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烟技术中心非法人实体运作方案
第一部分 前言
1、行业要求
技术创新是品牌发展的源泉,是实现卷烟上水平的核心。《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健全完善行业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国烟办[2010]271号)文件中要求各卷烟工业企业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改善科研条件,提高运行效率,增强创新活力,不断提升对卷烟品牌的技术支撑能力;要以“一流的环境、一流的研发手段、一流的人才、一流的成果”为目标,不断提升技术中心建设水平。全面落实企业技术中心非法人实体化运作,赋予技术中心在用人、资金使用和分配等方面更大自主权,实现技术中心运行相对独立。姜成康局长在全国烟草行业各种大会上,也多次强调要健全完善行业创新体系,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开阔眼界,加大投入,有效激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紧紧围绕增强品牌核心竞争力,着力提高突破核心技术的能力和水平。 2、企业要求
随着行业“卷烟上水平”的全面推进和“532”“461”品牌发展战略的全面落实,公司党组提出了“十二五”期间要以“做好这包烟”为宗旨,以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基业长青百年企业”为方向,确保2015年实现“171518”目标。为实现 “十二五”公司发展规划和目标,公司制定了“五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其中“做精品牌”提出将真龙打造成“质量特色效益型”的区域性强势品牌,就是要以打造产品特色为核心,以结构提升和总量增长为主
线,扎实做好技术研发、市场营销、原料保障和生产制造等各关键环节的工作,全面提升真龙品牌整体竞争实力。在技术研发方面打造真龙品牌“清柔香”特色品类,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此公司在技术创新上水平规划中明确技术创新体系建议的目标:“十二五”期年均投入科技活动经费5000万元以上;加强产学研联合研究,建立完善信息化协同研发机制,积极推进技术中心非法人实体化运作,打造开放型技术创新体系;到“十二五”末,科技创新能力考核达到行业平均水平,分析检测实验室通过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认定。 3、非法人实体运作模式的总体思路
“非法人实体”建设,是指对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但相对独立运行的业务模块所展开的一种准事业部制的新型管理模式。其中“相对独立”是指,从提高效率的角度来考虑,在公司合理授权的前提下,“非法人实体”具有相对独立的财权、人权、事权,能够相对独立地调配内部资源,成为相对独立的职能业务模块。对于技术中心来说,“非法人实体”就是指让技术中心成为产品研发中心、工艺标准监管中心、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成为公司技术创新的核心主体部门,把满足市场需求作为研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优化整合内部资源,突出科研职能,优化业务流程,在集权有道、分权有序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技术中心的定位和职责,技术中心通过分解落实好公司各项管理指标,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做到事事有指标,人人有考核,从而提高技术中心的专业化经营水平和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贡献率。
第二部分 管理目标体系
1.公司对技术中心的管理目标考核
技术中心是公司产品研究、工艺管理、原料研究、香料研究、科技管理等职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检测中心的行政管理,而检测中心是公司分析研究、产品监督检验和检验管理的负责部门,行使卷烟三级检测站职能。
2011年度技术中心绩效考核细则
指标(或工作)描述 一、产品研发及改造 指标值 分值 8 未达目标值的,每欠1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2分;每超1个百分点,奖0.5分,最多奖2分 盒标焦油10mg/支及以下卷烟销量同比下降,扣1分;同比上升,每提高200箱奖0.1分,最多奖2分 未达公司要求,每规格扣0.5分;新产品上市第一年销量,一类烟1000箱以上,二类烟2000箱以上,三类烟4000箱以上,每规格奖1分。改造产品上市第一年销量,同比提升20%以上,每规格奖1分。最多奖5分。 新产品开发或老产品改造未按计划及时完成的,每规格扣0.5分;全年按计划及时完成的,奖1分。 由于未合理使用库存烟叶,造成库存烟叶没有得到有效消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扣0.5分。 公司卷烟产品未达行业年度减害降焦目标要求的,属部门责任的,扣1分 考核标准及扣罚(奖励)办法 1、确保完成“真龙”年度销量目标 2、自主品牌低焦油低危害卷烟销量 同比增长 5 3、新产品和改造产品上市第一年销量 达到公司要求 8 4、产品开发、维护和改造 完成率100% 8 5、合理使用库存烟叶,加快库存烟叶消化。 6、减害降焦目标 二、产品品质管理 国家局考核指标 2 2 以三级站检测数据为依据,每出现一个牌号规格产品感官质量、焦油含量任一项指标考核达到企业内控质量事故等级的,扣0.5分,由于上述指标导致产品不合格的,扣1分。全年都达标的,奖1分。 1、确保产品主流烟气质量检测达标 产品标准 3 2、国家局产品质量一、二级站监督抽查合格 产品质量一、二级站监督抽查合格率100% 4 一、二级站抽检通报出现不合格,属部门责任的,每出现1次扣1分。被通报表扬或未出现不合格的(含无单项不合格和通报批评),奖1分。 每出现一次产品质量事故或工艺事故的,扣0.5分,每出现一次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工艺事故的,扣1分。全年无产品质量事故或工艺质量事故,奖1分。 检测中心每月按生产计划安排,对入库的卷烟产品进行至少每牌号(规格)二次的监督检验(生产一批次的只检一次外),每少一次,扣0.5分 因检测数据不客观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 3、无因部门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或工艺质量事故 0 3 4、有效开展入库产品月度监督检验工作 5、确保检测中心检验结果客观、准确 三、工艺研究及监督管理 1、积极配合制造部技改工程,组织生产工艺测试及工艺参数优化 计划完成率100% 3 准确率100% 计划完成率100% 3 未开展工艺优化设计的,扣1分;开展后未达预期目标的,扣0.5分。 2 2、组织不少于2次的公司全面工艺测试,组织1次以上公司生产环节关键、特殊工序控制的整体评价 计划完成率100% 3 每少1次扣0.5分。 标准检查率达100% 3、完善公司技术标准体系,做好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做好现场工艺监督检查工作 工艺标准执行率≥95% 现场工艺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整选烟叶质量事故次数为0 2 未能及时制定下发相关技术文件由此影响生产的,每出现一次扣0.5分。标准检查率达100%,未达标的,扣0.5分 未达目标值扣0.5分。 未按要求开展现场工艺检查的,每少一次扣0.5分。未进行工艺考核,及时提出工艺考核建议与意见的,扣0.5分。 因质量监督不严,造成整选烟叶出现质量事故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真龙投料烟叶质量未满足产品配方要求的,每出现1次扣1分。 未组织烟叶工商交接质量监督检查的,扣0.5分;烟叶产区(市、分公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不到100%要求的,扣0.5分;国家局工商交接烟叶等级质量监督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所涉及的烟叶技术中心在监督检查中未能如实反映情况的,扣1分;通报表扬的,奖1分 每年1次,不达标的,扣0.5分;无报告的,扣0.5分。 3 2 四、原料研究: 1、对烟叶整选进行技术指导与质量把关。确保全年真龙投料烟叶质量满足产品配方要求。 3 2、组织烟叶工商交接质量监督检查 计划完成率100% 3 3、对公司库存烟叶进行年度质量普查 计划完成率100% 2 4、加强仓储工艺纪律检查 五、技术创新课题 1、技术创新课题总数 2、获得上级单位或权威机构认可的技术创新课题数量(含论文) 计划完成率100% ≥20项 国家局或自治区课题(含论文)≥5项 计划完成率100% 有应用价值的香料研究成果≥2项 2 未有效开展仓储工艺纪律检查,0.5分;由于工艺监督不到位,出现严重违反烟叶原料仓储与养护工艺纪律事故的,每次扣1分。 3 5 未达目标值的扣1分。 未达目标值,扣1分;达到目标值奖1分,且每多承担1项国家局或自治区科技项目,多奖0.5分 国家局项目未能按进度完成的,扣2分;区级项目未能按进度完成的,扣1分;公司级项目每出现一项未能按进度完成的,扣0.5分 3、技术创新课题进度 3 2 有一项未达目标值扣0.5分;香料研究成果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实际应用,市场表现良好的,奖1分。 4、香料研究课题 应用到上市产品的香料研究成果≥1项 质量安全课题≥1项 2 1 4 国家局评价“不合格”扣2分,“合格”得基本分,“良”奖1分,“优秀”奖2分。 按要求开展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条形码管理、科研论文等各项工作,达年度计划目标,未达标的,每项扣0.5分。 因部门工作不力,影响公司有关工作的,每出现一次扣0.5分。 出现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0.5分,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1分;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2分。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奖0.5分 六、综合管理 1、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综合评价(国家局考核指标) 2、做好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条形码管理工作。 评价“合格”以上 计划完成率100% 2 3、组织开展好“四标”体系建设、公司要求 对标、现场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 3 4、无安全责任事故 0 4 总分 100
2.技术中心(检测中心)年度管理目标计划
2.1 自主品牌年度产销计划
(1)目标任务
2011年公司产销任务目标为:确保完成卷烟产量 万箱,力争 万箱;确保调拨真龙万箱,力争万箱;确保实现税利亿元,力争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