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管道,在其穿墙(穿板)处应设置刚性防水套管: (1)管径不大于DN150㎜的管道穿过防空地下室的顶板、外墙、密闭隔墙及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
(2)管径不大于DN150㎜的管道穿过乙类防空地下室临空墙或穿过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临空墙时。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管道,在其穿墙(穿板)处应设置外侧加防护挡板的刚性防水套管:
(1)管径大于DN150㎜的管道穿过人防围护结构时;
(2)管径不大于DN150㎜德管道穿过核4级、核4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临空墙时。
4.13 防空地下室给水管道上防护阀门的安装,应满足GB50038-2005《规范》第6.2.13条(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1.当给水管道从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门的内侧设置;当从人防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人防围护结构的内侧设置;穿过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应在防护密闭隔墙两侧的管道上设置; 2.防护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1.0Mpa;
3.防护阀门应采用阀芯为不锈钢或铜材质的闸阀或截止阀;
4.人防围护结构内侧距离阀门的近端面不宜大于200㎜。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14 防空地下室污水管道、通气管道穿过人防围护结构时,管道上铜芯闸阀的安装,应满足GB50038-2005《规范》第6.3.12条、第6.3.13条及第6.3.8条的规定:
6.3.8 通气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收集平时生活污水的集水池应设通气管,并接至室外、排风扩散室或排风竖井内;
2.收集平时消防排水、空调冷凝水、地面冲洗排水的集水池,按平时使用的卫生要求及地面排水收集方式确定通气管的设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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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集战时生活污水的集水池,临战时应增设接至厕所排风口的通气管; 4.通气管的管径不宜小于污水泵出水管的管径,且不得小于75㎜; 5.通气管在穿过人防围护结构内侧距离阀门的近端面不宜大于200㎜。 6.3.12 污水泵出水管上应设置阀门和止回阀,管道在穿过人防围护结构时,应在人防围护结构内侧设置公称压力不小于1.0Mpa的铜芯闸阀。人防围护结构内侧距离阀门的近端面不宜大于200㎜。
6.3.13 采用自流排水系统的防空地下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出管上应采取设止回阀和公称压力不小于1.0Mpa的铜芯闸阀等防护倒灌措施;
2.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对非生活污水,在防空地下室外部的适当位置设置防暴化粪池;
3.核4级和核4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排出管上应设置防毒消波槽,其大小不应小于图6.3.13所示的最小尺寸。对生活污水,防毒消波槽可兼作化粪池,但其尺寸应满足化粪池的要求;
4.乙类防空地下室,对非生活污水,在防空地下室外部的适当位置设置水封井,水封深度不应小于300㎜;对生活污水,在防空地下室外部的适当位置设置化粪池。
4.15人防柴油发电机房输油管的引入,以及油用阀门的安装,应满足GB50038-2005《规范》第6.5.9条(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柴油发电机房的输油管当从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门内设置油用阀门;当从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外墙内侧或顶板内侧设置油用阀门,其公称压力不得小于1.0Mpa,该阀门应设置在便于操作处,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在室外的适当位置应设置与防空地下室抗力级别相同的油管接头井。
4.16 在防空地下室结构底板中预埋的排水管的材质,应满足GB50038-2005《规范》第6.3.14条第3款的规定:在结构底板中及以下敷设的管道应采用机制排水铸铁管或热镀锌钢管。
4.17 洗消废水排水系统上的防爆地漏、防爆清扫口,应在防空地下室结构底板混凝土浇筑时一次安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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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根据GB50038-2005《规范》第6.6.4条的规定:专供平时使用的(给水、消防)管道,当需穿过防空地下室临战封堵墙时,宜设置便于管道临时截断、封堵的措施;
4.19 根据GB50038-2005《规范》第7.3.4条(强制性条文)的规定:防空地下室内的各种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大于86㎜×86㎜的接线盒),不得在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上嵌墙暗装。若必须设置,应采取挂墙式明装;
4.20 设有清洁式、滤毒式、隔绝式三种通风方式的防空地下室,三种通风方式信号装置系统的安装,应符合根据GB50038-2005《规范》第7.3.7条的规定:
1.三种通风方式信号控制箱宜设置在值班室或防化通信值班室内。灯光信号和音响应采用集中或自动控制;
2.在战时进风机室、排风机室、防化通信值班室、值班室、柴油发电机房、电站控制室、人员出入口(包括连通口)最里一道密闭门内侧和其他需要设置的地方,应设置显示三种通风方式的灯箱和音响装置,应采用红色灯光表示隔绝式,黄色灯表示滤毒式、绿色灯光表示清洁式,并宜加注文字标识。
4.21根据GB50038-2005《规范》第7.3.8条的规定:设有清洁式、滤毒式、隔绝式三种通风方式的防空地下室,每个防护单元战时人员主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外侧,应设置有防护能力的音响信号按钮,音响信号应设置在防化值班室或防化通信值班室内;
4.22根据GB50038-2005《规范》第7.4.5条的规定:各人员出入口和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门框墙上,均应预埋4~6根备用(穿线)管,管径为50~80㎜,管壁厚不小于2.5㎜的热镀锌钢管。其防护密闭做法,详见04FD02《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图集》P18口部预留备用穿墙管平面、1-1剖面及P19预留热镀锌钢管平时不穿线封堵做法;
4.23 敷设于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内的各种电缆的预埋线管,均应选用管壁厚不小于2.5㎜的热镀锌钢管。详见04FD02《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图集》P20电气线路暗管敷设防护密闭做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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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穿过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的各种电缆的预埋线管,其防护密闭做法详见04FD02《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图集》P20电气线路暗管敷设防护密闭做法二;
4.25 电缆桥架通过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时的防护密闭做法,详见04FD02《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图集》P21电缆桥架穿越防空地下室围护结构做法;
4.26 电缆穿过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后的防护密闭做法,详见04FD02《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图集》P22穿墙管防护密闭示意图;
4.27 各专业密闭穿墙短管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应满足GB50134-2004《规范》第10.1.6条(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1.电缆、电线穿墙短管宜为30~50㎜; 2.给水排水穿墙短管应大于40㎜; 3.通风穿墙短管应大于100㎜。
4.28 当密闭穿墙短管作套管时,还应符合GB50134-2004《规范》第10.1.7条(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1.在套管与管道之间应用密闭材料填充密实,并应在管口两端进行密闭处理。填料长度应为管径的3~5倍,且不得小于100㎜; 2.管道在套管内不得有接口;
3.套管内径应比管道外径大30~40㎜。 五、建筑装饰工程(略)
————————(参照普通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方案详述); 六、给水排水工程(略)
————————(参照普通建筑工程给水排水施工方案详述); 七、通风工程(略)
————————(参照普通建筑工程采暖通风施工方案详述); 八、电气安装工程(略)
————————(参照普通建筑工程电气安装施工方案详述); 九、防火设备安装工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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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普通建筑工程防火设备安装施工方案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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