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 2

2019-05-17 19:26

为什么要实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长期以来,我国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一直采用收付实现制。从历史上来看该种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随着近些年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0、/国库单一账户0、/政府集中采购0等

制度的推行取得了巨大的进展,这使得总预算会计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继续采取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基础已暴露出以下主要弊端: 会计信息的滞后性。采用收付实现制,总

预算会计在财政资金收付行为实际发生后才确认和 计量交易,对当期已经发生但尚未完成支付的财政 事项无法及时反映,如政府发行中长期国债、社会保 障基金缺口、政府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地方政 府欠发工资等。

会计信息的不全面性。采用收付实现制,

总预算会计着重反映的是体现预算执行情况和结果

的资金流入与流出,对各级政府通过财政直接或间接安排的公共基础设施投入、国有企业投资、参股等行为所形成的资产和投资权益无法进行反映。 )))会计信息的不准确性。采用收付实现制不 利于一些特殊财政事项的处理,会造成会计信息不 实。比如各级财政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 到预算已经安排、但由于各种原因当年无法支出的 情况,目前所采用的/按时结转支出0的办法导致了 当年结余的虚增。

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6规定:/总预算会 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根据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在1998年发布

的5政府财务报告指南6,可供各国政府改进其会计 与报告系统的确认基础主要有四种。除了上文述及 的收付实现制以外,还包括权责发生制、修正的收付

实现制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但根据我国目前额情况来分析,这几种 (一)权责发生制要求苛刻,总预算会计采用该 种核算基础条件尚未成熟

尽管权责发生制具备其他核算基础无法比拟的 优越性,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总预算会计目前尚不 具备实施条件:

首先是制度建设不完善。权责发生制的实施需 要一个健全的法律环境,它不仅需要有系统完善的 财政、预算、合同、投资和完整的部门组织、行为责 任、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还需要有明晰的部门职 责、规范的管理流程和先进的信息手段。我国目前 仍处于发展转型时期,尚无法满足上述要求。 其次是技术层面存在着问题。政府对固定资产

的估价究竟采用何种方法、一些历史性资产(如博物

馆、纪念碑等)是否应作为资产列入财务报告、各种 基础设施在其购建和发展过程中的成本能否确认为 资产等等,这些技术问题没有解决之前,都是制约权 责发生制实施的/瓶颈0。

再次是观念意识存在着差距。长期计划体制下 形成的供给制预算观念,使不少决策者认为政府就 是要办事,办事就要花钱,而对于事情该谁办更合

适、该花多少钱、怎么花钱、支出后的责任与效果如 何等问题不够重视。

(二)修正的收付实现制效果不甚理想,总预算 会计采用该种核算基础意义不大

修正的收付实现制最普遍的模式是在年度结束 后的延长期内(如一个月左右),账务保持未结账的 状态,允许在特定的财务年度内将拨出的款项作为 该年度的支出,而不考虑它延期至延长期才支出的 事实。这种模式的目的是克服一些可以察觉的、在 收付实现制下遇到的由于时间选择而引起的现金流 量差异的问题。不过,该种模式不确认发生在延长 期之后的支出,对收付实现制的缺陷的弥补作用着 实有限。另外,该种模式在预算年度已经结束的情 况下不及时结账显然不利于相关后续工作的开展。 修正的收付实现制的另一种模式是对某些在权责发 生制下应该确认的项目提供附加披露信息,但是,采 用该种做法所必须进行的附加工作的数量和难度以 及难以克服的事项重要性的主观认定使其可操作性 大打折扣。

通过比较可以得知:

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是目前我国总预算会计 核算基础的最佳选择 何为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是对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交易 或事项的范围做出限制。之所以如此,往往是由于 针对于这些交易或事项勉强采用权责发生制,或存 在着技术上的困难、或计量成本过高、或对政府管理 和政策的制定影响不大等等。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 制,不仅在克服收付实现制的弊病方面力度大于修 正的收付实现制,而且回避了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一 些苛刻要求,降低了改革的难度。另外,我国目前的 总预算会计对某些特定业务的处理方法也证明了修 正的权责发生制的生命力,如对政府间上解支出、补 助支出、政府间补助收入及预算支出中的退休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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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和受负担利息特别捐税保护的特别捐税债务 不包括在内,后者应当在其发生时加以确认0。[1] 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主要关注货币性资源,对非 货币性资源不采用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和修正 的权责发生制在收入、费用、固定资产和长期负债处 理上有着以下的差异:

收入确认:在权责发生制下,只要当年提供了服 务,不管现金什么时候收到,都可确认收入。但修正 的权责发生制有比较严格的规定,只有在期中或期 末不久就能收到现金,才可以确认收入。按照政府 会计委员会的要求,政务活动中的财产税收入应当 或预计可以在当期或当期之后的60天内收到时确 认收入。

支出确认:在权责发生制下,当资源在形成收入 的过程中被耗用时,就可以确认支出。在修正的权 责发生制下,当政府机构支付现金或形成在当期末 后不久就需要支付的法定义务时,就需要确认支出。 对于时间的界限,与收入确认相同,年末60天内。 长期负债确认:在权责发生制下,借贷业务会增 加负债。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下,如果机构组织借 入一笔长期资金,在基金中并不确认为负债,而是现 金和基金余额增加。

固定资产的确认:在权责发生制下,固定资产的 购置会先确认长期资产,然后在其使用年限内以折 旧的方式形成费用与收入配比。在修正的权责发生 制下,不形成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在购置时确认为支 出。

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对长期负债和固定资产的确 认原则,是由于政府基金非常关注当年货币性资源 的流动,只核算流动财务资源:现金、应收款项、有价 证券以及重要的预付项目和存货,不核算房屋与设 备。只核算由基金资产偿还的负债,不核算长期负 债,因为基金资产都是流动资产,不能用于偿还长期 负债。但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34号公告规 定,政府机构必须编制两类基本财务报表,即政府整 体财务报表和政务基金财务报表。政府整体财务报 表采用经济资源计量重点和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编 制,政务基金财务报表采用当期财务资源计量重点 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编制。因此在美国的 政府会计中,日常政务活动中的收入、支出采用双轨 制会计记账方法,分别采用权责发生制和修正的权

责发生制会计基础在政务基金层面和政府层面的政 务活动中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二、5征求意见稿6中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我国现行的会计理论没有对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进行概念性的描述及其使用规定的陈述,5征求意见 稿6中的/修正的权责发生制0是否从美国政府会计 中引入?两者使用规定是否一致及其应用效果如 何?这些问题值得探讨。

财政部在下发5征求意见稿6时指出,为了真实 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教育成本,要求计提固定资 产折旧。5征求意见稿6的会计科目表中设有长期资 产类和长期负债类科目,由此可见,5征求意见稿6中 高校会计的计量重点是经济资源而非流动性财务资 源,此/修正的权责发生制0非彼/修正的权责发生 制0。

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的运用目的是根据配比原 则,更准确地评价组织机构的经营责任,使相关利益 者了解组织机构在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与产生该 收入所使用的全部资产和发生的全部负债。笔者理 解美国政府会计中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中/修正0的意 思应该是指配比原则的范围和程度,也就是收入和 费用中包含的资产和负债内容不同。也有学者对美 国政府会计的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按修正程度提出四 种程度的权责发生制:完全的、强度的、中度的和温 和的。上述第一点中分析的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就属 于温和的权责发生制,在流动性财务资源可使用的 基础上确认收入,支出确认是流动性财务资源的使 用以及流动性负债的发生。

对比分析5征求意见稿6中的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会计基础,从费用确认方面看,其计量焦点是高校的 经济资源,关注了长期资产和长期负债,但对于长期 负债利息却没有设置相应的/预提费用0科目核算。 从收入确认方面看,其计量焦点并不是完整的经济 资源,第一,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虽然设 置了/财政应返还额度0科目,但我国的总预算会计 的会计基础是收付实现制,造成高校当年的财政补 助收入只能按国库实际支出数确认;第二,会计年度 与学年年度不一致,高校现行的收费模式难以按权 责发生制确认本年度学费收入;第三,对于本年度的 学生欠交学费也没有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当年收入。 由此可见,5征求意见稿6中的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在 收入、费用的确认方面并没有清晰的原则,其包含的 资产和负债的内容也不十分明确,无法用清晰的概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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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2010-07-19

[作者简介] 黄显云(1970-),女,广西钦州人,广西医科大学财务处副处长,高级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高校财务管 理。

念来描述其应用规定。由此会计基础确认的收入、 费用并不配比,生成的会计信息在评价高校实际的 运营委托责任方面仍有不足。

如果说5征求意见稿6中的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是 为了合理确定教育成本,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 问题也值得探讨,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理论是将 折旧费用与资产使用形成的收入配比,这意味着折 旧费用必须有相应的收入来源进行补偿。高等教育 是公益事业,公立高校生产的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学 费标准受到政府严格控制,高校固定资产一般很难 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经营并获得直接的收益, 高校固定资产投入的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拨款、学 费收入、银行贷款。学费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纳 入部门预算管理,目前财政对高校的预算管理一般 采取定额加专项的模式,还没有形成对财政性资金 来源购置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进行拨款补偿的模 式。另外在高校扩招过程中,政府对高校贷款建设 的规模并没有建立相应的政策和制度规范,也没有 设立银行贷款资金来源购置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 偿还途径。目前各高校利用各类资金购置的固定资 产存量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即使是按平均年限法来 计提折旧,也是一个比较大的金额,其补偿来源也是 值得思考的问题,否则会导致本期盈余的虚亏。综 合分析,笔者认为,在现行的公共财政体制下,目前 高校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模式与高校会计制度引入 权责发生制尚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

一个健全的政府会计体系是一个国家制度基础 的重要组成部分[2],高校会计制度作为我国政府会 计体系的一部分,在其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 础,也是改革和完善我国政府会计体系的其中一步。 但笔者认为,改革应全面综合地考虑我国的行政体 制、公共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改革问题。首先,要加 快我国责任政府建设的步伐,培养形成政府受托责 任和透明度的文化。在短期内,会计的理念和事务 可以反映而不是影响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变化,因 此,政府会计改革不可能比政府改革更快。其次,要 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快预算法的修订,强化 政府预算的授权责任,先从财政总预算会计改革入 手,引入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第三,改革公立高校的 预算管理模式,加大对公立高校的财政投入,规范控

制公立高校的贷款建设行为,将高校的贷款纳入政 府预算管理,建立偿还渠道和补偿机制。 参考文献

[1]陈立齐著,陈穗红,石英华译1美国政府会计准则研究 )))对中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启示[M]1北京:中国财政经 济出版社,20091

[2]史蒂文.A.芬格乐著,张纯译1财务管理)))公共、医疗 卫生和非盈利机构组织[M]1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 社,20041

(上接第5页) 反映在财务报表中的5固定资产情 况表6中,在会计报表中增设5基建投资情况表6和 5待摊投资明细表6,用于反映在建工程明细情况。 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轨是我国财政管理 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统一会计主体的需要,它有 利于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提高 会计信息质量,为多元的投资主体和高校决策层的 投资提供数据支撑,因此,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 并轨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财政部1事业单位会计准则[Z]1财预字[1997]286号1 [2]王华1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合并建账的构思[J]1会 计之友,2006,(12)1

[3]朱鸿眉1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问题的探讨 [J]1教育财会研究,2008,(1)1

[4]孟胜银1高校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合并核算的探讨[J]1 会计之友,2007,(5)1

[5]席炳文,韦法云1关于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合并核 算的探讨[J]1经济师,2007,(10)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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