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一直存在河道采砂行为,由于没有制定采砂规划,局部河段出现了肆意开采、滥采乱挖的情况,导致河道行洪不畅,坡陡流急,水土流失严重,甚至对防洪工程及其它涉河工程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1.3.2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高阳县经济的飞速发展,其建筑市场对砂土料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使得潴龙河的采砂取土管理面临严峻的考验,采砂取土管理任务艰巨。目前,采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①一些非法采砂户,不经水利部门同意,随意进入河道采砂。 ②河道采砂没有统一规划。由于该河段尚未制定河道采砂专业规划,潴龙河的禁采区和可采区、禁采期和可采期、开采总量等没有做统一规划和规定,使潴龙河的河道采砂管理无据可依。
③河道界线不清,争地纠纷时有发生。由于历史原因,加之北方河流的特点,使该河道和周边土地界限不清,使得对采砂的管理更加困难。
④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采砂者大多法律意识淡薄,群众对河道砂料属于国家资源认识不够,在没有办理相关的采砂手续的情况下随意采砂。
1.3.3规划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是合理开采河砂资源的需要。河道采砂是开采河床表面的床砂,为保持河道河床的冲淤平衡,必须对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数量进行控制。
编制规划对防洪安全和河势稳定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只有对河道采砂进行科学的规划,并按规划开采河砂,做到采砂与整治河道相结合,同时进行必要的固岸处理,才能够保证河道行洪安全和河势稳定。
编制河道采砂规划不仅是河道治理规划和实施河道采砂管理
2
的需要,也是采砂场可行性论证的依据。
1.4规划的原则与任务
1.4.1规划原则
(1)坚持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水环境安全的原则 采砂规划要充分考虑防洪安全以及沿河涉水工程和设施正常运用的要求,要与各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以及防洪、河道整治等专业规划相协调,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2)坚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体现人水和谐、协调发展的治水理念和“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要求,适度、合理地利用砂石资源。
(3)坚持全面协调、统筹兼顾的原则
正确处理上下游、左右岸以及各地区之间的关系以及保护与利用、规划与实施、实施与监管的关系,尽量满足新形势下河道采砂的需求。
(4)坚持总量控制、分年实施的原则
突出规划的宏观性、指导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为采砂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5)坚持与河道治理工程相结合,实现互利双赢的原则 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将采砂规划与河道治理相结合,尽量减少疏浚弃砂,实现砂石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1.4.2规划任务
(1)规划范围
本次潴龙河河道采砂规划河段范围为:上起庞果庄,下至大教台,总长度20.5km;
庞果庄至西留果庄河段采砂规划宽度:以两岸堤防控制,堤内为采砂规划范围;
西留果庄至大教台河段采砂规划宽度:左岸以现状路面高程高
3
于两侧地面高程1m左右的村间路控制,右岸以千里堤和淀南新堤控制,堤内为采砂规划范围。
(2)规划期
本次规划的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3~2018年。规划期内视情况变化可适时补充或修订规划。
(3)规划任务
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调查分析河道采砂现状及监管情况,分析总结砂石利用与监管中存在主要的问题;分析河道演变规律、演变趋势及对河道采砂的限制和要求;根据河道水文泥沙特性、泥沙输移和补给规律,统筹考虑区域内经济发展对砂石的需求,合理确定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及分配规划;在深入分析河道采砂对河势控制、防洪安全、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及其它方面影响的基础上,科学划分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并按照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的要求,对砂石开采的主要控制性指标加以限定;初步分析采砂后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及水环境的影响;在认真总结以往采砂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采砂规划实施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加强采砂管理的政策制度建议。
1.5采砂总量控制
规划河段位于王快、口头及横山岭水库的下游,由于水库拦沙作用,上游来沙量很小但历史储砂较丰富,河道采砂可以对历史储砂进行开采。根据相关地质勘探资料,本次对储量砂的分布和数量进行初估,在对河势、防洪、水生态保护、堤防安全等方面均无较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一定的河道开采断面形态和开采深度,再结合采砂规划的开采年限,确定一个合适的年度采砂控制总量。经计算,潴龙河规划河段可开采总量为937.9万m3,开采年限为20年,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46.9万m3。
4
1.6采砂分区规划
1.6.1禁采区划定原则
本次规划按照确保防洪安全、维护河势稳定和保护生态环境以及涉河工程正常使用等原则,结合该河段具体情况划定禁采区。 1.6.2可采区规划原则
可采区的规划要遵循以下原则:
(1)河砂开采要服从河流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水环境与水生态保护的要求,不能给河势、防洪、通航、水环境与水生态带来不利影响。
(2)河砂开采要满足河北省水土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要求,避免进行掠夺性和破坏性的开采,做到河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6.3保留区规划原则
(1)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等有可能产生影响的水域以及河势正处于变化之中的河段或水域可以划定为保留区。
(2)在一些管理困难、矛盾突出的河段根据河道保护及管理要求划为保留区。
(3)保留区的划定应尽量体现作为禁采区和可采区之间缓冲区的特点,为规划期内不可预料的采砂和有弹性的采砂管理留有余地。
经分析,本次潴龙河采砂规划河段划定:6个禁采区,其中,2个禁采河段,4个禁采区域;2个可采区;5个保留区。
1.7采砂影响分析
采砂规划是在严格遵循河道防洪规划的前提下进行。采砂按规定的开采宽度和深度开采,随采随运,不挤占河道,上、下游河床平顺连接。河床采砂结合清理河道内部分阻水淤积物,形成梯形断面,与两岸原地面线衔接。
通过采砂并结合河道整治,疏浚河道,扩挖主河道,使主流平
5
顺,提高河道的防洪能力。对采砂实施规划管理,将有效地避免环境恶化趋势。在实施方案确定的情况下,实施有效的管理,将有效保障规划河段及涉水建筑物的环境目标和环境功能,维护本地区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8规划实施与管理
河道采砂管理是一项艰巨复杂的水事管理活动,应当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才能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认真总结以往采砂管理经验和深入研究各部门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提出规划实施的意见,明确各采砂分区实施的要求。在加强采砂管理能力建设上,根据目前高阳县的执法队伍、执法基地、装备建设及动态监控能力等方面可知,现状的建设能力基本满足潴龙河采砂规划河段的采砂要求。因此,本次采砂规划不再针对该河段对高阳县进行采砂管理能力建设。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