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安全交叉互检汇报材料(2)

2019-04-22 18:07

终端与终端之间呼叫、井下分站及终端直呼调度、地面调度直呼井下各覆盖地点等功能。

9.2、压风自救系统

矿井在地面设置空压机站一座,空压机房内固定安装有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型号为

SCR375I-8/SKH/6KV/5/GD/2P/IP23,排气量为53.5m3/min,排气压力0.8MPa,电机功率280kw,外设一级储气罐容量为6 m3,工作压力0.8 MPa。空气经压缩机压缩进入储气罐,后由储气罐进入压风管路,压缩空气干管选用无缝钢管,由主井进入井下,沿皮带运输线路进入各个工作面,进入工作面后首先进入巷口二级储气罐,经二级储气罐后沿管路进入工作面内压风自救装置,压风自救装置型号为ZYJ(C),每个工作面内设置两套压风自救装置,能够同时供12人同时使用,在每个压风自救装置处同时设置一套供水施救装置。

9.3、紧急避险系统:

矿井紧急避险系统于2013年7月底建成,为永久避难硐室,位于11#层303盘区轨道巷北侧,主要服务于11#层303盘区,可容纳100人,能够满足矿井安全避险需求。

9.4、安全监控系统:

矿井于2007年10月对安全监测系统进行了更新改造,安装了一套KJ90NA型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生产厂家为煤科总院重庆研究院。目前井下各传感器安装数量充足,地面监控中心站安装监控主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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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分别为系统主、备机各一台,一台数据上传,一台进行数据备份,以及两台数据通讯接口、不间断电源、交流稳压电源、打印机各一台,系统运行正常,并与地煤公司及集团公司联网,实现数据上传。

9.5、人员定位系统:

该系统为太原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KJ291B人员定位跟踪系统,机房位于井口考勤室,配备监控电脑两台实行双机热备、数据传输接口一台及UPS一台,由人力资源部设专职考勤人员进行监控,实现了对井下作业人员的跟踪定位和出入井考勤,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调度室的执法网终端,并与地煤公司联网。

9.6供水施救系统

矿井供水施救系统供水水源及管网与防尘管道共用,井口设有两个地面静压水池,一个容积为200m3,另一个为150m3,水源为井下水抽至地面污水处理厂经净化处理后送入静压水池,矿井水源充足。井下沿途大巷及各采掘工作面均安设有供水施救终端装置。

第二部分 检查总体情况及评价

按照《关于开展安全交叉互检隐患大排查活动的通知》(同煤经办字[2015]373号)文件要求,铁峰公司增子坊矿于7月9日由矿长杨国华带队,抽调15名技术骨干人员前往地煤公司马口煤矿进行安全互检,检查组一行人到矿后深入井下,对马口煤矿11#层402盘区2202巷、11#层402盘区5203巷、13#层305盘区8505工作面、13#层303盘区8303工作面,11#层402轨道巷、中央变电所、主排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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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大型设备、安全管理等作业地点、地面资料、图纸进行了检查,检查完毕后,由带队领导组织各生产部门召开了问题通报会议。共检查出问题72条,其中一通三防17条,采煤专业10条,掘进专业9条,运输专业7条,机电专业9条,地测防治水6条,安全管理14条。

(一)“一通三防”专业 检查人:陈涛 陈浦 王斌 矿井具有完整、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井下不存在无风、微风及风量不足作业区。变电所、火药库等建有独立通风系统;各项瓦斯管理制度健全,瓦斯治理方法合理;瓦斯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行;矿井束管监测系统能正常使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是:管路铺设不完善,一通三防基础技术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

1、通风系统管理方面

(1)7月2号测风手册中305回风巷缺温度数据。

(2)通风系统图中测风点标注的内容缺瓦斯浓度,违反了《同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2015版)》第89条中测风点应标注的内容:断面积、风速、风量、测定时间、瓦斯浓度。

(3)通风系统图中8303均压工作面2303进风顺槽巷口控风风门未上图,违反了《同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2015版)》第89条中图上标注内容包括风门等。

2、瓦斯管理方面

(1)8505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内容不清晰。

(2)瓦斯员培训记录中,部分瓦斯员缺签字,部分字迹相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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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签现象。

3、防灭火管理方面

(1)402皮带巷2202密闭前未设棚栏,违反了《同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2015版)》150条。

4、监控管理方面

(1)8505回采面尾巷风门未安装开关传感器,且能够真实反映任意一扇风门的开关状态,违反了《同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2015版)》第287条。

(2)8505回采面两道风门均未安装风门传感器,违反了《同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2015版)》第303条。

(3)管理结构及人员配备,值机人员每矿不少于6人,现有4人、缺2人,违反了《同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2015版)》第265条。

(4)8505尾巷铺设1根束管,按规定不少于3根,不符合束管检测系统,无法准确地检测采空区“三带”位置,违反了《同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2015版)》第375条。

(5)8505工作面上隅角一氧化碳传感器未设置报警浓度为≥50ppm,违反了《同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2015版)》第287条。

5、综合防尘管理方面

(1)5203巷已掘660m,巷内中部缺一组隔爆水袋,违反了《同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2015版)》第453条中“在应设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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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爆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

(2)5203巷内所有净化水幕缺说明牌板,违反了《同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2015版)》第430条。

(3)2202巷内所有净化水幕缺说明牌板,违反了《同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2015版)》第430条。

(4)2505巷行人侧洗巷三通阀门缺两组,违反了《同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2015版)》第425条。 (5)5505巷煤体注水第二组压力表损坏。

(6)305回风巷内净化水幕未与防尘管连接,违反了《同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2015版)》第425条。

建议:8303工作面为升压工作面,应加强头巷加压风机、头、尾两巷通风设施管理,设置专人看管,尾巷应设置直通电话。

(二)采煤专业:13#层305盘区8505工作面 检查人:杨国华 牛云彪

综采工作面生产环节合理,能够满足矿井生产能力需求。但工作面顶板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且技术措施滞后。

1、8505工作面头、尾巷超前支护部分防坠装置失效。违反了《双基建设》基础管理标准中超前支护中第8项第4条防坠装置:现场对照形式是否是抱箍弹簧扣式,安装稳定可靠,无缺失、未扣紧现象。

2、转载机红外保护装置未使用。违反了同煤经机字【2011】865号《关于加强综采工作面转载机封闭式管理的规定》中第4条:为防止人员掉入转载机造成伤亡事故,要求在破碎机入口前安装红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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