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管理 创新机制 切实做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和档案管理工作 ——全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现场观摩会交流发言材料
(2011年 月 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正安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和档案管理工作向各位领导作汇报,跟兄弟县(市)的同志进行学习交流,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近年来,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化一强”发展战略,按照“调结构、重增收;夯基础、增活力;抓培训、强技能;建机制、规运行;重管理、增效益”的思路和要求,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攻坚克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探索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规范建设,严格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三项工作
自新阶段扶贫开发以来,平均每年投入到我县的财政扶贫资金近3000万元,要确保这些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发挥其应有的效益,这与项目选得优劣,资金管得好坏,实施效果如何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我们紧紧抓住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三个关键环节,突出规范化建设,着重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促进项目实施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促进项目效益与资金使用有机结合,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一)建章立制,规范程序
为更好地实施好财政扶贫项目,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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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新时期扶贫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在加强扶贫机构建设和出台扶贫开发有关意见、决定的基础上,重点从强化规范、强化责任入手,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方面建立了相关制度。
在项目管理方面。我们先后制定并下发了《正安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正安县财政扶贫资金验收(试行)办法》、《正安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等一系列规定,从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实施检查到项目验收以及项目的整个管理流程都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使项目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具有操作性和有效性。
在资金管理方面。我们制定了《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实施办法》、《关于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实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建立乡镇财政扶贫资金专帐》等相关规定和文件,对财政扶贫资金的报帐、用款、决算、审计等做了具体的规定,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要求更加明确,程序更加严格,资金管理更加规范。
在档案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正安县财政扶贫资金档案管理的规定》、《关于规范乡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和文件,使财政扶贫项目档案做到了资料完整、整理规范,归档及时。
(二)坚持标准,严格要求
为确保财政扶贫项目效益,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档案管理上,我们坚持“严”字当头,不放宽条件、不放松要求、不放过问题,反复强调并始终坚持“五严五不”。一是严格把好政策关,不乱开政策口子;二是严格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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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不随意调项;三是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不挤占、挪用资金;四是严格项目实施质量,不搞半拉子工程;五是严格项目验收,不走过场形式。坚持“五严五不”的要求,既规范了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各项要求,又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的效益。
二、创新工作模式,健全新形势下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新机制
(一)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用创新方式放大扶贫效益
在财政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上,按照 “乡镇实施、部门指导、县级监督、确保质量”的运作方式,重点做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申报审批管理。近几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服务跟着过程走”的要求,在项目的立项审批上,由县、乡、村分级组织编制中长期规划,并在规划前向群众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组织专家或技术干部进行评估论证,按照“统筹规划、择优扶持,分级审批、公开立项”的原则,在项目选择上“立足四个优先,即:“扶贫效益优先、示范性开发优先、产业化建设优先、群众意愿优先”;在项目库建设上,做到“规范化管理、动态化管理、微机化管理”;在审批立项上,坚持“三个不予”,即“未通过群众讨论的项目不予入库;未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评审;未经评审和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的项目不予申报”。
二是强化组织实施。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上,主要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两个明确”。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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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法人责任和明确目标责任。项目批复下达后,立即成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与法人签订责任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推动机制。同时签订合同或协议,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奖惩措施等。二是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进度质量。项目启动前做好宣传发动,增强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做到早安排、早实施,确保进度和质量。
三是强化过程监管。为保证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我们采取了“四定”制,即实行定人、定责、定任务、定奖惩的“四定”制,明确了扶贫、财政部门各自的责任和任务,真正做到财政扶贫项目有人管理、有人跟踪和有人负责。同时,突出加强重要环节的督查工作,县扶贫、财政、监察、两办督查室等组成常年项目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县的扶贫项目实施情况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扶贫项目的落实情况,每一次督查都形成专题报告,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实施单位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抓好落实,按时报告整改情况,使督查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
四是严格验收工作。为规范财政扶贫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县财政扶贫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我们在项目验收上采取阶段验收和综合验收相结合的方式,阶段验收主要针对工程类的项目,将实施过程划分为几个阶段,分别要对每一个阶段的进度、质量进行验收,如学校建设项目,我们把其划分为隐蔽工程、主体工程和饰面工程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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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下完基础后组织验收一次,主体工程完工后抽样检测验收一次,装饰工程结束后验收一次。项目综合验收采用三级验收制,首先是实施单位自查验收,其次是县扶贫领导小组组织县级验收,第三是申请市级验收。项目验收分种植业项目、养殖业项目、工程类项目和培训类项目几大类,采取不同的组织管理方式。验收过程中对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档案资料、实施效益等进行量化考评,实行项目综合等级评定,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验收结束后,验收组要及时与实施单位交换意见,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项目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或实施单位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均不予验收。通过项目验收的,由验收组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由验收组下整改通知,在接到通知规定的时限内,经整改完善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后,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由主管单位明确项目权属,将项目移交其进行管护。
(二)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用创新方式保证资金安全
在扶贫资金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正安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正安县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规定,采取“县设专户、乡建专帐,封闭运行,县级报帐、财政决算、专项审计”的模式,在资金运行上严格遵守“三专”的要求,即“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帐核算”,由县财政局开设专户统一存储,县财政局明确专人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工作,项目实施统一实行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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