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镇委字【2010】47号
关于成立鲁沙尔镇创先争优活动
指导检查组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检查,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经镇创先争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向参加活动的支部派出指导检查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指导单位
第一组 组长:张立新 党委副书记
成员:李 杨 镇干部
指导检查单位:徐家寨、东村、西村、陈家滩、孔家、水滩、昂藏、赵家庄、新村、红崖沟村党支部,机关党支部,金塔社区党支部。
第二组 组长:张生元 政府副镇长
成员:马海云 镇干部
指导检查单位:和平、东山、西山、塔尔湾、青一、青二、团结、河滩、南门、海马泉村党支部,派出所党支部,莲湖社区党支部。
第三组 组长:何生清 政府副镇长
成员:李沂璇 镇干部
指导检查单位:阴坡、阳坡、吊庄、白土庄、地跃、石一、石二
村党支部,佛光工艺雕塑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团结社区党支部。
第四组 组长:赵邦彦 政府副镇长
成员:李红祖 镇干部
指导检查单位:甘河沿、阿家庄、下重台、上重台、青石坡、朱家庄村党支部,和平社区党支部。
二、主要职责
对全镇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及评价,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审核各党支部参加活动的工作方案、阶段安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总结和推广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督查专报、简报等形式向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反映,当好参谋。负责拟定阶段检查验收标准,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指导检查组在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紧紧依靠所指导检查的党支部,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协调配合;要深入一线,贴近党员干部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指导,全面掌握工作情况,真实反映问题;按照审(审材料)、听(听汇报)、看(看资料)、查(查问题)、访(访群众)、评(评效果)、报(报结果)“七步工作法”开展工作,保证指导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各党支部要按照镇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支持镇指导检查组开展工作。
中共鲁沙尔镇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抄报: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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