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归还车辆
第二十五条:
用户须按时归还车辆。做到:
1、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30元的清洁费。 2、负责将燃油装满至接车时油量,否则将按用油量计收费用。
3、将车开到 公司指定的地点,如不按约定地点交车,用户须对此负全部责任和费用。
4、交车时,合同双方在场,除正常的磨损外,按交付给用户时确认的状态归还。如有缺损由用户照价赔偿,并填写《维修接车单》。 第二十六条:
公司对归还车辆后发现遗留物品将不负责任。 第九章:配置司机
第二十七条:
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可在《服务代用车申请表》上明确是否需要 公司配置司机的要求,经 公司认可后在《服务代用车使用合同》上注明。 第二十八条:
用户配置的司机保证向 公司提供良好的驾车服务,注意行车安全,保持车辆的清洁。
第十章:其 它
第三十二条:
公司在实施有关规定时,有权另行制定其它的细则。 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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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条款的解释权属 公司,如有合同的纠纷,由 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如租用的是当地租赁公司的车辆,其所有有关条款按照租 第 12 页 共 12 页
公司
赁公司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