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施工现场和生产中使用的手持电动设备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2.2、施工现场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现场临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运行维护,严禁非电工接、拆线路及操作开关,如因非电工操作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其本人或单位负责。严禁拆改电气设备,任何人不得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2.3、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用电采用TN-S接零的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所有机具必须达到三级控制两极漏电保护,实行“一机一闸”制,每台设备应有各自的开关箱,严禁用一台电气开关控制多台用电设备,设备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8秒。施工现场配电箱内必须有专用的零线端子(N)、接地端子(PE)。 3、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3.1、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3.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地要考虑消防车进入。
3.3、施工现场一切洞口、过道、出入口均应设置有效的防护。
3.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无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时必须系安全带,严禁酒后操作。
3.5、加强电、气焊作业,氧气、乙炔及其它易燃、易暴物的管理,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应大于5米,及时清除施焊点周围的易燃物,并设专人看火,备好消防用具,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3.6、使用电气焊时要有操作证,并清除施焊点周围的易燃物,并设专人看火,备好消防用具,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3.7、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3.8、高空作业所用的梯子应经常检查是否牢固,安放靠梯时,其坡度不得超过50-70度,梯顶端应固着在建筑物上,底脚应设防滑段,或者下边应有专人扶梯。
3.9、在梯子或脚手板上使用管钳进行管道及零件的安装时,须一手握住管子,一手握住钳柄,防止滑脱发生危险。 第五章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一、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1.工程中执行的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50116-20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3-97 《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国家现行标准施工图册等。 2.工程项目施工的质量要求是:
2.1工程项目领导班子坚持全员、全过程,各职能部门的质量管理,保持并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以不断满足规定的要求,使本工程达到标书要求,保证工程通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且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2开展内部质量审核和质量保证活动;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的评定和验收,根据合同和设计图纸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评定标准。
2.3提供证实文件,使工程项目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2.3.1项目管理班子质量责任制
工程项目领导班子对施工全现场质量职能进行合理分配,尤其应注重加强质量成本、材料质量、质量检验,始终重视,评价各项质量要素。
2.3.2 根据工程项目质量形成质保体系:
2.3.3 施工准备质量:
A. 了解工程项目质量保证协议;
工程产品安
全与责任
人 员
质量文件和记录
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施工准备质量
采购质量
施工过程控制
工序管理点控制
不合格的控制和纠正
半成品与成品保护
工程质量的检验与验证
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成本 管理职责
B. 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图纸会审; C.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D. 确定采用工艺技术和施工方法; E. 进行必要的工艺试验;
F. 按工程质量特性要求,选择相应的设备,并进行验证; G. 制定检验计划、检验指导;
H. 对特殊工种工人进行培训、上岗认证; I. 制定合理的材料、配件计划、工时定额;
J. 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文件,对关键工序进行能力验证。 3. 采购质量:
3.1 项目材料人员统一管理物资采购委托、现场验证、搬运保管、消耗控制等工作,并制订项目《物资管理实施细则》,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提出材料需用计划,项目质量人员对物资进行验证并对其使用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控制监督检查。
3.2 按规定做检验和试验,确保随货文件正确齐全,并做好标识。 3.3 单独存放,建立单独的进出货账目。 3.4 定期检查储存状况,防止损坏。
3.5 有丢失、损坏或不使用的情况及不合格品,物资保管人员应加以记录,书面报告项目部使问题得到解决。
3.6 进入现场的材料、半成品都由材料人员负责标识管理。 3.7 采购质量做到: 3.7.1 选择合格的供方; 3.7.2 关于质量保证的协议; 3.7.3 进货检验计划和进货控制;
3.7.4 进货质量记录。
4. 施工过程控制
4.1 落实现场质量责任制; 4.2 加强工艺纪律的管理;
4.3 开展QC小组活动; 4.4 文明施工均衡生产。
5.工序管理点控制
5.1 管理点设置在关键部位,重要项目、薄弱环节、施工部位。 5.2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施工环节。
5.3 在管理点上开展抽检一次合格管理和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三工序”活动。
5.4 落实与经济责任制结合的检查考核制度。
5.5 自检、交接检、专业检查三结合。 6. 不合格的控制与纠正:
一旦发现工程质量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6.1 纠正措施:采取及时、正确的纠正措施,避免再发生类似事件。 6.2 处理:对不合格的质量所在部位制定其处理与纠正程序,明确纠错中的责任,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纠错的协调、记录和监控。
6.3 预计再发生不合格事件,应查明质量问题发生的原因(包括潜在的原因),仔细分析技术规范以及相关的过程操作,找出根本原因,预防不合格事件再发生。 7. 成品保护:
7.1 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标配件,设备要合理存放,做好保护措施,避免质量损失;
7.2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程序,注意做好有制成品保护工作的交叉作业安排,如:探测器在调试时安装;探测器完毕后加防护罩防尘、防潮,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