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地税部门申报办理增减。
3、缴费单位的缴费个人由在职改为退休后,征收系统仍会至少保留一个参保险种,对于不用缴纳任何险种的职工,因系统保留了一条记录,因此会出现数据不一的情况。对此情况,解决的办法是将对不用缴纳任何险种的退休人员作减员处理。
(二)税务管理审核、征收人员工作粗心,给缴费人缴费以及社保部门记帐带来的问题。出现的错误主要有如下几种:
1、管理人员录入缴费单位有关资料时,漏录入缴费单位缴费银行账号。
2、管理审核人员录入缴费人缴费项目时,错核缴费险种。
3、征收人员征收时,错选险种征收。
4、征收人员征收时,错选缴费人所属的社保部门。 三、地税全责征收前的欠费征收问题
对地税部门全责征收前的欠费征收问题,一般应由社保部门打印欠费情况表,地税部门凭欠费情况表征收开单,如果社保部门不开单,则地税部门应从原社保部门传递的数据中查找和核对,确认缴费单位申报补缴的数据和原社保部门传送的应征数据一致后在其它应征数据模块中申报征收开单(不用明细申报,对社保部门开出的利息或滞纳金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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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模块的社保属性项目选录在一个险种上),并将缴费入库单据书面传递给社保局录入记帐,。
四、多征或漏征、少征社保费处理问题
对多征的社保费,由地税机关根据缴费人填交的社会保险费退款审批表,经主管局长批准后,送社保部门核实后,由社保部门退还给缴费单位或个人;对漏征人员的社保费,由缴费单位按正常申报缴交程序补缴,对少征收的社保费,由缴费单位将少征的社保费并入下月申报缴交。
五、技术方面需确定的相关问题
(一)社保费征收数据的新登记、变更、注销(增减员)统一先由缴费人到地税部门办理,相关信息通过地税社保联网软件传递给社保部门。
为保证社保征收数据和记帐数据来源的单一性,确保地税部门和社保部门数据的一致,且满足地税使用的全省统一的社保费全责征收模块的设计要求,缴费单位、缴费个人资料新登记、变更、注销(减员)由地税部门先受理,并在地税社保费全责征收模块中办理录入后通过联网系统传递给相应的社保部门。同时个人原始申报更改身份证和姓名等纸质资料同日送社保局核对确认后记帐更改和入档备查。
(二)涉及到需要变更社保卡、医保卡等业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必须到社保部门自行办理,社保部门查询并复核地税社保联网软件传递来的变更内容,再按社保部门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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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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