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计算说明书(2)

2019-05-17 14:55

)

二区给水系统图

一区给水系统图

2.2 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按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方式不同可分为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目前,在我国100米以下的高层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应用于消防要求高、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100米以上的高层由于火灾隐患多,火灾蔓延快,人员疏散、火灾扑救难度大,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0米以下的建筑主要以消火栓给水系统为主。

本设计的建筑是20层的高层,高度超过50米, 根据规范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的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室内管道送水仍然可以加强室

6

)

内的管网供水能力,协助救火。故本设计选用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系统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本建筑为一类建筑,则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不应小于18m3。 2.2.1 设计原则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6规定,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高层建筑和裙房的各层均应设室内消火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火栓应设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2)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m。

(3)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且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m,裙房不应大于50m。 (4)消火栓栓口离地面高度宜为1.10m,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相垂直。 (5)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0.80MPa,当大于0.8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50MPa时,消火栓处应设减压装置。

(6)消火栓应采用同一型号规格。消火栓的栓口直径应为65mm,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

(7)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

(8)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

(9)高层建筑的屋顶应设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检查用的消火栓。 根据以上原则选择设计方案 方案一:设水箱的消火栓给水方式

宜在室外管网一天之内有一定时间能保证消防水量、水压时(或是由生活泵向水箱补水)采用。由水箱贮存10min的消防水量,灭火时又水箱供水。

方案二:设水泵、水箱的消火栓给水方式

宜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不能满足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水压要求时采用。水箱由生活泵补水,贮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火灾发生时先由水箱供水灭火。消防水泵启动后由消防水泵供水灭火。

经比较本设计采用第二种方案。 2.2.2 设计参数

室内消防用水量:40L/s 室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30L/s

7

)

自动喷水灭火用水量:30L/s

消防水箱水量为火灾前10min的水量18m3

贮水池内的消防水量按火灾延续2h的水量和1h的自动喷洒用水量之和设计。 2.2.3 室内消火栓的设计

由于本建筑高度超过50m未超过80m,采用不分区消火栓给水系统。其优点是系统简单;直接通过消防水泵上层送水灭火。

每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消防电梯前室应设消火栓,屋顶水箱间内设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检查用的消火栓。整个室内消火栓采用同一型号、规格,消火栓直径采用65mm,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消火栓栓口距地面高度为1.1m。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相垂直。本建筑物内各层均设消火栓进行保护。其布置保证室内任何一处均有2股水柱同时到达,灭火水枪的充实水柱为12m。

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6.5条“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0.80MPa,当大于0.8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50MPa时,消火栓前设减压装置。本建筑中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

在本建筑物顶层设有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不小于18m3,材质为镀锌钢板,安装高度满足最高处最不利点消火栓处的静水压7m水柱的要求。系统设消火栓给水加压泵2台(其中1台备用),消防泵型号选用IS125-100-315A型水泵两台,一用一备。

消火栓供水流量40L/s,本建筑发生火灾时能保证同时供应2股水柱,并能保证任何部位发生火灾时,同层都有每股流量不小于5L/s、充实水柱不小于12m的两股水柱同时达到。火灾初期10min消防用水量由屋顶水箱供应。火灾10min后的消防用水量由地下室消防泵供应。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为25m,为了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在每层设置4个消火栓,当相邻一个消火栓受到火灾威胁而不能使用时,该栓和不能使用的消火栓协同仍能保护任何部位。

2.2.4 室外消火栓的设计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由水源、室外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池和室外消火栓组成。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本建筑为一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30L/s,需设置3个消火栓,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成环状,消火栓均采用地下式,统一型号均为IS125-100-315A型水泵。

1、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要求 (1)布置要点

室外消火栓沿消防道路均匀布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道路交叉口;沿道路一侧布置建筑物的,消火栓宜布置在有建筑物的道路一侧,以避免其他消防车在通过时碾破水带。

8

)

(2)消火栓设置点与建筑物、到路边的距离

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以防止建筑物上部物体坠落伤害操作人员;有困难时,底层建筑物是外地上消火栓距建筑外墙距离可减少到1.5m。

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大于40m,以保证水带科扑救的有效范围。 距路边的距离不宜大于2m,便消防车直接从事外消火栓取水。 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明显的标志。 2.2.5 消防水箱

消防水箱对扑救初期火灾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物一定的高度位置,采用重力流向管网供水,经常保持消防给水管网中有一定的压力。重要建筑和高度超过50m的高层建筑,宜设置两个水箱(并联),以备检修或清时仍能保证火灾初期消防用水。

消防水箱设置在低层和多层建筑的最高部位;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水箱高度保证建筑物最不利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小于0.07MPa。高层建筑的消防水箱的消防贮水量,一类建筑(除住宅)不应小于18m3,二类建筑(除住宅)和一类建筑的住宅不应小于12m3,二类建筑的住宅不应小于6m3。

消防水箱的安装高度应满足室内最不利点消火栓所需的水压要求,且应储存10min的室内消防用水量,以供扑救初期火灾之用。

Vf=0.6×Qx=0.6×(40+19.2)=35.52m3 尺寸为5m×4m×2m,有效容积为36 m3 2.2.6 水泵接合器的选择与确定

1、 室内水泵接合器确定

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L/S计算,室内消火栓用水量40L/S,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取15L/S。故水泵接合器的数量n=40/15=3个。

2、 室外水泵结合器确定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30L/S,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取15L/S。故水泵接合器的数量n=30/15=2个。

本设计消火栓给水系统一共设5个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宜采用地上式。 水泵接合器的型号,基本参数及基本尺寸:

型号规格:SQ150 形式:地上式 公称直径:150mm 公称压力:1.6Mpa

进水口形式为内扣式,其口径为80×80(mm)从本工程南侧市政道路上的DN300mm自来水管上接两根DN150mm给水引入管,进入用地红线后与本工程室外环状给水管相连接,形成双向供水。

9

)

2.2.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同消火栓系统一样采用不分区,均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根据规范中的要求选择湿式喷水灭火系统。本建筑采用湿式报警阀,闭式下垂式装饰型玻璃球喷头(动作温度为68℃、K=80)和闭式直立式带保护网玻璃球喷头(动作温度为68℃、K=80),因为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用环境为4℃~70℃, 玻璃球喷头具有外型美观、体积小、重量轻等优点;每个喷头的保护面积不超过12.5m2。喷头采用正方形布置形式。喷头的水平间距为3.2~3.6m,不大于4.0m。个别喷头受建筑物结构的影响,其间距会适当增减,但距墙不小于0.6m,不大于1.8 m。粗略计算总共有2300多个喷头,根据规范每800个喷头设置一组报警阀组,本次设计设4组报警阀,每个报警阀组的最不利喷头处设末端试水装置,每层均设信号阀和水流指示器,其它防火分区和各楼层的最不利喷头处,均设DN25mm试水阀。喷淋管采用镀锌钢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为30L/s,共设二套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向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补水。

喷洒泵型号为选IL125-100-315型离心清水泵2台,1用1备。其参数为:Q=33.3-66.7L/s,扬程Hp=120-133m。火灾初期10min消防用水量由屋顶水箱供应。火灾10min后的消防用水量由湿式报警阀延时器后的压力开关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供应。 2.2.8 灭火器的配置

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为了有效地扑灭初期的火灾,在所有的公共部位、消防器材室、变配电间等地方配备一定数量的手提式磷酸铵盐的干粉灭火器。 2.3 排水系统 2.3.1 排水系统的选择

高层建筑排水系统有合流制和分流制,根据本设计的具体情况,排水系统采用采用粪便污水和生活废水两种污水合流制排放,并设专用通气立管和结合通气立管,地下室水泵房和消防排水设置排水明沟和集水井集纳,最后由潜污泵抽升至室外检查井。 2.3.2 排水系统的组成

排水系统的组成包括卫生器具、排水管道、检查口、清扫口、室外排水管道、检查井、潜污泵等。室内地面层(±0.000m)以上的生活污水重力流排出;地面层(±0.000m)以下的污水采用管道汇集至集水坑内,用潜水排污泵提升后、排入室外污水管道。 2.3.3 排水系统的确定

根据建筑性质及规范要求,本次设计采用污废水合流排放,一二楼裙房单独排放,3-20层设专用通气立管。

2.3.4 检查口、清扫口、和检查井的设置

由《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知在生活排水管道上,应按下列规定设置检查口和清扫口。

10


设计计算说明书(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双头车床的液压系统设计摘要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