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现有工程废水产生量约为178m3/d,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18m3/d、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0m3/d。扩建减少废水产生量约为25m3/d。扩建后全厂废水产生量约为153m3/d,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为93m3/d、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0m3/d。
本扩建项目建设后厂区生产废水和部分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超滤+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进入广汽本田污水处理站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冲厕用水,其余则随广汽本田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市政管网,排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珠江黄埔河段。扩建后达标排放至珠江黄埔河段的污水量仍保持现有工程的排放量133 m3/d不变。
表3-1 扩建后全厂废水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指标 东风本田 处理前废水产生量153m3/d (37638t/a) 经东风本田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往广汽本田污水站的废水量153m3/d (37638t/a) 废水经广汽本田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后外排废水量133m3/d (32718t/a) 废水经广汽本田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后排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废水量133m3/d (32718t/a) 广汽本田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标准 浓度 mg/L 负荷 t/a 浓度 mg/L 负荷 t/a 浓度 mg/L 负荷 t/a 浓度 mg/L 负荷 t/a PH值 10.1 — 8.8 动植物油 12.0 0.45 0.4L 总磷 0.279 0.01 0.238 SS 862 32.44 12 COD 17200 647.37 228 BOD5 6020 226.58 75.5 硫化物 石油类 1.39 0.05 0.176 146 5.5 0.4L LAS 1.88 0.07 0.167 氨氮 33.6 1.26 16 — 0.02 0.009 0.45 8.58 2.84 0.007 0.02 0.006 0.6 7.16 0.11 0.90 32 51.4 13.9 0.02L 0.22 0.18 0.28 — 0.004 0.03 1.05 1.68 0.45 0.001 0.007 0.006 0.009 6~9 ≤5 ≤3 ≤30 ≤60 ≤30 ≤1.0 ≤5 ≤2 ≤15 — 0.004 0.03 0.98 1.68 0.45 0.001 0.007 0.006 0.009 浓度 mg/L 6~9 15 — 100 110 30 1.0 8.0 10 15 浓度 mg/L 6~9 5 3 30 60 30 1.0 5 2 15 备注: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二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三者中的较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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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运期项目大气污染源
扩建工程废气增加的有铸造车间高压熔铝组合炉燃烧废气、高压熔铝组合炉扒渣废气和研发中心发动机性能试验废气;以及压铸机、抛丸机等的粉尘废气。
而铸造车间的缸盖低压铸造因产能不增加,其熔铝、制芯和浇注废气和热处理炉燃烧废气产生量和排放量也保持不变。
A.高压熔铝组合炉燃烧废气
铸造车间缸体铸造过程中熔铝炉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是烟尘、NOx和SO2。 缸体铸造需要的铝熔液由铝熔化炉供应,铝锭熔化是在铝熔化炉内以LPG燃烧喷射铝锭升温使其熔化,并升温及保持在700~750oC高温条件下调质的工艺过程,因此铝熔化炉属于用燃料(LPG)燃烧产生热量将物料进行加热熔化的热工设备,为金属熔化炉,属于工业炉窑,其排放废气污染物均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现有工程铸造车间4.5t/h高压熔铝组合炉燃气废气经15m高5#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扩建后,工作时间不变(均为3班制,每日24h,全年工作246天),高压铸造车间产量由原65.04台套/小时增加至117.43台套/小时,建设前后各排气筒单位时间的排风量不变,则扩建后高压熔铝组合炉燃气废气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相应增加。
新增高压熔铝组合炉燃气废气的排放数据列于表3.9-4。表中数据表明高压熔铝组合炉燃气废气烟尘排放浓度均低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现有工程铸造车间低压铸造热处理炉燃烧废气经2条15m高排气筒排放,低压熔炉前炉、保持炉、熔解炉燃烧废气各经15m高的6#、7#、8#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扩建后低压铸造生产能力不变,低压铸造的热处理炉燃烧废气及低压熔炉前炉、保持炉、熔解炉燃烧废气各排气筒废气排放参数均保持现有状况达标排放。
B高压熔铝组合炉扒渣废气
缸体高压熔铝组合炉需定期清理铝渣出炉而产生扒渣废气,扒渣废气主要污染物烟尘。高压熔铝组合炉扒渣废气因产量提升而增加,其废气经除尘处理后经9#排气筒排放,因此9#排气筒的废气量有增加,烟尘排放量也较前增加,而其他废气污染物排放速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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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排气筒是铸造车间处理缸盖低压铸造废气装置的排气筒,该装置主要收集和处理缸盖低压铸造产生的制芯废气和浇注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氨、粉尘、酚类和甲醛等。该装置采用活性炭吸附床对制芯和浇注废气中的氨及酚类、甲醛等有机污染物进行吸附作用,处理后再经除尘除臭系统处理后由23m高9#排放筒排放。
现有工程中铸造车间的铝屑前处理装置、低压熔炉、高压熔铝组合炉扒渣废气经烟气处理系统(铝屑前处理装置废气经A系统处理,低压熔炉、高压熔铝组合炉扒渣废气经B系统处理)处理后也经9#排气筒排放。
本扩建工程缸盖铸造不新增产量,低压铸造的制芯和浇注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保持不变。
本扩建工程建设后,铝屑前处理装置不新增铝屑处理量,其废气排放量保持不变。而机加工扩能增加的铝屑交由供应厂商回收。
类比现有工程排放数据,本扩建工程建设后高压熔铝组合炉扒渣废气排放量列于3.9-5。
C.铸造车间、传动轴车间烟尘、粉尘废气
现有工程铸造车间工艺过程中有多个工序的设备会产生烟尘、粉尘废气的设备主要有压铸机、造型机、落砂机、模具打磨喷净设备等。压铸机烟尘废气、造型机粉尘废气抽至除尘除臭系统处理后经23m高的排气筒排放。落砂机、模具打磨喷净设备粉尘废气经设备配设除尘器进行除尘净化处理,除尘器排出的废气再由车间的排风系统抽排至车间外。
扩建工程铸造车间新增的缸体高压铸造的1台压铸机在压铸过程中产生烟尘废气抽至除尘除臭系统处理后经23m高的9#排气筒排放。
扩建前后传动轴车间抛丸机产生粉尘废气经设备配设除尘器进行除尘净化处理,除尘器排出的废气再由车间的排风系统抽排至车间外,抛丸机2台除尘器最大风量为3600m3/h,除尘效率为90~99%,处理后的粉尘在车间排放浓度为1mg/ m3,排放速率合计为0.007kg/h。
D.发动机试验废气
研究开发中心在进行发动机性能试验时产生的废气先经试验台架上的三元催化装置净化后再经15m高的10#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是烟尘、NOx、SO2。
本项目扩建后,发动机性能试验工作时间由原1644小时/年增至2076小时/年;发动机试验测试工作测试效率相同,因此废气污染物单位时间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与现有工程相同,年排放量则较现有工程有增加。类别现有工程排放数据,扩建后发动机性能试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烟尘:32.5mg/m3、0.135kg/h、N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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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mg/m3、0.070kg/h,SO2:113mg/m3、0.471kg/h,均低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规定的二级标准(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的限值(烟尘:120mg/m3、1.45kg/h、NOx:120mg/m3、0.32kg/h,SO2:500mg/m3、1.05kg/h)。
根据现有工程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的监测数据、新建产能与现有产能的比例可估算扩建工程增加的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以及扩能后全厂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详见表3-2、表3-3。
表3-2 扩建项目依托现有设备及其排气筒增加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参数、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
(发动机年产量增加12万台/套,零部件年产量增加29万台/套) 排放参数 平均 排气 车间 排气量筒 废气种类 最低高度温度 排放方式 (m3/h) (m) (oC) 序号 组合炉扒渣废经烟气处理系统(B系40672 23 32 9# 铸 统)处理后排放 气 造 车 高压熔铝组合炉15000 15 203 直接排放 间 5# 燃烧废气 研发10发动机性能试验废三元催化装置4165 15 28 中心 # 气 净化 排放浓度(mg/m3) 主要污染物 类比标准 实测 烟尘 烟尘 NOx SO2 烟尘 NOx SO2 0.96 29.267 97.467 2.933 32.5 16.8 113 120 150 — — 120 120 500 排放速率(kg/h) 类比 实测 0.039 0.439 1.462 0.044 0.135 0.070 0.471 标准 9.1 — — — 1.45 0.32 1.05 排放量 (t/a) 排放口内径(m) 1.6 0.274 3.426 11.401 0.343 0.058 0.03 0.203 0.55 0.30 注:(1)熔铝炉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2)其它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
(3)扩建项目组合炉扒渣年工作时间为7080h;高压熔铝组合炉年工作时间为7800h;研发中心年工作时间为2076 h,比较现有项目增加432h/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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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 扩建后全厂大气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参数、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发动机产能48万台/年,零部件65万台/年) 车间 排气筒 序号 废气种类 ①低压铸造废气、②铝屑前处理装置、③低压熔炉、高压熔铝组合炉扒渣废气 平均 排气量(m3/h) 排放参数 最低高温度 排放口排放方式 度(m) (oC) 内径(m) ①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及除尘除臭系统处23 32 1.6 理;②③经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主要污染物 排放浓度(mg/m3) 类比实测 标准 排放速率(kg/h) 类比实测 标准 排放量 (t/a) NH3 0.479 — 0.019 14 0.135 49.87 120 2.029 9.1 14.363 烟尘 40672 9# 0.04 100 0.002 0.24 0.014 酚 0.04 25 0.009 0.61 0.064 甲醛 32.9 150 0.023 0.179 烟尘 — 693 15 308 0.55 NOx 35.6 — 0.025 0.195 6# 低压熔炉前炉燃烧废气 直接排放 — SO2 2.86L 0.002 0.016 — — 56.9 150 0.239 — 1.864 烟尘 4199 15 386 0.55 NOx 82.6 — 0.347 — 2.707 7# 低压熔炉保持炉燃烧废气 直接排放 SO2 6 0.025 — 0.195 — 44.3 150 0.152 — 1.186 烟尘 铸 3435 15 386 0.55 NOx 68.9 — 0.237 1.849 8# 低压熔炉熔解炉燃烧废气 直接排放 SO2 7 0.024 0.187 — 造 49.718 150 0.414 烟尘 — — 等 8327 NOx 73.136 0.609 6#、7#、8#等效排气筒 — — — 效车 15 SO2 6.125 0.051 — — — 65.867 150 0.988 7.708 烟尘 — 间 15 203 0.55 NOx 219.267 3.289 25.652 5# 高压熔铝组合炉燃烧废气 15000 直接排放 — — SO2 6.6 0.099 0.772 — — 31 200 0.046 0.326 烟尘 — 1477 15 161 0.25 NOx 73.9 0.109 0.771 1# 南面热处理炉燃烧废气 直接排放 — — SO2 24 0.035 0.248 — — 56.8 200 0.081 0.573 烟尘 — 1419 15 161 0.25 NOx 70.9 0.101 0.715 2# 北面热处理炉燃烧废气 直接排放 — — SO2 9 0.013 0.092 — — 43.853 200 0.127 烟尘 — — 等2896 NOx 72.514 0.21 1#、2#等效排气筒 — — — 效15 SO2 16.575 0.048 — — — 32.5 120 0.135 1.45 0.28 烟尘 研发104165 15 0.30 28 发动机性能试验废气 NOx 16.8 120 0.070 0.32 0.145 三元催化装置净化 中心 # SO2 113 500 0.471 1.05 0.977 注:(1)熔铝炉、热处理炉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2)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3)其它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4)低压熔炉、高压熔铝组合炉年工作时间为7800h;低压铸造、铝屑前处理装置、组合炉扒渣、低压熔炉扒渣、南北面热处理炉年工作时间为7080h;研发中心年工作时间为2076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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