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表可复印使用。
TR-CH-09(6/2004) -4-
维修人员状况登记表
部门 名称 姓名 出生日期 职务 维修专业类别 开始维修工作时间 执照编号 注:此表可复印使用。
TR-CH-09(6/2004) -5-
航空器状况登记表
机型 国籍和 登记标志 国籍登记证编 号 适航证 编 号 电台执照 序 号 注:此表可复印使用。
TR-CH-09(6/2004) -6-
审核情况
企业 名称 申请 事项 审核 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有关 部门 意见 审批 意见 授权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填写
TR-CH-09(6/2004) -7-
所需提交文件、材料清单
序申请 号 类别 (一)筹建工作情况报告 文件材料名称 (二)企业标志及批准文件 (三)企业章程 申请首次颁发通用一 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四)经核准的购机批准文件 (五)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适航证、维修许可证批准的维修规划 (六)地面和机载无线电电台执照 (七)空勤人员、维修人员、飞行签派人员技术状况登记表及飞行人员当年的体检合格有效证明 (八)机场使用许可证(属自建基地机场)或与所使用机场签订的机场场道保障协议书 (九)法定代表人及主管飞行和作业技术质量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资历表及身份证明 (十)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当年的验资证明 (十一)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属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 (十二)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