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学习材料2:几个反面典型案例的剖析(2)

2019-05-24 13:45

2、浙江临海“反腐作家”程凌征

剖析自己堕落腐败“三部曲”

程凌征在法庭上痛哭流涕

程凌征,浙江省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局长,兼任临海市作家理事会副主席,曾因创作反腐长篇小说《官运亨通》、《位高权重》、《天地作证》出名,被当地人称为“反腐作家”。7月7日,程凌征被临海市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00年到2009年3月,程凌征在担任临海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贿赂11.3万元。

这是5月23日程凌征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在组织的培养和领导、同志的关心与帮助下,我从一名普通干部逐步走上领导岗位。我虽然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尽了自己该尽的职责,但在不知不觉中走上了犯罪道路。我在用笔讨伐别人腐败的同时,自己却没能抵挡住腐败的侵蚀,从昔日的创卫功臣沦为阶下囚。

现在我悔恨万分,觉得对不起组织,对不起领导,对不起社会,也对不起家庭和友人,对不起单位的同仁。回顾自己走过的人生之路,悔恨之痛无法言表。我今天忍痛用写过“反腐小说”的笔,剖析自己堕落腐败的“三部曲”。

法制观念淡薄是我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所在

由于我个性耿直,不拘小节,什么事情都认为无所谓,又是一个老好人,当别人送钱送礼给我时,我觉着推得太快怕伤人感情,所以先收下再说。其实从自己内心来说,确实没有想要别人钱财的动机,更没有希望别人送钱给我的动机。

当自己一步一步走上犯罪道路时,我还没有一点知觉,没有一点警醒,没有觉得这是大问题。犯了罪还糊里糊涂,直到被查处,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我从前对法律常识学得太少,可以说很少去学,到执法局后也只学习了业务上用得到的专业法律。假如过去能懂得些刑法,了解受贿的法律后果,我也许会在诱惑面前、金钱面前、友情面前自律、自省,不去触犯。这是我被查处后最深刻的教训和反省。希望大家不要步我后尘。

【记者旁白】当了十年的城管局长、行政执法局长,居然法制观念还是如此淡薄,还是不懂刑法,还是不知道受贿的法律后果。暂且不论平时普法学习和教育时,这位局长究竟学到了什么,单说他在创作小说时,写腐败分子如何贪污受贿,如何走上犯罪道路,为什么在现实中就没把自己受贿当犯罪呢?

人心不足是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心灵恶魔

我走上受贿犯罪道路,无论是组织上还是我妻子及亲朋都不会相信,觉得不可理解。从经济条件看,这些年来,做保险营销的妻子年平均收入有50万元左右,家里有房有车,家境十分宽裕,而且妻子对我管得非常严,连用公车上街办私事她都禁止;组织上给我的待遇也非常好,一年有7万元的工资收入,又有专车,又有医疗、住房、退休金保障。另外,还有精神上的、名誉上的、自由上的无法估量的财富。而我为10余万元就走上了犯罪道路,不但失去了自己曾拥有的一切,还要遭受牢狱之灾,失去自由,完全是得不偿失。

我借此提醒各位领导干部,当你收了不该收的钱时,要算一算政治账、经济账、精神账。只要算一算这些账,就是有金山银山也不会要了。尽管任何人都不可理解,但我还是走上了犯罪道路,这是人心不足的缘故。一个人要懂得知足,不该要的不要,洁身自好,就会平安。

【记者旁白】 “反腐作家”其实“不差钱”,却还贪心不足,写小说时、在位时、受贿时,这些账为什么不先算一算?收了人家10余万元,失去的却是自己的整个世界!

交友不慎是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台阶

从政以来,我的身边有许多朋友,有好的也有坏的,好的朋友有助于增加人生乐趣,而坏的朋友要么带你走上犯罪的道路,要么暗中不明不白让你犯罪。这种坏朋友,一生中只要出现一个,就会让你身败名裂而成为阶下囚。

许多朋友也不一定是坏朋友,但我一步一步走上犯罪道路,没有一步不是因朋友引起的(当然我自身应该负主要责任)。假如没有这些朋友,我就不可能收受人家钱,对于陌生人的钱,任何一位官员都是不会要的。当朋友们在不知不觉中引诱你犯罪时,自己要有足够的清醒,要坚守住法律的底线,宁可得罪友情也不要去得罪法律。可是我太重义气而没有做到,触犯了党纪国法。

【记者旁白】据了解,程凌征的首部反腐长篇小说《官运亨通》,是以临海市委原书记,台州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苏建国腐败案为蓝本创作的(2002年

8月7日,苏建国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苏建国就是因为滥交朋友,最终被“朋友”拖下水的,程凌征在小说中也用笔对此剖析得淋漓尽致。但在现实生活中,貌似清高的程凌征仍“不知不觉”复制着苏式腐败,被“满座的高朋”送上了审判席。可悲,可叹!

准备老老实实改造自新

世上没有后悔药。我所走过的犯罪道路不堪回首,假如时光能够倒流,一切能从头开始,我决不会走上这条不归路。当一个人失去自由的时候,才知道所有金钱都是身外之物。我恳求组织上从轻处理我,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准备老老实实接受改造、老老实实悔过自新、老老实实吸取教训,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记者旁白】程凌征的悔过书虽然不及他的小说那样引人入胜、那样文采飞扬,但看得出他是发自内心的。在庭审时他更是痛哭流涕,再次当庭忏悔。世上没有后悔药,但愿程凌征能在监狱里好好改造,以自己为原型写一部纪实反腐小说教育自己、警示他人!

3、曾涛―――

“大事做得好,小事打折扣,出了大问题”

曾涛,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原局长(副厅级),曾任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2008年10月,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长沙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3月至2007年12月,曾涛利用职务之便,在设备采购、工程项目发包、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工程款拨付和人事任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2万元、美元4万元、港币32万元。此外,他还采取与外单位签订虚假合同的形式,与他人共同贪污78万元,个人实得40万元。

这是曾涛在被审判前写下的一份悔过书。

对于自己主动交代问题的行为不后悔

组织刚找我谈话时,我有一些抵触情绪,想到自己一心为党工作,刚刚从北京为洞庭湖的治理跑项目、跑资金回来,就接受组织的审查,有些想不通。在办案同志严肃而耐心的教育下,我很快意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遵守自己入党时的誓言,要对党忠诚,于是主动交代了自己的问题及犯罪事实。

我所主动交代的问题及犯罪事实大部分都是组织上没有掌握且很难查到的。特别是与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环评处原处长张魁的不正当经济往来,由于历时长,次数多,我记不太清了。我就一点点回忆,唯恐有遗漏。我所主动交代的,无论是家庭财产,还是违纪违法金额都是非常大的,我知道等待我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对于自己的主动交代行为,我并不后悔,虽然我做了很多对不起组织的事,但我感到欣慰的是,我最后没有欺骗组织。

痛失了为社会作贡献的机会

对于自己所犯下的违纪违法行为,我是非常后悔的,是痛心疾首的。首先感到自己的行为,愧对党、愧对人民,对不起组织对我多年来的培养。组织对我一直关心、信任、重用。我26岁就由组织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任主管科技工作的副县长,29岁任省水电院的副院长,35岁就走上了厅级领导岗位,是省里第一批送到美国培训、学习的28位领导干部之一。

因自己的所作所为,我痛失了为党、为人民工作,为社会作贡献的机会。我是一位业务出身的领导干部,是水文及水资源专业的博士、研究员及高级工程师,多年来从事洞庭湖治理、开发与保护的研究。调任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后,我自己想大干一番,客观地讲,一年来,我还是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在我被组织审查的前一周,我又专程到清华大学,清华大学决定在水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成立洞庭湖研究中心。中心由一位院士任主任,我任常务副主任,专门研究洞庭湖的问题,特别是长江与洞庭湖的关系。而这次违纪违法,让我失去了多么好的一次为党、为人民工作,体现自己价值,为社会服务的机会啊!每想到这一切,我就非常痛心,非常悔恨,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党性不强产生了一些糊涂想法和错误认识

我深刻地分析了自己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主要与我的成长经历有关。我一直从事业务工作,是一个业务性的干部,党性锻炼不够,党性不强,因此产生了

一些糊涂想法和对一些现象的错误认识。因而,自己由起初的痛恨腐败到自身搞腐败,感觉做个清官心态会不平衡。现在想起来,真是糊涂啊!

曾有人说过,一个重复出现的现象确要在体制、机制上找原因。确实我们目前的体制、机制,由于权力源性的空间很大,是很容易出现腐败的,必然会有一些干部出问题。在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就要求每一个领导干部要有很强的党性,要经得起考验,任何时候都要跟党走,听党的话,不论大事小事,否则不出问题才怪。

我在大事上做得好,在小事上打了折扣,而恰恰就在小事上出了问题,并且是大问题。因此,我感到组织查处我,是关心我,是对我的挽救。我也希望我的教训能对一些领导干部产生震动,希望他们放弃侥幸心理,像我一样主动地向组织讲清自己的问题。

服刑期间会彻底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

我知道审判后,我的身份会发生变化,我不再是组织的一员,而是人民的罪人。但我信仰共产主义的信念不会变,我永远都会跟党走。在服刑期间,我会彻底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同时,我不会放弃研究工作,还会继续参与洞庭湖治理的研究工作,用我所学之长回报社会。

亲爱的党,我虽然被您开除出了组织,但我会因为曾经是组织的一员而感到骄傲和自豪,以后我做任何事情,都会想到我曾经是一名共产党员,而且我不会就此消沉,会更加努力地奋斗。刑满后,我还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还会向组织重新提交我的入党申请书。

4、狂敛财3200万

看赤峰原市委副书记徐国元的堕落

徐国元案件说明,在政府转变职能过程中,一些改革措施没有到位,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从相关地方干部警示教育工作中了解到,经调查,赤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在赤峰市工作的6年间,狂敛钱财3200余万元,案件涉及人数之多、性质之恶劣,实属罕见。他的堕落轨迹留下很多教训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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