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部件鉴定法
部件鉴定法是对机动车按其组成部分对整车的重要性和价值量的大小来加权评分,最后确定成新率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步骤为:
(1)先将汽车分成发动机及离合器总成、变速器及传动轴总成、前桥及转向器前悬总成、后桥及后悬架总成和制动系统等几个部分;再根据各总成部件的建造成本在汽车建造成本中的比重,按一定百分比确定权重。
(2)以全新车辆各总成、部件对应的功能标准为满分100分,其功能完全丧失为0分,根据汽车的各总成、部件的技术状况估算其各自的成新率。
(3)将各总成部件的成新率与权重相乘,即得到各总成部件的权重成新率。 (4)最后将各总成部件权重成新率相加,即得被评估车辆的成新率。 3.综合分析法
综合分析法是以使用年限法为基础,再综合考虑对车辆价值影响的多种因素,以系数调整确定成新率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车辆已使用年限和车辆的总使用年限,确定方法与使用年限法中所述的方法相同。
各项调整系数通常采用下述两种方法确定:
(1)车辆无须进行项目修理或换件的,可采用表中推荐的综合调整系数,并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微调;
(2)车辆需要进行修理或换件,特别是进行过大修的,在综合考虑表中各项影响因素后,可采用所谓“一揽子”评估方法确定一个综合调整系数。在采用加权平均法求综合调整系数时,将选取的值与权重相乘求得各级权分值,然后再将各级权分值相加,即为所求综合调整系数。
参考文献:
[1]杜建,汽车评估,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2]上官文斌 程勉宏,二手车评估实务,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3]刘仲国 鲁植雄,旧机动车鉴定与评估,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