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街道翁梅社区多高层公寓C区块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
HANGZHOU INSTITUTE FOR ENVIRONMNTAL PROTECTION, CCRI
(国环评证乙字第2015号)
二○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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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概况
为加快南苑街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办事处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经研究决定建设南苑街道翁梅社区多高层公寓项目。项目性质为翁梅社区原居民安置点工程,分为A、B、C三个区块。本项目为南苑街道翁梅社区多高层公寓C区块项目。A区块项目位于本项目北面,B区块位于A区块东面。三个区块同时规划,同时安排拆迁,首先进行C区块的建设。本项目规划总用地563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32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7637平方米。 2、项目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现状
本项目空气环境质量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块南面为乔司港,由监测结果可知,乔司港水质已明显受到污染,不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场界昼夜噪声均能达标,项目拟建地总体声环境较好。 3、项目污染源强
(1)大气污染物
依据本项目建筑规划,住宅小区内共设汽车泊位1224个。其中地下车库面积为29836m2,泊位数为975个;地面停车泊位数为249个。地下车库设机械送排风系统,补风为车道自然进风或机械补风。地下汽车库排风经竖井至住宅楼屋顶高空排放,每小时换气6次。地下车库总污染物产生量为CO16.66kg/h、NOx0.40kg/h、HC1.26kg/h。
小区居民日常烹饪时产生的油烟废气量为2.24t/a,经小区各住户自设的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率约50%)净化后,由专用附壁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油烟排放量为1.12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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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成后,规划使用天然气做为厨房燃料,燃料燃烧产生的燃料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是CO、NOX和HC。由于天然气是清洁能源,产生的污染物比较少。
(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量为180421t/a,污水水质为CODcr350mg/L、氨氮35mg/L,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63.1t/a,氨氮6.3t/a。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后统一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cr60mg/L、氨氮8mg/L,排放量为CODcr10.8t/a、氨氮1.4t/a。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人群活动噪声、各家各户在使用机动车等机械时产生的短时间的噪声、公用设备如水泵房、变配电房的噪声等。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小区内住户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277t/a。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地下停车库氮氧化物和HC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低于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CO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CO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要求。由预测结果可知,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很低,即使与本底值叠加,也完全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因此,本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建筑排烟通道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和项目本身居住环境的影响较小。
由预测结果可知,高峰期本项目地下车库出入口无组织排放汽车废气中,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远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版的二级标准,能够维持现有环境质量,因此项目地下车库出入口无组织排放的汽车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厨房油烟废气经住户自设的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后经专用附壁烟道至屋顶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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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故本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小区入住居民、小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只要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固废的管理,及时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小区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收集、投放的习惯,则固废不会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噪声
本项目地下车库设3个出入口,出入口距住宅楼的距离均在13m以上,地下车库出入口噪声影响值小于50dB,因此本项目住宅楼受地下车库出入口噪声的影响较小。
小区住户人群活动噪声特点是源强较低,持续时间较短,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会所及沿街配套公建内将不会设置产生强噪声和振动的娱乐设施,人群活动产生的噪声影响预计较小。
小区住户普遍使用小型机动车辆,在小区内部行使速度较慢,其产生的噪声源强较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不会对小区周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根据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水泵、通风设备和变配电房等均置于地下室内,各类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吸音减振降噪措施,可避免产生较大的噪音及振动。
(5)外环境影响分析
作为住宅小区,本项目本身是声环境敏感点。本项目东面为东面为苑中路,南面为天万路,西面为翁乔路,北面为1号路,故小区建成后很可能受到周边环境噪声源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充分重视本项目外环境对本项目住宅的噪声影响,必须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同时建设单位(开发商)必须在分房时进行公示,告知分房者住宅楼会受到交通噪声影响的情况。 5、公众参与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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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环评单位后进行了两次公告(照片和内容均见附件)。第一次公告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4日,公告地点为南苑街道办事处公告栏、翁梅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告栏;第二次公告时间为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1月28日,公告地点同第一次公告。
在公示公告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审批单位、南苑街道办事处、翁梅社区居民委员会均未收到公众的反映意见或者建议(公示结果及证明见附件)。
从公众调查结果来看,大多数的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团体单位和个人表示反对。 6、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城市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的允许类项目,属于《杭州市2010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中“鼓励类”项目,故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2)功能区划、土地利用及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杭州市规划局总体规划方案,拟建地块属于居住用地。本项目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
根据《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地块属于“临平副城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1-10110D01)”,为优化准入区。本项目符合该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环保准入条件。本项目产生的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故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符合规划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3)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建成后采用清洁能源电、天然气等,主要污染物为居民生活污水、厨房油烟废气、汽车尾气等,各污染物经处理均能达标排放,符合“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思想,因此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污染物达标排放原则符合性分析
在建设施工期,本项目的主要污染源为建筑施工扬尘和噪声。通过实施各项防治措施如设置滞尘网、勤洒水、多清扫、严控物料运输车辆、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平时加强管理等等,预计施工扬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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