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用的术语说明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安全评价单元: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需要,将建设项目划分为一些相对独立部分,其中每个相对独立部分称为评价单元。
防护措施:为避免职工在作业时身体的某部位误入危险区域或接触有害物质而采取的隔离、屏蔽、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措施或手段。
劳动防护用品:为使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用品。
爆炸危险区域: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预防措施的区域。
顶管施工就是非开挖施工方法,是一种不开挖或者少开挖的管道埋设施工技术。顶管法施工就是在工作坑内借助于顶进设备产生的顶力,克服管道与周围土壤的摩擦力,将管道按设计的坡度顶入土中,并将土方运走。一节管子完成顶入土层之后,再下第二节管子继续顶进。其原理是借助于主顶油缸及管道间、中继间等推力,把工具管或掘进机从工作坑内穿过土层一直推进到接收坑内吊起。
1 概述
1.1安全评价的目的
安全评价的目的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项目安全预评价将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综合运用国内外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评价项目生产装置、公用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等级与可接受程度,得出安全评价结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的安全技术、教育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提高项目的本质安全度和安全管理水平方面,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审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提供依据;为建设项目审批部门的核准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30号,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22号,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第28号,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主席令第72号, 2003年1月l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第 69号,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处理石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与公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试行)》(交通部、石油部1978年5月23日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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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行政法规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 1.2.3部门规章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3号);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7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5号);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2号,1997年12月23日起施行);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令第10号,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局令第13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40号);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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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规范文件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7]105号);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
1.2.5 规范和标准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3-2007);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 50424-2007);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03);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06); 《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 95-200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2010) 《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QX/T109-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l28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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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 Z230-2010);
《防止静电、闪电和杂散电流引燃的措施》(SY/T6319-2008);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1-2009);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2009版)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TSG Z0006-2009);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20660-2000);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1.3评价内容及范围
项目安全预评价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项目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及其程度进行辨识、评价; (2)对项目中的危险、有害程度高的重要系统和主要单元进行重点分析评价;
(3)对作业频率较高,具有潜在职业危害的作业进行评价; (4)对项目公用工程和其他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评价; (5)对项目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6)对项目的安全预评价作出结论。
根据《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本安全预评价主要针对天然气管道顶管穿越公路工程项目进行评价。评价范围主要包括,天然气管道顶管穿越公路的总平面规划布置、周边环境条件、设备及设施、安全设施以及施工期间辅助工程。
评价所涉及环境保护、职业病危害等方面的内容,出于对安全方面的技术和管理的完整、全面性,有关方面所要求的,亦应予以遵守、执行;具体要求以环境保护部门和卫生部门批准认可的文件为准。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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