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厂所涉及的“两德”经济合作区、英红镇、横石塘镇、望埠镇区域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用水类别的实际用水量制定为: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对正在运行的西城污水处理厂、大站污水处理厂、浛洸污水处理厂、东华污水处理厂所涉及的英城街道、大站镇、浛洸镇、东华镇区域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用水类别的实际用水量调整为: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
方案二:对我市新建的“两德”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和望埠镇污水处理厂所涉及的“两德”经济合作区、英红镇、横石塘镇、望埠镇区域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用水类别的实际用水量制定为:居民0.9元/吨;非居民1.3元/吨。对正在运行的西城污水处理厂、大站污水处理厂、浛洸污水处理厂、东华污水处理厂所涉及的英城街道、大站镇、浛洸镇、东华镇区域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用水类别的实际用水量调整为:居民0.9元/吨;非居民1.3元/吨。
(二)实施时间、征收范围和办法
上述污水处理费方案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对原有污水处理厂的英城街道、大站镇、浛洸镇、东华镇区域的污水处理费按原征收的范围和办法执行。对新建污水处理厂的“两德”经济合作区、英红镇、横石塘镇、望埠镇区域的污水处理费,由征收单位委托已纳入污水处理区域所在地的自来水供应单位按月随水费一并征收,具体由征收单位与所在地自来水供应单位签订代收协议实施征收,所征污水处理费要纳入财政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和建设投入,严禁截留、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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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挪用。财政、水务、发改、审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污水处理收费资金的监管工作。
(三)、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后,对低收入群体补贴方案 根据省发改委文件(粤发改价格〔2016〕105号):关于不再免征污水处理费的规定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文件(粤发改价格[2015]770号)有关“各地在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时,应综合考虑本地区群众承受能力,要切实做好低收入群体保障,提高对低收入家庭补贴标准,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而降低”的精神,以及根据此次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进行测算的结果并经市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和民政局研究,拟制定对低收入群体补贴方案:1、补贴范围:纳入征收污水处理费的低收入群体(以民政部门确定的城镇和农村低保对象及五保对象人数为准)。2、补贴标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后,相应提高低收入群体补贴标准,增加8.5元/人.月。3、补贴方式:经报市政府批准后,具体由财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五、影响分析
(一)对居民用户的影响
对新建污水处理厂所在区域(“两德”经济合作区、英红镇、横石塘镇)的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按方案一,增加支出0.85元/立方米;按方案二,增加支出0.9元/立方米。对原有运行污水处理厂所在区域(英城街道、大站镇、浛洸镇、东华镇)的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按方案一,比现行0.72元/立方米的价格上涨了0.13元/立方米;按方案二,比现行0.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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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米的价格上涨0.18元/立方米。
(二)对低收入居民影响。按原政策,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用水免收污水处理费。因国家、省要求取消之前污水处理收费所有的减免优惠政策,按方案一,增加支出0.85元/立方米;按方案二,增加支出0.9元/立方米。
(三)对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院的影响。我市原来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对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院用水免收污水处理费。现按国家、省的规定,(1)对幼儿园、学校执行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按方案一,增加支出0.85元/立方米;按方案二,增加支出0.9元/立方米;(2)对医院、社会福利机构执行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按方案一,增加支出1.2元/立方米;按方案二,增加支出1.3元/立方米。
(四)对非居民用户的影响
对新建污水处理厂所在区域(“两德”经济合作区、英红镇、横石塘镇)的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按方案一,增加支出1.2元/立方米;按方案二,增加支出1.3元/立方米。对原有运行污水处理厂所在区域(英城街道、大站镇、浛洸镇、东华镇)的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按方案一,比现行0.72元/立方米的价格上涨了0.48元/立方米;按方案二,比现行0.72元/立方米的价格上涨了0.58元/立方米。
现以一般居民生活用水量25吨/月、低收入居民生活用水量10吨/月、一般餐饮服务业(非居民)用水500吨/月、一般卫生院(非居民)用水量1300吨/月为例,分析制定和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标准方案对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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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非居民支出污水处理费变化和影响(详见附表:制定和调整英德市污水处理费前后影响表):对新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区域(“两德”经济合作区、英红镇、横石塘镇、望埠镇)的污水处理费支出,按方案一计算:一般居民支出污水处理费21.25元/月、低收入居民支出污水处理费8.5元/月、一般餐饮业(非居民)支出污水处理费600元/月、卫生院(非居民)支出污水处理费1560元/月;按方案二计算:一般居民支出污水处理费22.5元/月、低收入居民支出污水处理费9元/月、一般餐饮业(非居民)支出污水处理费650元/月、卫生院(非居民)支出污水处理费1690元/月。对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区域(英城街道、大站镇、浛洸镇、东华镇)的污水处理费支出,按方案一计算:一般居民多支出污水处理费3.25元/月、低收入居民多支出污水处理费8.5元/月、一般餐饮业(非居民)多支出污水处理费240元/月、卫生院(非居民)多支出污水处理费624元/月;按方案二计算:一般居民多支出污水处理费4.5元/月、低收入居民多支出污水处理费9元/月、一般餐饮业(非居民)多支出污水处理费290元/月、卫生院(非居民)多支出污水处理费754元/月。从上述分析数据看,对原来已缴交污水处理费的居民或单位,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增加支出对其影响不大,属可接受的范围,对新缴纳污水处理费区域及取消免收优惠政策后需要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低收入居民、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等单位影响较大,对低收入居民应做好相应的财政补助工作,对新开征区域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附表:制定和调整英德市污水处理费前后影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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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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