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论的总结终极版

2019-05-18 20:13

井的总结

在趋势里面,一旦走出第二个中枢,那么这个趋势随时都可以结束,也就是标准的形式a+A+b+B+c,但是也可以完全不走c就进入转折阶段,甚至连a\\\\b都可以没有,完全形成两个孤立的中枢之间的连接,这当然是趋势,那么对操作者来说就必然会面临一个操作问题,就是没有可以选择走的位置,因为在没有c的情况下,很多事后可以归类出来的第一、二类买卖点在当下你根本不知道是否要操作,即使按照中枢震荡的方式操作了,你在当下也没有理论依据证明或者确信这个位置是第一、二类买卖点,而仅仅当做中枢震荡的观点来处理,而不是同级别的转折点来处理,这在操作上就会造成影响,按照中枢震荡的观点来处理:那么,回落一段后就该接回,而如果按照走势类型转折点来处理,最少要走三段才会考虑回接。在股指期货时代,很多标准化的东西未必会出现,也就是对于操作者来说未必可以等到c,而如果一直按照中枢震荡的方法处理,那最后大都操作的位置是在第三类买卖点。而本ID独创的井论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本ID的井论最大的生命力就在于在当下就可以将中枢震荡中的某个买卖点作为第一类或者第二类买卖点来处理,这样的操作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让大家避免第三类买卖点再反应的尴尬,毫无疑问,本ID的井论是一个在缠君理论基础上划时代的发展。解决了在走非标准形式的情况下只能事后再确认第一、二类买卖点而非当下确认的问题,这种发展对操作者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利好。

总之井论的设计目的是为了适应股指期货时代的变化,1. 趋势非标准背驰情况下,大井,判定一买卖点,趋势结束;2. 趋势非标准背驰情况下,未出现大井,高点后形成小井,判定二买卖点,趋势结束;3.盘整中对冲使用。

亿安科技作手提出的“井”概念说明

“井”就是陷阱的简称,在形态上就是指某级别走势的突破。 如果2,4没有重合,那这只是线段类的井。

如果2,4有重合,则是走势类型的井。出现走势类型的井后回落/回抽的幅度和力度要比线段类的井大一些。

形成井的大前提是必须有234中枢。 大井成立的充要条件是,在12345中:

1)高度上-------5的位置一定要高于1和3;2,3,4是中枢。 2)力度上-------1最大,3其次,5最小。

小井成立的充要条件是,在12345中:

1)高度上-------5的位置至少高于1或3中的一个;2、3、4是中枢; 2)力度上-------1大于5;

一般来说,出现大井后回落/回抽的幅度和力度都要比小井大一些。

与“井”配合的还有“套”,套就是指区间套,如果在符合区间套的同时出现了井,那么其后的回落或回抽的力度和级别都会很大,没有套的井,其后的力度和幅度就不值得期待了。举个例子,在一个30F的下跌趋势背驰段,如果背驰段还没有出现5F的走势,但在1F级别上跌出了一个大井,那么其后的力度就不值得期待,因为极有可能是在此井出现后构造出5F中枢而已,而如果当下的1F下跌走势同时也在5F的下跌趋势的背驰段中,那么出现大井后的回抽力度就绝对要大,因为这个井就是多级别共振产生的,它同时宣告了30F,5F和1F下跌走势的死亡,其后必然要走出一个30F的向上走势。

1、3、5力度比较完全分类:

5﹤3﹤1 5﹤1﹤3 1﹤5﹤3 3﹤5﹤1 1﹤3﹤5 3﹤1﹤5

原文中有“注意有一种情况不归为井:就是12345向上,1的力度最小,5的力度次之,3的力度最大此类不算井,因为345后面必然还有走势在67的时候才能再判断,个中道理各位好好体会”,故上面6种力度关系中,1﹤5﹤3这种必然不形成井,故能形成井的1、3、5力度比较分类有下面几种:

5﹤3﹤1 3﹤5﹤1 5﹤1﹤3

小井的构造还有几种情况,本ID上面列出的12是最常见的,关键是满足5一定至少大于1、3中的一个,其次就是上面那种特殊情况不是井,其余的构造方式各位可以周末自己列列。但是大井只有一种,就是形态上以向上为例,高点不断垫高,而力度上逐渐变小。对于井,以向上的12345段为例,必须满足:

1、“5一定至少大于1、3中的一个”;

2、“就是12345向上,1的力度最小,5的力度次之,3的力度最大此类不算井,因为345后面必然还有走势在67的时候才能再判断”;

这里来分析一下:

根据必须满足的1,形态上,有四种类型:1>5>3;3>5>1;5>3>1;5>1>3;

力度上,3>5>1的不算井,那么其余的力度分布有5种:1>3>5;1>5>3;3>1>5;5>3>1;5>1>3; 另外,个人以为,之所以称为井,一定在形态上有欺骗性,所以“5一定至少大于1、3中的一个”,结果是必然会回拉,所以力度上,5不能是最大的,所以力度分布应该有3种:1>3>5;1>5>3;3>1>5

使用插值分析:形态5>1前后插3:5>1>3 3>5>1 5>3前后插1:1>5>3 5>3>1 力道上:5<1 插值:1>3>5;1>5>3;3>1>5 那么,我们来做个表格:

对于表格中的另8种情况,进行分析:

1:5的力度最小,形态上向上破了中枢的ZG,没有破GG,应该算小井; 2:5的力度最小,形态上向上破了中枢的GG,应该算小井; 3:这应该是正常走势的正常形态,不算井;

4,8:这是典型的盘整背驰,在强势状态下,很可能生成3买点,不是井;

5:5的力度小于1,即出中枢段力度小于入中枢段,是盘整背驰的一种形态,算井么?; 6:力度上3>5,形态上3>5,不算井; 7:5最高,力度最小,应该算井。

需要强调的就是本ID的井虽然是为了解决非标准式趋势而设计的寻找第一二类买卖点的方法,但在盘整中一样可以用,不过盘整中的大井和小井并不必然对应该盘整的第一二类买卖点,但是在盘整里用本ID的井论做对冲是百分之百没问题的。而如何解决盘整中的第一二类买卖点的问题是本ID独创的理论中的高级课程了,这里先不介绍。事实上大部分盘整的第一、二类买卖点也是通过本ID的井论构造出来,但这不是100%必然的,所以要强调一下,但有一个必然就是在所有非标准式趋势里,第一二类买卖点必然有一个是通过本ID的井论构造而成,这是理论框架内百分之百必然保证的 这里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大概的说明下井论和缠师的盘整背驰的大致关系(这里作手哥的说法是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井论里的基础,无论是大小井都要5比1的点位高,而力度要小为前提,那么什么叫必然联系:必须的自自然的练习,而另一方面就是也就说明了是以盘整背驰为基础,而继承和发展了缠论的盘整背驰,理解没有错,毕竟只发展缠师的理论而来,只是光大了,而这一点作手哥也说明了,感谢作手哥)

这里分析下井论的优缺点,只是根据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的分析,如果有不符合理论之处,往各位先辈们指出一二,一起进步,快乐向上。

优缺点分析(不分前后,主要说的是用不同级别的划分来发现一二类买卖点的问题): 1.作手哥【比如:盘整背驰是两段之间的比较,而这种形式在本ID的理论里不必然出井,因为12345,如果力度3比5大,5的力度比1大,那就不是井,但这却是缠君理论里的盘整背驰】

简析:作手哥的井论的前提是5的力度比1小,但是点位比1大,然后才是分析大小井的分类;他这里说的不是井的这种情况,只是说明了力度的对比问题,没有说明135的点位大小问题,根据其井论的必要前提来看,“5的力度比1大,而5的点位必定比1高,那么不是井论;然后他说缠君的理论里就是盘整背驰,这里是不大准确的,在缠师的理论里这种情况下,5的力度比1大,点位比1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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