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 省 市 镇 路有自家宅基地一宗,面积 平方米。其四至界限为: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在自家该宅基地上建一栋五层楼,房屋建成后,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经营客栈。为确保双方权益,本着合作愉快、责权明确、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房屋修建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甲乙双方共同审定房屋设计图后,由甲方委托他方建房,开工之日起六个月内修建完毕。施工过程中由甲方负责与承建方联系具体建修事宜。
二、甲方要确保该宗土地不存在与第三人的任何纠纷,如出现纠纷,或在建房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房屋建成后,该宗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仍属甲方。
四、建房动工之日,乙方预先支付50万元给甲方用于建房。房屋建成后,甲方除留下该栋房屋的第五层作为自家居住场所外,将一至四层、庭院以及顶层露台,用于与乙方合作经营客栈,合作经营时间为三年。
五、客栈投资方案。房屋建成后,由甲、乙双方各投资50
万元,作为客栈设计、装修、办证、运营等费用。其中,乙方预先支付给甲方的50万元建房费,自动转为乙方投资客栈的资金;甲方提供作为客栈的房屋和场所,按当地年租金20万元折算计入投资金额,在此基础上甲方再投资30万元。客栈建成后,甲方占客栈60%的股份,乙方占客栈40%的股份,收益按各自占股比例分配,甲方不再要求乙方支付任何房租费用。
六、合作经营的三年内,甲方可以行使该房屋的抵押权,所得资金既可作为甲方扩大客栈规模的投资资金,也可以作为其他合法经营之用。合作经营的三年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房屋转让、转卖及无偿回收。
七、合作经营期间,一方因故提前终止合同、转让股份,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享有优先认购权。合作经营合同期满后,是否继续延长合作期限,由双方共同商定。
八、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除赔偿损失外,并按照对方出资额的10%给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协商未果,诉讼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个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