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提供一批积分创业扶持名额,参加积分创业的申请。 第十三条 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在各行业中排名靠前的流动人口,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每年视情提供一批免费的体检名额,参加免费体检。
第十四条 积分累计后排名在前100名的流动人口,可以列入“十佳新温岭人”和“优秀新温岭人”评选。
第十五条 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接到上报的初审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按照职能分工转入相关部门进行核查,相关职能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市公安局:负责违法犯罪、居民身份证、居住年限、十六周岁以下暂住未成年人登记情况、“见义勇为”称号荣誉证书的核查。
市教育局:负责学历证书的核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保缴费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紧缺人才证明、温岭市引进人才证明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核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产权证明的核查。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预防接种证、妇幼保健证明、健康证、献血证书、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婚育证明、计划生育情况等证明材料的核查。
市民政局:负责婚姻状况证明的核查。 市科学技术局:负责专利证书的核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工商营业执照的核查。
市国家税务局:负责为企业、个人纳税者提供的国税纳税凭证的核查。
市地方税务局:负责为企业、个人纳税者提供的地税纳税凭证的核查。
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负责“十佳新温岭人”和“优秀新温岭人”的核查。
市慈善总会:负责志愿者或义工活动的人员情况证明的核查。 接收捐赠机构:负责对自身开具的捐赠证明的核查。
个人提供的获奖证明或荣誉证书,由市相关部门向颁发机构核查。各级人大代表、党代表和中共党员身份、各级政协委员身份、民主党派人士、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核查由相对应机关进行。
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在申请积分制管理过程中,对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或其他相关机构执行积分制管理相关规定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提出,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对异议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