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 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 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 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 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 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 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 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 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变电所、安监部检验合格 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 防静电措施。
四、安监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 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
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
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
处理。
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 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
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 行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