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初中、普通高中校长“十一五”提
高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河北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统一规划,近期我市将举办初中、普通高中校长提高培训。现将今年提高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国办以及民办初中、普通高中的副校长(德育)。(参加过08年1月鹿泉宾馆副校长培训及07年人口大厦提高培训的校长可不再参加)
二、培训内容
按照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制定的《“十一五”提高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以课程改革与教学管理为专题,开设《课堂教学改革与课例研究》、《新课程与评价改革》、《校本教研与教师成长》等课程;远程培训开设《教师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青少年心理学》。
三、培训方式和时间
本次培训由石家庄市教师进修学校承办,采用集中培训与自修相结合,面授与远程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地考察观摩相结合。
集中培训时间:
第一期12月15日—19日,15日上午报到。 第二期12月20日—25日,20日上午报到。 第三期12月26日—31日,26日上午报到。 四、培训地点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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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地点:鹿泉开发区横山村西石家庄幼儿师范学校 报到路线:人民商场乘25路车到幼儿师范站下车或火车站北站乘301到幼儿师范院内下车。
联系人:刘海生 电话:13014339925
王铁明 电话:13931111639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集中培训后根据省干部培训中心安排,统一报名参加全省统考,培训考核及统考合格者发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编号的《提高培训结业证书》。
2、符合参训条件的校长必须参加培训,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认真落实,并于12月11日前将本辖区参训人员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报石家庄教师进修学校,(报名表样见后)电子邮箱:lhs0607@sohu.com。
5、参训校长培训费从“三支队伍”培训专项经费列支,伙食费按每人每天5元收取。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并交一寸免冠彩照2张。
石家庄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2008年校长提高培训报名表
序县区 号 单 位 工 作 姓 名 别 年月 务 时间 称 性 出生职 任职 职历 电话 期次 学 联系 参加 注:请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参训人员数量,合理分配各期参训人数,并在开班前及时督促应训校长按时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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