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注销手续,以免产生新的节外生枝事项。
六、资金方案的确定
(一)经济补偿资金来源
按照18号文件规定,厂办大集体净资产不足以支付解除在职集体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差额部分所需资金由主办国有企业、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对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军工等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补助100%。
ASC的净资产为负值,因此解除在职集体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应由主办国有企业、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承担。由于ASC的主办企业是中央下放的军工破产企业,中央财政将补助100%。这其中应该包括用协议保险的方式代替经济补偿方式所支付的费用。由于企业属关闭行为,内部退养方式也应该有一个终结,因此,也应该包括这部分人员的补偿金。
(二)资产、债务的处理
ASC已是严重的资不抵债,运作的目的在于用存量资产尽可能的冲销负债,剩余的确实必须支付的改革成本只能在国资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地方政府商相关的中央企业妥善处理。
1.存量资产变价
通过地方政府减免相关的税费,预计可以变现2,620万元。
2.金融机构负债
按照清算的程序,金融机构债务应优先受偿,也基于企业负债存有抵押行为,
为妥善处理问题,请国资部门协调,按照资产管理公司取得债权的成本清偿的原则,清偿1672万元。
3.拖欠职工债务
存量资产支付金融机构债务后,剩余的只有948万元,被占用土地的国有企业负责支付预期变现的1,552万元,两项合计2500万元,为稳步推进厂办大集体的改革工作,以全部用于职工债务的分类清偿为妥,对于拖欠的工资、集资款、职工退休个人替企业垫付社保费、拖欠职工医药费和拖欠职工独生子女费按照分类,采用不同的打折清偿的方式予以和解,综合清偿率为65%。
4.拖欠的社会保险处理
养老保险欠费只能依据18号文件通过报请核销的办法处理。
5.统筹性预留问题
内部退养和协议保险人员以及已离退休人员的预留的保险费为19,734万元。其中,内部退养和协议保险人员按照经济补偿的方式可以获取补偿金约为6,000万元,应该由中央财政补助。离退休人员的费用至少应该比照国企关闭破产的比例和方式操作,这样的差额约为3,000万元,其实,在18号文件以及以前的有关厂办大集体改革文件中均未有预留的意见,如果取消这个项目也是合理的,养老保险的原则是在职期间为退休期间做贡献,而不是用企业在职人员供养离退休人员的概念。余下的部分只能依靠地方政府创新手段,相关央企积极配合妥善处理。
6.社会职能的移交管理
ASC的企业办社会职能应由地方政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城市的社区机构接收管理,凡符合城市居民对敌生活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其生活水电“一户一表”改造也应一并由地方政府明确纳入
城市居民水电管理系统。
(三)组织与领导
基于ASC的主办企业是下放地方管理的军工破产企业,因此,其改革的组织与领导应由所在地的省级国资管理部门商原主管的军工集团公司处理。并可委托相关的存续企业管理改革的日常工作。
地方政府和军工集团公司在国资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协调下,坚持实事求是与不断创新的方法,有能力把ASC的改革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