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平整压实地基,实测填前标高后,方能上土填筑,选择适宜的取料场,适宜的填筑材料,提前作好标准击实试验,填至综合管廊管顶标高并压实后再进行沟槽开挖。
4.4、基坑支护: 4.4.1、支护方式
依据设计在以下地段采用B型支护(土钉支护)(K1+440-K1+470、K1+540-K1+480、K1+993-K2+040、K2+850-K2+930、K2+980-K3+035,其余地段采用A型支护(自然放坡)。
4.4.2、安全措施
堆放土袋时,应确保土袋的堆砌质量,表面平整、堆垒密实、坡
度统一,施工过程加强边坡的稳定性监测,防止边坡变形导致支护结构坍塌。
因地下部分工作量大,工期长,为保证土袋支护结构及边坡的稳定,以及施工防暴雨、强降雨冲刷边坡导致边坡失稳,对边坡还应采用防水雨布遮盖,确保安全施工。
由于本工程开挖基坑长,因此在开挖时必须留上下人斜道,立杆应横平竖直并分布均匀,楼梯步距应保持一致,横杆外露长度应保持一致且不得超过100mm,斜道坡度应保持在300-450斜道应满铺脚手板上下人斜道宽度为1m,休息平台宽度为1m,坡度(高∶长)为1∶3。上下人斜道两侧应设置双道防护栏杆和踢脚板(上道栏杆高度950mm,下道栏杆高度450mm,踢脚板高度180mm,栏杆和踢脚板表面刷黄黑警示色油漆)
4.5、基坑监测 4.5.1、基坑监测
本工程基坑深度大于6m,小于10m,确定其安全等级为二级。监测工作从维护结构施工开始直至结构施工至基坑回填结束,每两天进行一次监测,监测点及监测仪器均应按相关要求设置,保证其整个监测过程中能正常使用。各变形监测点及各监测相应的初始值均应在基坑开挖前取得。
对监测所得数据,必须立即整理分析,以图表的方式将结果汇总。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1、监测项目及方法:
1)、水平位移监测
测定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时可采用视准线法、小角度法、投点法等;测定监测点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时可视监测点的分布情况,采用前方交会法、自由设站法、极坐标法等;当基准点距基坑较远时,可采用GPS测量法或三角、三边、边角测量与基准线法相结合的综合测量方法。当监测精度要求比较高时,可采用微变形测量雷达进行自动化全天候时时监测。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点应埋设在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以外不受施工影响的稳定区域,或利用已有稳定的施工控制点,不应埋设在低洼积水、湿陷、冻胀、胀缩等影响范围内;基准点的埋设应按有关测量规范、规程执行。宜设置有强制对中的观测墩;采用精密的光学对中装置,对中误差不宜大于0.5mm。
2)、沉降监测
沉降监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方法。
坑底隆起(回弹)宜通过设置回弹监测标,采用几何水准并配合传递高程的辅助设备进行监测,传递高程的金属杆或钢尺等应进行温度、尺长和拉力等
基坑围护墙(坡)顶、墙后地表与立柱的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竖向位移报警值确定。
2、应急预警值及程序
当监测结果超出预警指示:基坑上口位移大于5cm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会同相关单位分析原因,采取补救措施,以避免工程事故,
减少损失。
4.5.2、注意事项
⑴、在挖槽过程中或雨后复工,必须检查槽壁的稳定情况,发现有倾塌可能或松动的情况,应立即进行处理,排除隐患后才能继续施工;同时要随时清除槽边上的危土、危石,消除隐患,加强防坍塌意识。操作人员不得在基坑内休息。
⑵、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在靠近建筑物、地下管道、电杆附近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⑶、沟槽边上人工动土或向槽内倒土时,必须注意坑槽下操作人员的安全,坑槽内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⑷、安全用电,严禁乱搭接电线。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接地装置;夜间施工,增加照明设施及设置防护围栏、警示红灯等。
⑸、在施工场地实行封闭,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提醒过往车辆、行人绕行;严禁行人进入施工作业区域。
⑹、基坑开挖后,在未回填土方前,总好安全围护检查,以确保施工安全。
⑺、在基坑下作业时,必须随时注意槽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大面积形成裂缝现象,必须暂停施工,报告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后方可作业。夜间施工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必需全过程监控,不准在没有现场管理人员监控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准违章指挥,必须对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
4.6、基坑验槽 (1)、验槽内容
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坡比;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或变更相符;
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 6)、做基础承载力触探试验,若承载力不达标按设计要求进行砂砾石换填处理。
(2)、以下几种情况无法验槽 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4)、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5)、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