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3:我把购买法权益法、完全权益法作为独立的步骤来讲,不和长投的基本会计处理掺和,在刚开始学习的
时候,先易后难,不要把所有的问题综合起来考虑,否则的话是简单问题复杂化,学习效果事倍功半、真成了绵绵情丝,剪不断,理还乱了;
② 超额亏损的确认(主要是牢记冲减顺序,但不涉及其他权益变动<其他资本公积>的调整):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首先----第1顺序 ——成本 其次----第2顺序 ——长期应收款 然后----第3顺序 ——预计负债 最后----第4顺序 接下来还要备查登记!
③ 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因净损益以外其他原因导致的变动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比如 被投资方可供出售金融资金公允价值变动·持股比例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第六步: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分类: 1) 成本法下:
借:银行存款 也可能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涉及到得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按初始余额
投资收益 按借贷方差额,也可能发生在借方 2) 权益法下: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可能在借方 ——其他权益变动 可能在借方 投资收益 按借贷方差额 可能在借方
同时---------------------------------------------------------(或做相反分录):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第七步: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购买法权益法:
1) 是指在简单权益法的基础上,要考虑投资日被投资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同对当期净损益的影响; 2) 但不考虑双方内部顺、逆流交易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解析4:常见的影响事项就是在投资日,被投资方某资产(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
值不同,比如某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公允价值为140万元,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剩余折旧年限为10年,假定当年1月1日取得该项投资,被投资方当年账面利润为1000万元,投资方持股比例为40%,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解析5:对于上述例题,被投资方计提折旧时,以账面价值为计提基数,不考虑该日的公允价值,
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时,要按投资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不考虑账面价值,
也就是说,对于该项固定资产当年计提的折旧金额,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确认的数额是不相同的; ① 被投资方仅考虑账面价值:折旧金额 = 100 ÷ 10 = 10万元
② 投资方确认损益时认为该项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金额 = 140 ÷ 10 = 14万元
----这样看来,被投资方少计提了折旧4万元(14-10),换句话说,多计提了利润4万元,因此,应将被投资方的
账面利润调减4万元;购买法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 = 100 -4 = 96万元 = 账面利润100 + 原折旧额10 – 新折旧额14 = 96万元 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8.4 (96 × 40%) 贷:投资收益 38.4
----解析6:“在被投资方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意思是说,在投资日,并非所有被投资方各项资产的账
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均不相同,只是个别资产项目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在调整的时候,不用重新计算,只调整个别资产项目对被投资方净利润的影响即可;
----解析7:这种调整我们可以联想一下企业所得税法上“对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税法认为,企业可以按照
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收入或不确认收入,但是,在交纳所得税的时候,必须按照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你没有计收入,但税法规定必须计入收入的,交纳所得税的时候,就必须计入; ① 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标准是----现行会计准则; ② 但税法的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法; ----那结合到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方净收益的确认: ① 被投资方的标准--------------是账面价值;
② 投资方的标准----------------是投资日的公允价值;必须按公允价值进行确认; ----解析8:这种调整我们还可以借助于“会计差错调整”的思路进行考虑:
某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是可以做错的(不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
但是在审计时,必须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这种处理是如出一撇的,
换句话说,投资方认为,被投资方你可以按账面价值确认净利润,但在我确认投资收益时,则按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第八步: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完全权益法(顺逆流交易):
1) 关键词:顺流交易也好、逆流交易也好,,投资者A与被投资企业股东A交易的部分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是
不予确认的(已实现的除外),而被投资企业是确认该项损益的;
----解析9:A、B、M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S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40%、55%、5%;三个公司在设立S公司之前不存
在任何关联方关系,A公司能派人参加S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制定过程,能对S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在S公司的经营过程中,A公司将自己的产品卖给S公司,成本为700万元,售价为1300万元,利润为600万元;如何理解会计准则对内部顺逆流交易的规定呢?
① 会计准则认为,自己把商品卖给自己,不能确认相关的收益,即不确认相关收入,不结转相应成本(该观点是
我自己想出来的,别处没有这样的言论,我用该观点或角度来帮助大家理解对内部顺逆流交易的会计处理); ② 虽然S公司是另外一个会计主体,但A、B、M作为S企业的股东,这600万元的利润表面上看是由S企业承担
的,但归根结底是由三个公司按比例承担的;
③ 一般认为,股东和企业之间发生交易,其他股东是要知道和同意的,至于售价是否公允,会计准则并不管,但
股东们则要考虑售价是否公允问题,在本例中,A公司并非大股东,内部交易是否发生,决定权不在A公司手上,而是由B公司决定,B公司既然同意发生该笔交易(题目告知发生了内部交易,其潜在条件就是控股方同意该笔交易的发生),则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所以,在利润600万元的风险中,由B、M公司分别承担330万元,30万元;其他240万元(600*40%)应由A公司承担,而A公司已经收到该笔钱或取得从S公司索取该笔钱的权利,是没有任何风险的;
2) 顺、逆流交易对当期损益的影响,调整计算公式就是模型公式,不会发生变化的,以及投资方有子公司需要编
制企业合并报表时,有一步与该项顺、逆流交易的调整分录,这都是有模型的,我再此就不做讲解了,我建议大家死记硬背住就可以了:
① 原因之一:此处可考性比较差,即使在综合题中出现了这一步,也就是1分的问题,战略放弃,无伤大雅; ② 原因之二:想把原理理解的特别清楚,是非常耗时间的,而中级考生又恰恰是时间比较紧张的,另外,并非理
解的你都能牢记住,理解的也会忘,否则得话,即使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报表的所有分数都不得,其他章节的分数也可以轻松及格的,因为你其他章节的内容都比这个好理解;
③ 原因之三:大家的目的是拿证,拿证的前提条件是考60分,不是得满分,因此多数考生没必要非要装作学习的
目的是搞清楚原理,因为绝大多数考生在报名之前是不学习的,在考完之后,书本放哪个地方了都不知道;所以,死记硬背住就可以了,节省下来时间去学习、掌握其他的考点,得更多的1分,是更有利的方案,何苦而不为呢;
-?PS注会就不能放弃了哈!!!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完全权益法(顺逆流交易):
顺流交易抵消【卖给被投资企业货物】
占被投资企业的百分比是多少,则卖给自己的就是多少,卖给自己的是不能确认的,但卖的时候已经确认了,所以现在调整。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逆流交易抵消【购买被投资企业的货物】
在购买法权益法的基础上,要考虑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对利润的影响,即:
对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的调整涉及到存货的有两种情况,
一个是针对出售比例调整,一个是针对未出售比例调整,两种情况是:
(1)投资时点就存在的存货,调整的是出售部分比例,因为被投资方是按照账面成本×出售比例结转成本的,但是投资方认可的是按照公允价值×出售比例结转成本的,所以调整时候用的是出售比例。
(2)投资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之间的存货交易,调整的是未出售部分,因为对未出售的部分是内部交易,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这个整体来看是不认可的,即未出售部分的损益未实现,所以要对未对外出售的部分调整,即调整时候用到的是未出售比例。然后在以后年度如果内部交易存货对外售出,则应按照售出比例调增被投资单为净利润。
现在用比较官方的话来解释一下长期股权投资的顺逆流,顺带几道例题!
长期股权投资中逆流交易、顺流交易的理解和财务处理
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与投资企业与子公司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有所不同,
母子公司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是全额抵销的,
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仅仅是投资企业或是纳入投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份额。 【上述对权益法核算内容的规定,应包括以下含义:
1.投资企业在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首先按照准则及应用指南规定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报表进行取得时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调整以及会计政策差异调整,再将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利润表的影响数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调整后净利润中扣除,最终以经上述调整后的净利润和投资比例确认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2.投资企业若有子公司,需要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内部交易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也应进行相应调整。
3.上述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存在内部交易损失的,在按照上述步骤进行权益法核算调整扣除后,还需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存在减值迹象,则应将内部交易损失全额确认为相关资产占有方的资产减值损失。】
应当注意的是,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
其中,顺流交易是指投资企业向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
逆流交易是指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
当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体现在投资企业或其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持有的资产账面
价值中时,相关的损益在计算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予抵销。
(1)对于投资企业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同时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投资方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资或是将资产出售给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同时有关资产由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持有时,投资方对于投出或出售资产产生的损益确认仅限于归属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其他投资者的部分。即在顺流交易中,投资方投出资产或出售资产给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产生的损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不予确认。 合并报表中的调整分录如下: 借:营业收入(售价×持股比例) 贷:营业成本(成本×持股比例)
投资收益(差额)
【例题1】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20×7年,甲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为600万元的商品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至20×7年资产负债日,该批商品尚未对外部第三方出售。假定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两者在以前期间未发生过内部交易。乙公司20×7年净利润为20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甲公司在该项交易中实现利润400万元,其中的80(400×20%)万元是针对本企业持有的对联营企业的权益份额,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予抵销,即甲公司应进行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20[(2000-400)×20%] 贷:投资收益 320
甲公司如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在个别报表已确认投资损益的基础上进行以下调整: 借:营业收入 200(1000×20%) 贷:营业成本 120(600×20%) 投资收益 80
【例题分析】我们把上述两笔分录合并起来变成下面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20 主营业务收入 2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20
投资收益 400(2000×20%)
这里投资收益按2000万元来计算而没有扣除400万元出是有原因的,因为在逆流交易中乙公司销售给甲公司,所以乙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增加了利润400万元,因此是要减掉,但在顺流交易中是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此时乙公司的利润没有增加,所以现在计算投资收益就直接用2000万元来计算。上面分录中借记“主营业务收入200”和贷记“主营业务成本120”也是有原因的,假设我们不作这样的调整,那由于乙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那么甲公司就可以大量往乙公司销售存货这样就会增加收入和成本,进而增加甲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中的净利润,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利用这一手段造假,就需要把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的收入和成本抵销,这样甲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中就不存在内部销售利润了。由于上面的这笔分录是由正常的会计分录和调整分录组成的,所以我们在日常的会计核算时要把上面的分录分开。则变成下面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20 贷:投资收益 320
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作下面的调整分录: 借:营业收入 200 贷:营业成本 120 投资收益 80
(2)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