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油气生产场所HSE警示标识及警
语设置规范
前 言
本标准由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现河采油厂、桩西采油厂、海洋采油厂、石油开
发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海峰、林心平、王振法、苏亚冰、刘传宏、马文峰、李克敏、
刘道华、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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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田油气生产场所内的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田油气生产场所HSE标志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2008 安全色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SY 6355-2010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Y 6632-2005 海洋石油警示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3.1
油气生产场所
指油田主要油气生产现场,包括油(气、水)井生产现场、联合泵站、注水站、接
转站、注汽站、轻烃站及以上场所内包含的主要辅助场所。 3.2
HSE警示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HSE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图形(边框)或文字构
成。 3.3
HSE警语
用以表达警示提示信息的文字,由底色、文字构成。
4 一般要求
4.1 HSE警示标志制作规范 4.1.1 HSE警示标志应按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中4.1~4.5的规定制作。 4.1.2 HSE警示标志的颜色应遵照GB 2893-2008《安全色》所规定的规则。
4.1.3 HSE警示标志的尺寸应按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中附录A中的1到6型标准进行选用,其中各场所出入口处集中设置的标志牌应使用4型标志牌(即圆形标志的外径为280mm,三角形标志的外边长为350mm,正方形标志的边长为250mm),场所内部局域信息标志牌应使用2型标志牌(即圆形标志的外径为110mm,三角形标志的外边长为142mm,正方形标志的边长为100mm)。 4.2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设置与使用
4.2.1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并清晰可见,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标志牌前不应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2.2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应不低于75°。
4.2.3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宜集中设置,场所有出入口的除本标准特殊标注外均应设置于入口处;不适用于集中设置的场所,如维修工房内机械设备区应按照实际区域范围,独立设置区域警示标志及警语。
4.2.4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应按照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警语的顺序设置。
4.2.5 集中设置、有人驻守且在院内非集中设置的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宜采用宣传栏方式,野外开放式生产区域设置的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宜采用设备本体喷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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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设置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标志牌制作材质应符合安装位置的环境要求,推荐使用合金类、铝质类、不锈钢类材质。
4.4 油气生产设备设施在设计、制作时应考虑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设置要求,新上设备设施应附带有完整的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原有设备设施改造时应考虑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设置。
4.5 新建、改建、扩建油气生产场所在设计阶段应考虑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设置要求,建设期间应按照设计要求足量设置相关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原有油气生产场所改造时应考虑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设置。
4.6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应定期巡检,遗失或其他形式损坏时应及时补充完善。 4.7 HSE警语、特种设备信息应按照白底、红色黑体字设置。
4.8 苯、噪声、药剂危害告知牌、检测公告牌应按附件6的相关要求设置。 5 陆上油气生产场所
5.1 油(气、水)井生产现场 5.1.1 油(气、水)井生产区
a) 丛式井组入口处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落物、当心坠落、当心机械伤人、当心超压。 b) 皮带式抽油机减速箱门外侧、游梁式抽油机悬绳器正面应设置警语:当心碰头挤手。 c) 抽油机底部工字钢醒目位置应设置警语:停机断电保养、先停机后攀登。 d) 皮带轮护罩外侧应设置警语:当心皮带挤伤。 e) 抽油机爬梯横撑处应设置警语:登高系安全带。
f) 注水井井口四通上法兰正面应设置警语:高压危险禁止靠近。
g) 螺杆泵抽油井井口光杆顶部护罩正面应设置警语:旋转部位禁止靠近。 h) 电泵井、注汽井井口四通上法兰正面应设置警语:高温高压禁止靠近。 i) 抽油机护栏外侧应设置警语:旋转部位禁止靠近。
j) 油(气、水)井井口使用防盗的防盗箱体正面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有毒气体、必须侧身操作阀门。
k) 油(气、水)井井口使用防盗的防盗箱体正面应设置警语:高压危险禁止靠近。 l) 采气井井口小四通正面应设置警语:高压危险禁止靠近。
m) 采气井井口大四通正面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乱动阀门、必须侧身操作阀门。 5.1.2 用电控制柜、接线盒等接送电设备
a) 门外侧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触电。
b) 门外侧应设置警语:启停机戴好绝缘手套。 c) 门内侧应设置警语:当心电弧、侧身操作。 5.1.3 单井拉油使用多功能罐、高架罐区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烟火、禁止乱动阀门、当心坠落、当心外溢、必须消除静电、必须接地、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b) 多功能罐罐体应设置:注册证号、检验日期。 5.1.4 变压器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靠近、当心触电。 5.2 计量间
a) 计量间外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烟火、禁止乱动阀门、禁止用汽油擦物、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必须通风、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侧身操作阀门。
b) 分离器本体应设置:注册证号、检验日期。 5.3 配水间
配水间外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酒后上岗、禁止乱动阀门、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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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管线、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侧身操作阀门。 5.4 注汽站 5.4.1 入口处
应设置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烟火、禁止用汽油擦物、禁止乱动消防器材、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带安全帽。 5.4.2 注汽锅炉泵房操作间
a) 操作间外应设置警示标志:噪声有害、当心超压、必须戴护耳器、必须侧身操作阀门。
b) 操作间外应设置:噪声告知牌、检测公告牌。 5.4.3 锅炉区
a) 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烫伤、当心高温表面。 b) 锅炉本体应设置:注册证号、检验日期。 5.4.4 变配电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靠近、禁止攀登、当心触电、必须加锁。 5.4.5 油罐区
入口处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禁止穿带钉鞋、当心坠落、当心中毒、当心滑跌、必须消除静电。 5.4.6 加热炉区
a) 入口处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高温表面、当心超压、当心爆炸。 b) 点火间内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有毒气体、必须通风。 5.4.7 油泵房
a) 泵房外应设置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禁止用汽油擦物、禁止乱动阀门、噪声有害、必须戴护耳器、必须戴防护帽。
b) 泵房外应设置:噪声告知牌、检测公告牌。
c) 泵房内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障碍物、必须侧身操作阀门。 5.4.8 井场生产区域
a) 按5.1.1、5.1.2相关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及警语。 b) 注汽井井口附近应设置警示标志(移动式):当心烫伤、当心高压管线。 5.4.9 化验室
a) 室外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用汽油擦物、当心中毒、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通风。
b) 室外应设置:苯告知牌、检测公告牌。 5.5 移动式湿蒸汽发生器
按5.4相关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及警语。 5.6 压气站(轻烃站) 5.6.1 入口处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酒后上岗、禁止带火种、禁止烟火、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禁止穿化纤服装、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使用防爆工具、必须戴防火帽。 b) 应设置:应急疏散图、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5.6.2 配气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噪声有害、必须戴护耳器、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5.6.3 压缩机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当心机械伤人、噪声有害、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戴护耳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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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 轻烃装置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当心高温表面、当心坠落、当心冻伤、必须使用跌落保护用具、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5.6.5 制冷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噪声有害、当心冻伤、当心中毒、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戴护耳器。
5.6.6 轻烃储备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禁止穿带钉鞋、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消除静电。 5.6.7 化验室
按5.4.9相关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及警语。 5.6.8 充装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当心外溢、必须消除静电、必须接地。 5.6.9 锅炉房
应设置警示标志:噪声有害、当心烫伤、当心高温表面、当心爆炸、当心坠落、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戴护耳器。
5.7 生产现场使用的分离器、多功能罐、加热炉、锅炉、湿蒸汽发生器等特种设备 容器本体应设置:注册证号、使用证号、检验日期。 5.8 联合站(接转站) 5.8.1 入口处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酒后上岗、禁止带火种、禁止烟火、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戴防火帽。
b) 应设置:进站须知、应急疏散图、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5.8.2 来油阀组间
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有毒气体。 5.8.3 分离器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穿带钉鞋、当心超压、必须使用跌落保护用具。 b) 按5.7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信息。 5.8.4 油罐区
按5.4.5相关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及警语,每个入口处宜设置1个,如罐区较长时宜增设。 5.8.5 污水罐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穿带钉鞋、当心坠落、当心中毒、当心滑跌。 5.8.6 消防水罐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穿带钉鞋、当心坠落、当心滑跌。 5.8.7 泵房
按5.4.7相关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及警语。 5.8.8 变压器
a) 有围墙或围栏的变压器区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靠近、禁止攀登、当心触电、必须加锁。
b) 无围墙或围栏的变压器区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靠近、当心触电。 5.8.9 油品(轻烃)装卸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当心外溢、必须消除静电、必须接地。 5.8.10 加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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