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水害预测预报应根据年度、月度施工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预测各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并下发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4、在施工过程中,应对预测预报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在施工至含水层时应提前20米发出水文预测预报单,并报告调度室。
5、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6、对水患险情应发出水害通知单,立即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7、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及透水事故。
8、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9、水文工程师应做好预测预报资料整理、报送、档存等工作。 10、预测预报要准确详细。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可靠资料,确保安全生产。
息烽湘联煤矿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
目 录
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 1 测量工作制度 2
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4 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7 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8
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10 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 11
加强防治水监督管理的安全措施 14 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 18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20 探放水管理制度 22 水患防治应急预案 24
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26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29 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30 地质资料技术报告整理、审批制度 31 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控监管制度 32
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34
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35 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36 防汛物资储备制度 38
周边煤矿及废弃老空积水防治措施 39 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 42 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43 水情水害预报制度 44 探放水组织机构 52
防治水相关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53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3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4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5 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57 技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8 地测科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8 测绘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59 放炮员操作规程 60 打眼工操作规程 62 防治水工岗位责任制 63
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