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合伙企业不能采用有限合伙的形态 9.以下行为中,哪些属于破产清算组的职责范围?( ) A.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追讨债务 B.为了使破产财产增值而从事证券交易 C.将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变卖 D.追回破产企业因破产无效行为而转移的财产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公司债券 2.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3.保险合同 4.背书 5.破产分配 四、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14分) 1.简述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 2.简述保险欺诈及其法律后果。 五、论述题(15分) 试述保险合同的解除。 六、案例分析(每小题15分,共30分) (一) 甲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与其他三家公司开会,要求大家都作为拟设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四家公司一致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定为6000万元,甲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额为1000万元,其他三家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额累计为600万元,拟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数额为4400万元。公司创立大会通过了这四个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该草案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四家公司各出一名代表作董事,公司设监事会,由两名监事组成,其中—个监事由甲公司的董事兼任,一个监事由甲公司派员出任是执行监事,负责日常监事事务。公司如期募集股份成功然后设立,在准备进行公司登记前,由律师对公司的章程草案和其他文件进行整理.如 果你是律师,请针对以下问题,对该股份公司的上述做法提出法律意见: 1.四个发起人能否发起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2.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有何限制?股份公司的股权应当如何构成? 3.股份公司的董事会至少应当有多少董事组成? 4.股份公司的监事会至少应当有多少监事所组成? 5.股份公司的监事是否有资格限制? (二) 李某就自己的一辆新捷达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全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李某的车辆被后的车辆追尾,李某跳下车,发现追尾的是其好朋友唐某,遂转怒为笑,称我的车已经保险了,我找保险公司赔偿,你就不要管了,李某找保险公司验了车.然后修车花了4300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保险公司要求李某告知肇事者的姓名以便行使代位索赔权,但是李某称肇事者是自己的朋友,已经不要他赔偿了,保险公司听说此情况后就拒绝赔偿。 试分析: 1.李某是否有权免除肇事者赔偿自己车辆损失的责任?
2.本案中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是否有法律根据? 3.李某在免除肇事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是否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 参考答案 一、判断正误题(每小题1分,共8分) 1.错 2.对 3.错 4.对 5.对 6.对 7.对 8.错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8分) 1.AD 2.ABC 3.BCD 4.AB 5.ABCD 6.BD 7.AD 8.ABCD 9.ACD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公司债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中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向中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依法登记设立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3.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的协议. 4.背书,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井签章的票据行为。 5.破产分配,又称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指破产清算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依照符合法定顺序并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对全体破产债权人进行平等清偿的程序. 四、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14分) 1.答题要点: 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 (1)真实性。所谓真实性是要求所公开的信息内容具有客观性,所有信息均是实际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情势,所有信息必须是确定的,不得虚构或含有虚假内容。为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证券法律制度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内容:第一,规定证券信息公开义务人承担确保证券信息真实性的一般义务;第二,规定证券中介机构承担相应的协助义务;第三,确立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制度;第四,规范了证券监管机构在证券监管方面的职能。(2分) (2)准确性。所谓准确性是指信息公开义务人所公告的信息资料必须准确无误,不得存在模糊不清的语言使公众对所公开的信息产生误解,也不得作误导性陈述。也即准确性要求对事实的陈述不存在缺陷。(2分) (3)完整性。所谓完整性是要求信息公开义务人将能够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信息以及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所必须的重大信息全部予以公开。从性质上讲,所公开的信息必须是“重大”信息;从数量上讲,所公开的信息必须能够为投资者提供足够的判断依据。与重大遗漏相对应,“完整”要求将法定事项均予以记载并公开,否则信息披露义务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分) (4)及时性。指信息公开义务人必须将法律法规规章所列举的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各种信息应法律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式向证券管理部门报告,并按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公告,从而确保广大投资者获取重要信息的平等性,防止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的发生。(1分) 2.答题要点:
保险欺诈及其法律后果: (一)谎称保险事故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退还保险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分) (二)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回保险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唯—例外的是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投保人已经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2分) (三)虚报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分) 五、论述题(15分) 答题要点: 保险合同的解除 1.投保人通知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无论何种理由,投保人都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这是《保险法》第14条和38条赋予投保人的权利;“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保险法》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2分) 2.设有履行通知的义务。保险法规定当某些事项存在或者出现新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有义务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当事人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有所防范或者对约定的风险有所选择,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通知对方,除了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不论当事人是否故意,对方均有权解除合同。(2分) 3.违反告知义务。在保险中,告知义务是当事人必须遵循的诚信原则,投保人故意隐瞒,或因过失遗漏,或因错误陈述,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危险的估计的,这些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都可导致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分) 4.违反特约条款。致使原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无须与对方协商。(2分) 5.保险欺诈。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意图通过保险谋取非法的或者不正当的利益,保险欺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2分)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虚构保险标的包括投保根本不存在的财产以及超出投保财产的价值投保的两种情况。《保险法》第39条第2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价值的合同,如果是出于投保人的欺诈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1分)
(2)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1分) (3)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1分) (4)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包括自己制造 事故伤害自身的情况,以及制造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情况的行为。其中自伤的情况只追究被保险人的保险欺诈责任.故意制造被保险人保险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制 造事故造成他人伤亡的,除了追究有关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保险欺诈责任外,还须追究其刑事责任。(1分) (5)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1分) 六、案例分析(每小题15分,共30分) 1.答题要点: (1)仅4个发起人不足以发起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 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3分) (2)根据公司法第83条的规定,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价总数的35%,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所以,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制少应当为2100万元。其余的股份数额由社会公开募集。(3分) (3)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股份公司的董事会至少应当有;名董事组成,该公司董事会只有4名董事,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3分) (4)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股份公司的监事会至少应当有3名监事组成。(3分) (5)股份公司的监事有资格限制,公司法第124条规定,公司的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能兼任监事。(3分) 2.答题要点: (1)李某有权不要肇事者赔偿自己车辆的损失,因为财产人有权放弃自己的财产权利。(5分) (2)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有法律根据,因为李某放弃了对肇事者的赔偿请求权,也就无权请求保险公司赔偿。(5分) (3)李某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因为自己对唐某的弃权行为对保险公司也发生效力.(5分)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5—2006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商法 试题
www.jygdd.com 2006-12-18
试卷代号:1058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5—2006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 商法 试题2006年1月 一、判断题(10分,每题1分)1、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2.在我国,证券业和银行业、保险业可以混业经营。3 票据贴现是指对未到期票据的买卖行为,也就是说持有未到期票据的人通过卖出票据来得到现款。4.退伙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5.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决议。6.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和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7.票据法所称汇票仅指银行汇票。8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9.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不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不享有表决权。 1Q.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受理案件的法院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二、单项选择题(20分,每题2分) 1.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有关的当事人行为的以下判断,
哪个不符合保险法的规定? A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提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应当提供其所 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B.受益人可以不用提供证明材料,只凭保险合同的规定就可索赔 C 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或者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D 保险人依据自己的调查确认有关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服保险人的调查结论的,可以提起诉讼2.根据我国现行规定,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由谁任免?( ) A 证券业协会 B.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C 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 D.证券交易所理事会3.以下可担任公司董事资格的有( )。 A.甲,因贪污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执行期满已逾5年 B .乙,为国家公务员 C 丙,个人负数额较大的个人债务到期未清偿 D.丁,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4.下列各项不属于所有票据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 A 票据金额 B 出票年月日 C 无条件支付或无条件委托支付的文字 D.票据付款人5 以下关于监事会的职权说法错误的是( )。 A 不能列席董事会会议 B.监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C.采取纠正措施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以下关于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 A 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对合伙企业主张抵销权 B.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的权利 C 合伙人的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合伙人的权利 D.合伙人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追索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收益和财产份额7.关于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合伙出资份额的对外转让,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B.其他合伙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C 内部转让须经合伙人的半数以上同意 D.内部转让只须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无须其同意8.破产财产中不包括( )。 A 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B.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C 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D.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9.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有( )。 A 受让人、背书人、保证人、保证人 B.背书人、保证人、保证人 C 承兑人、背书人 D.受让人、保证人10.在企业破产的债权申报程序中,审查债权的主体是( )。 A.人民法院, B 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 C 债权人会议 D.清算组三、多项选择题(20分,每题2分)1 以下关于合伙财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 B.个别合伙人处分合伙财产,应得到全体合伙人的授权 C 对于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不得以个别合伙人未经授权擅自处分合伙财产为由主张其行为无效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处分企业财产的,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2.合伙企业的下列哪些事务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改边企业的名称 C 决定合伙企业的每项事务 D 转让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3.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 A.管理参与权 B.知情权和监督权 C 异议权和撒消权 D。对合伙企业忠实的义务4.以下关于合伙企业对外债务说法正确是( )。 A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合伙协议中有约定的,各合伙人按照约定对外承担责任 C 对外债务的清偿,必须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 D.合伙人的所有可执行财产,均可用于清偿5.公司董事会的职能包括( )。 A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B.拟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C.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6。以下关于公司监事说法正确的是( )。 A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 B,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 C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可兼任监事 D 监事可以连任7.以下关于清算组职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清理公司财产B.清缴公司欠税C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D.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8.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B .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C 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D .必须是没有担保权的债权9.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包括( )。A 合伙人的货币 B.合伙人的实物C 合伙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质押的动产 D.合伙人有权处分的土地使用权10.在以下哪些情况下,票据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 A 汇票被拒绝承兑 B.支票被拒绝付款 C 汇票付款人死亡 D.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四、简述题(30分,每题15分)1.请简述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2.请简述保险利益原则。五、案例分析(20分) A公司为支付所欠B公司货款,于1998年5月5日开出一张5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B公司用此汇票进行背书转让给C公司,以购买一批原材料。但事后不久,B公司发现e公司根本无货可供,完全是一场骗局,于是马上通知付款人停止向C公司支付款。 C公司获此票据后,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以支付其所欠工程款。 D公司用此汇票向E公司购买一批钢丝,背书时注明了“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 E公司于1998年7月5日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在对该汇票
审查后拒绝付款, 理由是: (1)C公司以欺诈行为从B公司获取票据的行为为无效票据行为,B公司已通知付款人停止付款; (2)该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且背书附有条件,为无效票据?随即付款人便作成退票理由书,交付于E公司。 根据本例提供的事实,请回答: (1)付款人可否以C公司的欺诈行为为由拒绝向E公司支付票款?为什么? (2)A公司开出的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是否为无效票据,为什么? (3)D公司的背书是否有效?该条件是否影响汇票效力? (4)E公司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时,可以向本案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试卷代号:1058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5—2006。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 商法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2006年1月一、判断题(10分,每题1分) 1.对 2.错 3.错 4.对 5.错 6.对 7.错 8.错 9.错 10.错二、单项选择题(20分,每题2分) 1.B 2.B 3.A 4.D 5.A 6.C 7.C 8.D 9.A 10.C三、多项选择题(20分,每题2分) 1.ABCD 2.ABD 3.ABCD 4.ACD 5.ABCD 6.ABD 7.ABCD 8.ABC 9.ABD 10.ABCD四、简述题(30分,每题15分) 1.请简述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参考答案: (1)资产条件。(3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所谓净资产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减去所有的负债的余额。发行公司债权要求的这些净资产额是为了保障将来有足够的资产还本付息。 (2)发行债券总额的限制。(3分) 无论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何,公司发行债券的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因为公司是以自己的净资产作为将来还本付息的保障.所以《公司法》规定了发行债券总额的限制。(3)盈利条件。(3分) 拟发行债券的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公司法》要求发行公司必须具有比较好的业绩,公司的业绩好才能还本付息,如果公司经营刚刚保本或者微利,就不符合发行债券的盈利条件。 (4)利率条件。(3分) 公司发行债券是从货币市场上直接融资的行为,因融资产生的风险不但会给债券发行公司造成损失,而且会给货币市场造成不必要的波动。所以融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为了防止有些公司在货币市场进行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定公司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5)资金用途限制。(3分)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公司必须将筹集的资金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2.请简述保险利益原则。 参考答案: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2分) 《保险法》规定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当事人所签定的保险合同的效力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1分) 保险利益必须是可保利益,是投保人和受益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定利害关系以及由此涉及的经济利益。(1分) 《保险法》规定保险利益为保险合同的前提,主要是防止投保人(有时也包括保险公司)的赌博投机,避免当事人为了骗取保险赔付不惜违反法律而产生不道德危险。(1分) (1)财产保险利益的基本条件(5分) 第一须为合法利益,也就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包括投保人根据法律拥有或者占有的财产,以及根据有效合同占有他人的财产; 第二须为经济上的利益.即投保人对于其财产现在享有的利益或预训享有的利益: 第三须为确定的利益.即该利益是可以通过金钱汁价的,无论现在拥有的利益.还是将来可以恢复的利益都是具有市场价值依据的。 (2)人身保险利益的基本条件是:(5分) 第十,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这些家庭成员和近亲属与我国《继承法》上规定的第一继承顺序者和与名列第一继承顺序者相同。 第二,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在此同意是指被保险人以书面承诺同意投保人为自己投保,如果没有被保险人的书面承诺,该保险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五、案例分析(20分) 参考答案: (1)不能。根据《票据法》6勺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E公司属善意持票人,不受前手票据权利瑕疵的影响。(5分) (2)该票据为有效票据。票据的付款日期为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5分) (3)该背书无效,并不影响汇票的效力。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5分) (4)E公司可以向其前手中任何一个或几个当事人行使追索权。(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