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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商铺租赁管理(临时)公约【物业管理经验分享】
小区商铺租赁管理(临时)公约 甲方:广东**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市区路号商铺,为保证房屋及公用设施的完好,维持小区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以保障租户的正常经营活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第一条、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广东**投资有限公司下设的商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商铺进行日常管理。
二、**商铺管理办公室对授权的商铺及其商铺室内装修、公共设施、公用场地以及支付使用商铺月租金等有关产生的费用,拥有直接管理权。三、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房屋管理规定。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租赁合同规定,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则,订立、增加、删减或更改原商铺管理规定;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二、甲方依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租赁合同和管理公约规定,对乙方违反租赁合同和管理公约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理。 三、统一设计、制作所有商户的门头广告牌。
四、在商铺门面外墙、屋面及各公共地方展示、安装或附加任何招牌及其他广告或结构,须报商铺管理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实施。五、阻止任何人(包括任何租户)以任何方式违反租赁合同或本公约,占有或未经商铺管理办公室书面批准转租第三人。
六、甲方有权对租户任何违法、未经批准或违反本公约规定之设置物、招牌、广告、装饰、障碍天线或其他物体,并向摆放或装置此物体的租户收取移去或拆除物体以使租赁商铺恢复原状的一切有关费用;
七、有权为商铺管理需要,制定临时措施或安排;八、对进行装饰、修理的租户有权采取相应的如:收取押金、人员备案等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