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袍玉带石雕等特色旅游商品。支持贵州符合条件的地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
五、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新农村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用地、完善功能的原则,推进城镇化进程,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引导产业向城镇和园区集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十五)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培育黔中城市群,打造一批节点城市和特色小城镇,提升中小城市承载能力。根据经济发展需要适时研究调整优化行政区划。把贵阳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城市、西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重要基地、区域性商贸物流会展中心。加强黔中城市群与六盘水、铜仁、兴义等城市的联系,促进要素流动和功能整合。加快贵阳、遵义、安顺、六盘水等老工业基地改造,推进万山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和赫章、务川、六枝等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十六)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道路体系,增加路网密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在符合条件的城市安全有序地建设轨道交通。提高区域间快速通达能力,统筹规划以贵阳为中心、连接重要节点城市的快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研究贵阳—安顺—六盘水等城际轨道项目。加快给排水、供气、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管网改造力度。实施城市河流水污染防治工程,实现市政公共设施功能配套。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超过90%。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稳步实施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避险搬迁工程。
(二十七)有序发展产业园区。按照整体规划、严格管理、滚动发展、务求实效的原则,规范发展产业园区,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支持贵阳、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培育和引进一批就业容量大、技术含量高的企业。鼓励与东中部及周边地区共建产业园区,比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予以指导和服务。支持贵州依托重点工业园区积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二十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镇道路、供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繁荣和发展县域经济,着力打造一批经济强县,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支持发展城郊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积极发展小城镇,强化小城镇对周边农村的生产生活服务功能。做好村庄规划,节约农村建设用地。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城乡基层组织保障条件。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将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村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支持遵义、六盘水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二十九)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饮水、道路、供电、沼气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安排农村群众直接受益的中小型民生项目。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做好高氟、微生物病害污染水防治,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推进村庄内道路硬化。加强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全面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沼气、生物质能等能源。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规模,实施农村水电增容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适当提高中央补助标准,全面改善困难农户居住条件。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动乡镇和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广“富在农家、学在农家、美在农家、乐在农家”创建活动。
六、发展现代农业,强化农业基础地位
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产业化经营,走高产高效、品质优良、绿色有机、加工精细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三十)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加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人均基本口粮田不低于0.5亩。通过稳步提高单产,确保粮食年产量稳定在230亿斤以上。积极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立足不同区域特色,巩固发展油菜、马铃薯等传统优势农产品,积极推进茶叶、干鲜果、
中药材、酿酒高粱、油茶等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薏苡、苦荞、芸豆、芭蕉芋等小杂粮、实施山地高效立体农业工程,建设贵阳、遵义、毕节等山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铜仁、黔东南、黔南生态农业示范区、安顺山地农业机械示范区以及黔西南、六盘水喀斯特山区特色农业示范区。完善农业区域布局,重点在贵州北部地区建设粮、畜、茶生产基地,在南部地区建设面向珠三角地区的蔬菜、精品水果生产基地,在西北部地区建设草食畜牧业和马铃薯生产基地。稳定生猪生产。重点支持特色优势农产品良种繁育基地和商品生产基地建设,继续实施对种植马铃薯脱毒种薯的良种补贴,逐步扩大原种生产补贴规模。深入开展粮油作物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
(三十一)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依托,形成若干具有当地特色和资源优势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化经营成果。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发展,为农民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支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特色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开发保护力度,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
(三十二)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加强贵州农业科研院所的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粮食经济作物和畜禽良种选育、丘陵山地适用农业机械技术研究和实用技术推广水平。健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机械推广和安全监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示范县建设。支持农村市场和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扶持农村物流企业发展,对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给予补助。支持贵阳花溪农产品、遵义虾子镇辣椒以及黔东南榕江、黔南独山和黔西南册亨蔬菜等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探索信息服务进村入户的有效途径。
(三十三)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坚持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重点发展特色种养业、
山地农业、设施农业和庭院经济,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项目,带动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进一步加强农业职业技术院校建设,为农村培养实用技术人才。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发挥劳务中介组织作用,扩大劳务输出。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大力支持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探索农村集体和农户在当地资源开发项目中入股,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七、深入推进扶贫开发,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为重点,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三十四)完善扶贫开发工作布局。根据新时期扶贫开发总体要求,逐步形成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主战场,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乡、贫困村为突破口,以贫困户为着力点的扶贫开发工作布局。推进实施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加快编制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等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带动扶贫开发上水平。进一步支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劳动力基本素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重点支持麻山、瑶山等深度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加强规划,整合资金,继续实施整村推进。促进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积极推广参与式扶贫,让农民通过投工投劳参与扶贫项目。
(三十五)加大扶贫攻坚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贵州的投入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贵州倾斜,扶贫相关试点优先安排在贵州实施。支持贵州整合资源、创新体制机制,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加强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扶贫攻坚会战。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每年选送一批贫困家庭学生赴发达地区、省内大城市接受免费职业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鼓励社会帮扶,慈善捐助等,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新格局。
(三十六)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把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作为区域开发工作的重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三州”和其他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编制相关专项建设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力度,尽快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探索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发展模式。把“三州”民族地区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旅游休闲度假、民族文化保护和生态文明示范区。支持黔东南州实施凯里——麻江同城化发展,加强清水江、都柳江等流域综合治理,有序发展林浆纸一体化,建设西南林产业基地,率先开展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研究。支持黔南州建设瓮安——福泉地区磷煤电一体化基地和中药材、茶叶种植基地,支持水族文化博物馆建设。支持黔西南州建设滇桂黔三省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和西江上游经济区的能源化工、原材料加工基地。加大毛南族、仫佬族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力度。充分挖掘民族地区丰富的民族文化和旅游资源,培育和扶持苗岭飞歌、侗族大歌、布依族八音坐唱等民族文化品牌,建设民族文化展演中心。扶持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支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基地和区域性流通贸易交易市场建设。尊重少数民族生活居住习惯,规划建设一批民族特色村寨,加强木质房屋村寨防火设施建设。结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修编,将符合条件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
八、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事业,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十七)优先教育事业。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和利用闲置校舍改建一批幼儿园,到2015年力争所有城市社区和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幼儿园。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县镇薄弱学校扩容改造。继续办好村教学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分期分批开办“小餐桌”。鼓励偏远少数民族村寨小学开展“双语”教育。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中小学寄宿制,支持校舍建设,配齐配好必要的管理人员,到2015年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解决小学寄宿生住宿问题。积极稳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