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河纳子峡水电站建筑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文件 2009年8月
2.1、总则
2.1.1 工程名称、业主名称等详见前附表 2.1.2 本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1.3 投标人为编制和递交投标书所支付的费用一概自理。
2.1.4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和递交投标书,不符合要求者作为废标处理。
2.1.5 购买招标文件的工本费用,不论投标与否,概不退还。招标方所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3 工程技术文件所列)若未中标则须退还,同时退取押金。
2.2、工程概况
大通河纳子峡水电站工程位于青海省东北部的门源县燕麦图呼乡和祁连县皇城乡的交界处,电站厂址距西宁市186.16Km。主要建筑物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溢洪道、放空泄洪洞、引水发电隧洞及发电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21.5m,引水发电隧洞洞轴线水平长度575.79m,电站装机总容量87MW(3×29MW)。
本工程主体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171.82万m3,石方洞挖9.152万m3,坝体填筑总量525.25万m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14.33万m3,钢筋1.1万t,金属结构705t,帷幕灌浆4.56万m,固结灌浆2.61万m。
工程总工期51个月(含临建期),首台机组安装完毕工期44个月。工程总投资为75720.00万元,静态总投资为69886.12万元。
2.3、本标段监理工作内容
2.3.1 本标段监理的工作内容
本标段监理工作内容包含纳子峡水电站所有的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项目,主要内容为:
2.3.1.1 电站施工辅助工程 2.3.1.1.1导流工程
(1)导流洞工程 2.3.1.2 电站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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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1 主体建筑工程
(1)大坝工程 (2)厂房系统工程 (3)引水发电工程
(4)导流(放空泄洪洞)工程 2.3.1.2.2 其他工程 (1)其他建筑工程 (2)安全监测工程 (3)砂石料生产系统运行 2.3.1.3 电站环境保护工程 2.3.1.3.1 水土保持工程 2.3.1.3.2 水环境保护工程
2.3.1.4 电站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2.3.1.4.1 泄洪工程 (1)闸门设备及安装 (2)启闭设备及安装 2.3.1.4.2 引水发电工程 (1)闸门设备及安装工程 (2)启闭设备及安装 (3)拦污设备及安装工程 2.3.2 电站建设进度计划
根据工程建设安排,2009年11月导流洞开工,2013年实现首台机组投
产发电。
本标段所监理的工程工期控制目标应依据各项工程承建合同的规定。 2.3.3 电站建设投资控制
根据工程概算,工程总投资为75720.00万元,静态总投资为69886.12万元。其中建筑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总投资39361.84万元。
本标段所监理的工程投资控制目标应依据各项工程承建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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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投标资格要求
2.4.1 投标资格
(1)水电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
(2)在近十年内承担过百米级面板堆石坝工程的监理任务并至少成功运行1年。
(3)拟投入本合同项目实施的建设监理机构设置合理、人员足够、经验丰富、其监理工程师均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质证书以及具有水电工程总监经历,且至少参加过一个类似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并至少担任过一个项目的总监;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2 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提供
投标人应随同投标书递交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简介及基本状况;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法人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原件;
(3)投标人的业绩,包括最近十年内与本工程类似的监理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
(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包括最近3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拟为本工程配备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执行本合同的主要人员资格和经历;
(6)监理业务手册;
(7)其它资格注册备案要求。
以上资料如招标文件有格式要求的应按其要求编制。
2.5、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投标书格式及附件、履约保函格式、设计文件资料、技术规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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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招标工作安排
详见前附表
2.7、审阅招标文件
2.8.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8.2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2.8、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11日以前按招标公告的地址以书面、传真方式通告业主。业主将以书面、传真方式在开标前7日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9、招标文件的修改
2.9.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7日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这些修改通知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2 修改书将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收到修改书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修改书。
2.9.3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他们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把修改书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按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
2.10、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2.10.1 本工程招标的所有文件及来往信函、文件均使用中文。使用语言为普通话。
2.10.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格式编写,投标人应提交一式六份的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注明为“正本”,其余注明为“副本”,如果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本一份(用office办公软件编辑,不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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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用擦不掉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签署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附在投标书中。
2.10.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已发出的修改书的指示所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该有修改专用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小签。
2.10.5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与同一合同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
2.10.6 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 (1)投标书(见投标书格式) (2)综合说明
(3)监理资质文件(同2.4.2要求)
(4)监理大纲(监理大纲的内容至少应包括:监理工程概括及目标、范围,监理单位简介、资质及业绩,监理对工程的理解及响应性,监理内容及措施,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监理费用,监理使用的设备和仪器等,详细参见《监理大纲导则》。
(5)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一览表(包括姓名、年龄、性别、专业、职称、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上岗证等);
(6)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个人简历; (7)各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个人简历; (8)检测设备、技术装备一览表; (9)监理费报价;
(10)参加本合同的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符合本专业所要求的监理证; (11)监理人员中,高级职称不低于监理人员总数的1/5; (12)监理人员中,中级职称不低于监理人员总数的1/3。 2.10.7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双层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包装的拆封处应加盖密封专用章。
(2)在内层和外层包装上都应:
①写明投标文件应递交的负责收标的单位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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