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填 表 说 明
1、本申报书为项目承担单位申报北京市火炬计划项目的重要文字依据,各栏目务必认真填写。文字叙述应简洁,数据应真实、准确、可靠。 凡申报北京市火炬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将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各区(县)科委、中关村园区管委会、工业主管局(总公司)等科技部门。
2、申报项目只能选择一个渠道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报。
3、报送的申报材料应按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佐证材料的先后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不使用文件夹),并附申报材料清单。
4、表中选择栏目,请将相应的“口”涂黑,每栏只能涂一个。文字、标点、计量单位要准确,所填字数(包括标点)不能多于规定的字数。
5、“项目名称”应填写项目的具体产品名称,要简洁、明确,不要用“研制”、“开发”、“系列”等字样,字数限制在20个汉字以内。
6、“项目承担单位”应填写实施北京市火炬计划项目的具体单位,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承担项目时,“项目承担单位(2)”应为项目合作单位(否则此栏为空)。
7、“申报部门”指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区(县)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及其各分园区、主管工业局(总公司)等科技部门。
8、“开户银行”指基本户所在银行,应详细填写;如申请贷款银行非基本户所在银行,可填写申请贷款银行全称。“信用等级”指承担单位的资信等级,应出具开户银行的评估证明。
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合作
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及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主要股东及所占股权比例”:股份制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写此栏,并按股权比例大小列出前三个股东和所占股权比例数。
11、“高新技术企业”指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1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指企业上年度上报税务部门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13、“中关村科技园区具体园区名称”应详细填写所在园区的具体名称。
14、“交税总额”指增值税十所得税十其它税,“税后利润”指收入减去所有成本与各种税之后的净利润;“利税率”指销售利税率((交税总额+税后利润)/销售收入×100%);“资产总额”指企业当年的资金、物产的总和,包括:流动资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它资产:“固定资产”指固定资产的净现值。
15、“产品类别”按所附目录内的具体类别填写(类别编号)。 16、“技术来源”若为国家或地方级计划,应附相关合同或证书;若为国外技术,应附相关技术转让或合作合同或协议。
17、项目产品不属计算机软件产品,则不需填写“软件登记情况”栏目。
18、“获奖情况”指项目产品在国务院和各省、部设立的科技奖励中获得奖励的情况(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应附获
奖证书。
19、“产品的功能及应用领域”指产品的功效、用途和应用范围。 20、“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指产品的主要特性和技术水平指标或参数,用文字叙述形式填写。
21、“技术水平”
①“创新性”:指项目产品在技术上的创新点、创新程度以及创新点对产品主要技术性能的意义。
②“先进性”:应与技术鉴定或产品鉴定结论一致,并同国内同类先进产品比较。如属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还需同国外同类典型产品比较。 ③“成熟度”:指项目产品处于研究开发、生产的何种阶段。
22、“项目产品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指该项目产品上年度的经济指标,若没有则填“0”。
23、“需新增总投入”指项目立项之年到达产年内需增加的总投入。其中,“自有资金”指通过承担单位自筹、资本市场融资、申请国家相关部门资助等方式募集的资金;“地方匹配资金”指承担单位所获北京市相关政府部门以及所在区(县)政府给予的配套资金,应附相关合同;“申请贷款”指承担单位准备从开户银行申请科技开发贷款的金额。
24、“预计新增总产出”指项目产品预计达产时的年经济指标减去项目产品上年度经济指标(第22条所指)后的增加部分。其中,“达产时间”指产品达到预定最大产量的时间,应填写达产年的年份,如2004(项目实施期应不超过3年);“达产时产量”应将单位写明;“工业总产值”软件类企业可按销售收入填写;“交税总额”、“税后利润”、“利税率”等指标同本说明第14条解释。
25、“主要竞争企业”指该项目产品在市场上的国内和国外主要竞争
对手。
26、“市场分析”:简要说明产品目前的销售行业或领域、市场总需求量、现在市场占有情况、市场前景及经济和社会效益。
27、“项目申报书”须附有关佐证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企业或产品获奖证书、技术成果(产品)鉴定证书、产品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产品查新报告、IS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专利证明等。特殊行业,如医药、食品、 通信、公共安全、电力设备等,还须附产品生产许可证批文。
28、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产品类别目录
电子与信息
1.计算机及计算机外部设备 2.计算机软件 3.网络产品
4.微电子、新型电子器件 5.光电子及新型元器件 6. 通信设备及产品 7.广播与电视技术产品
8.电子专用工艺生产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 生物工程和新医药
1.医药生物技术 2.现代中药 3.化学药 4.轻工食品 5.现代农业 新材料及应用
1.高性能金属材料 2.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
3.新型有机高分子材料与精细化工材料 4.先进复合材料 5.生物医学材料 6.纺织新材料 7.环境友好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