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落地抗震墙与相邻框支柱的距离,1~2层框支层时不宜大于12m,3层及3层以上框支层时不宜大于10m
(8)转换层上部的竖向抗侧力构件(墙、柱)宜直接落在转换层的主结构上 (三)抗震措施:
1.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为框支层加框支层次上两层的高度及墙肢总高1/8二者的较大值
2.转换层位置在3层及以上时底部推支柱,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等级应在一般结构的抗震等级提高一级采用
3.框支梁截面宽度不宜大于框支柱相应方向的截面宽度,不宜小于其上墙体厚度的2倍,且不宜小于400mm;当梁上托柱时,尚应不小于梁宽方向的柱截面宽。梁截面高度:抗震时不应小于计算跨度的1/6,非抗震时不小于1/8;框支梁可采用加腋梁
4.框支梁不宜开洞。若需开洞时,洞口位置宜远离框支柱边,上、下弦杆应加强抗劳配筋,开洞部位应配置加强钢筋,或用型钢加强,被洞口削弱的截面应进行承载力计算
5.框支柱:
(1)柱截面宽度:非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400mm;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450mm; (2)柱截面高度:非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框支梁跨度的1/15;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框支梁跨度1/12。
6.框支梁上部的墙体开有边门洞时,洞边墙体宜设置翼缘墙,端柱或加厚,(见下图)并应按约束边缘构件的要求进行配筋设计
7.转换层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应双向双层配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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