例如我国心理学家许淑莲、杨治良等(1984)了解到国内三例有关先天性无痛症的案例,于是就检索国内外有关研究和文献,结果并未发现心理学上有这项研究。于是,他们便自然地想到了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无痛儿。在他们的研究中,有一个无痛女孩只有十岁,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从表面上看,她模样端正、活泼可爱,与正常儿童无异。但是对其进行智力测验,结果发现属于正常偏低;对其情绪特点进行调查,发现她一般的恐惧反应与正常的儿童一样,比如,怕看电影里的恐怖镜头,看见小狗、毛毛虫也会害怕等,但她对与身体损伤有关的恐惧与正常儿童不同。此研究就来源于文献资料,

它进一步揭示了先天性无痛儿的心理特点。

2.确定实验类型

尽管各种课题都有不同的来源,但它们都是从提出问题“为什么”开始的。关于这些“为什么”的科学探索,可分为两阶段或两个类型:第一阶段是探明规定某个行为的条件是什么;第二阶段是探明某些条件与行为之间的函数关系如何。与这两个阶段相对应,实验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因素型实验(factorial type experiment)和函数型实验(functional type

experiment)。

第一种类型是因素型实验,是探求规定行为的条件“是什么”的“什么型实验”,也即探明规定行为的要因的实验。在因素型实验中,研究者需要逐个地排除或变化那些被认为是规定行为要因的几个条件,然后根据行为有无相应变化,来判断这些条件是否是行为的要因。需要强调的是,此时研究者应当对被操作的条件之外的其他条件进行严密的控制。据此,伍

德沃思和施洛斯贝格(H.Schlosberg)把因素型实验又称为定性实验。

第二种类型是函数型实验,是探求各种条件是“怎样”规定行为的“怎样型实验”,也即探明条件和行为之间的函数关系的实验。在函数型实验中,研究者需要根据因素型实验的结果,系统地、分阶段地变化规定行为要因的条件,然后对条件和行为之间的函数关系进行确定,以找出行为的法则。按照伍德沃思和施洛斯贝格的分类方法,函数型实验就相当于定

量实验。

可见,实验在提出课题的同时,还应明确所探求的问题是属于这两个阶段中的哪个阶段,即是属于因素型实验还是属于函数型实验。就两者的关系而言,因素型实验可以看做函数型实验的预备实验,或者是函数型实验的前一阶段。在实际研究中,许多研究者将因素型实验和函数型实验作为一个实验进行研究,但如果规定行为的要因已经明了,研究者可以直接进

行函数型实验。

3.提出假设

在课题及其所属的实验类型均明确之后,问题还需以假设的形式提出,这有利于进一步实验研究,更符合科学原则。所谓假设是关于条件和行为之间的关系的陈述。针对因素型、

函数型两种实验类型,假设的陈述也包括因素型假设和函数型假设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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