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于补植补栽;宜林地有萌蘖能力较强的灌木丛株,灌木分布较少地块交通相对方便,立地条件好,利于补植补栽。总体来看,本次所选封育区符合《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规定的封育条件,通过封育和补植补栽,能够成为有林地或者灌木林地,以增加封育区的植被覆盖率,提高森林面积蓄积。通过封育措施,尽快恢复植被,提高森林面积,实现面积蓄积双增目标,同时,给当地群众发展林业产业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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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设计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4.1 设计依据
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林业局关于下达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2011] 1366号)
2.《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重点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财基字[1992]92号)
3.《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95)
5.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04) 6.《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7.《重庆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作业设计文件编制提纲》(渝林天[2011]12号)
4.2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重庆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重庆市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以及《巫溪县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封山育林措施,构建生态和谐的巫溪,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满足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为目的;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为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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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切实推进天保工程。通过封山育林,保护、恢复、发展森林资源,增加森林植被、扩大森林面积蓄积,增强林区的整体防护功能,以达到控制水土流失、防止土地荒漠化、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4.3 设计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因需设防”的原则;
2.坚持“以封为主、封育结合”的原则,在全面封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的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确保“山愈封愈青,林愈封愈茂”;
3.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合理设计封山育林技术措施; 4.坚持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
5.坚持封育与管护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封山育林与宣传教育、专职护林人员巡护等综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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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封山育林作业设计
5.1 封育区概况
如前所述,本次封育地点选择在东溪河流域的乌龙乡境内。封育区面积2000公顷,小班101个。封育区地类为疏林地。疏林地有满足封育条件的母树和幼苗,且母树生长状况良好,具有天然下种能力。疏林地和宜林地立地条件均比较好,能够满足补植补播苗木生长所需条件。
5.2 封育类型与方式
5.2.1 封育类型
根据封育区各小班的地类、立地条件、现有母树、幼苗的分布生长状况,确定不同的封育目标,并将封育小班划分为乔木型、乔灌型二个封育类型。其中乔木型面积1129.3公顷,以培育栎类、马尾松、柏木等为优势树种的林分;乔灌型面积870.7公顷,主要培育栎类、马尾松、柏木、盐肤木以及马桑、黄荆、蔷薇、杜鹃等树种。 5.2.2 封育方式
封育区位于西溪河及其支流两岸一层山脊以内,坡度较大,土壤贫瘠,水土流失严重,生态比较脆弱,因此选用全封方式。在封育期内,禁止一切采伐、砍柴、挖药、割草、放牧、狩猎等不利于林木生长、繁殖的人、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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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封育时间与期限
根据封育区立地条件和封育目的,封育时间为2011年至2015年,封育期限为5年。
5.4 育林措施
根据封育前地类以及母树、幼苗的分布状况,分别选择不同的育林措施。疏林地以封育乔木型和乔灌型类型为主,主要依靠现有母树的天然下种能力和扶持幼苗的生长达到封育成效。根据现有母树和幼苗品
种状况,补栽树种马尾松,补栽密度为核桃111株/亩,苗木规格为马尾松2年生苗木。封育区补植面积为174.9公顷,补播时间为2012
年3-4月。补播后三年内对补播地块进行抚育,每年松土除草各一次。
5.5 管护措施
5.5.1 人工巡护
根据封育区人畜活动和巡护条件状况,按照人均巡护面积160公顷,共设置巡护人员12人,其中大坡村1人,大溪村3人,林场村2人,鸳鸯村2人,中坪村4人。实施单位与管护人员签订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书,严格落实“管护区域、管护任务、管护措施、奖惩制度”管护内容。 5.5.2标志设施
为了加强封山育林的宣传工作,在三个乡镇封育区沿西溪河分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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