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约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及困难企业集资建房2.5万套,建筑面积约15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4万套,建筑面积约290万平方米。
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项目落实”的总体要求,各分区均应确保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其中朝阳区结合富锋组团棚户区改造设置;南关区结合幸福乡村屯改造设置;宽城区结合五星、小南站搬迁改造设置;二道区结合十里堡、东新开河两侧棚户区改造相应设置;绿园区结合四季青、雁鸣湖周边棚户区改造设置;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兴隆山镇整体改造设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结合北区村屯改造设置;净月经济开发区结合福祉路两侧工业改造设置;汽车产业开发区结合长沈公路居民点改造相应设置。规划期内完成三道煤炭采空区、东新开河淹没区内居民安置工作。 10、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立足吉林省区域生态基底,构建长春市广域生态框架,规划构筑“一脉、两河、四区”的城市区域生态架构。其中“一脉”指大黑山脉,规划逐步增加造林面积,加强水土流失治理、荒山绿化,不断增强其涵养水土的生态功能;“两河”指松花江和东辽河,规划加强对两条水系的主要汇水区域的保护,加强管理,限制污染物的排放;“四区”指市域范围内东部低山丘陵生态建设区、中部台地平原绿色产业生态建设区、中部城市生态建设区,西部湖群平原农牧生态建设区。
综合考虑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构建城市近域生态框架,形成“一脉、二环、三水、八楔”生态景观结构。其中“一脉”指大黑山脉;“二环”指近域环城公路绿带、绕城高速公路绿带;“三水”指三条带有水源地功能的河流水库,包括:饮马河与石头口门水库、伊通河与新立城水库、新凯河与太平池水库;“八楔”指结合交通、市政廊道引入中心城区的八个楔形开敞绿地。 保护和控制城市周围水系、湿地和山地等重要的生态绿地;设4处郊野公园,包括西湖公园、富锋山地质公园、伊通河上游湿地公园、长东北湿地公园。建设“一环八楔”城市生态绿化隔离带;其中“一环”是指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内侧100—200米环城林带;“八楔”是指结合交通、市政廊道伸入中心城区的八处大型生态绿地,其间禁止进行与市政交通设施、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以建设绿色宜居城市为目标,调整优化中心城区绿化系统;加强水系绿化、大型公共绿地、路侧绿带等的建设,均衡布局小型绿地,形成“一脉、一环、线网、多园”的中心城区绿化结构体系。均衡布局城市各级公园绿地,规划新增47处市、区级公园绿地。至2020年,中心城区公共绿地总面积为52.4平方公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3平方米。 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加快、协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实现环境准入制度;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强化伊通河、东新开河、新凯河、永春河等主要河道、库、湖的生态恢复与治理。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使用节能新技术;综合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建设工地管理,防止扬尘;完善森林绿地系统建设,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加快噪声达标区的建设速度;加强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噪声、施工噪声管制;加强防护绿地建设,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开拓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新途径;加强对有毒有害废物的安全处置;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至2020年,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疗养地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其他地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水体环境质量全部达到水功能区目标要求,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水土流失率降低到10%以下。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30%,清运率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达标处置率达100%;医疗废物集中达标处置率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区域环境昼间噪
声平均值小于56分贝;交通干线昼间噪声平均值小于65分贝。 11、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重点保护中心城区三环路以内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肌理,包括典型的方格状路网、放射路网和城市轴线;重点保护中心城区内历史形成的广场、滨水空间、公共绿地、交通景观视廊等城市开敞空间。
规划确定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伪满皇宫历史文化街区、南广场历史文化街区、第一汽车制造厂历史文化街区、中东铁路宽城子车站历史文化街区等6处历史文化街区和104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沿路历史建设原貌、现有街路景观格局及绿化、广场等开敞空间;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沿路历史建筑原貌、街道景观视廊以及文化广场、新民广场两处节点,控制新建建筑的高度;伪满皇宫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恢复历史建筑原貌;南广场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沿路历史建筑、圆广场及放射路网的街路格局,传统商贸文化特色;第一汽车制造厂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建筑单体及群体的历史原貌并保留一定的生产工艺设备;中东铁路宽城子车站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中东铁路时期历史建筑。
在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各项建设,必须坚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原则,保护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历史建筑的修缮和整治必须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不得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展示,要有利于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有利于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有利于城市空间和景观的塑造。 历史文化街区的环境协调区根据街区内历史建筑的类别、规模、周边环境和相邻关系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距历史文化街区界限不小于50米。在环境协调区内从事工程建设应与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景观风貌相协调。 努力挖掘城市历史文化的价值,深入研究城市文化特色;中心城区内的建设均应考虑长春市特有的城市风貌,延续其文化内涵;对历史文化街区及文物古迹划定紫线,并依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划保护;进一步制定历史文化保护空间管制的相关法规;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 12、综合交通规划
以国家及区域的交通系统为依托,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加强和完善以沈阳─长春─哈尔滨为主、图们─长春─乌兰浩特为辅的大“十”字形地面交通走廊;结合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的扩建,组成以铁路、公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相结合的立体综合交通网络;加强对外交通设施与市区交通体系的联系和结合,逐步形成合理的交通结构,建立适应城市未来发展要求的高效综合对外交通体系。
发挥城市区域中心职能,按照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一般公路等分级,规划高效、快捷的公路网。其中长春市高速公路网布局为“两环八射”的格局。“两环”为长春绕城高速公路和长春经济圈高速公路;“八射”分别为京哈高速公路、蒲左高速公路、珲乌高速公路、长抚高速公路、长深高速公路。根据未来经济发展趋势、产业结构、客货流的分布特点,建立长春市域主枢纽客运及货运系统。其中客运枢纽系统由12个客运站组成,货运枢纽系统由16个货运站组成。
长春铁路枢纽继续建设哈大客运专线、长吉城际铁路;对长春至白城铁路提速、扩能,建设双阳至辽源铁路、长春至太平川、白音胡硕铁路、长春北至龙泉二线、长双烟铁路至龙泉联络线;规划预留长白客运专线和货运西环线,逐步实现枢纽范围内的客货分流,提高枢纽的客货运输能力。客运系统规划新建长春西站,扩建长春站,形成未来城市两大综合交通换乘中心,新建长吉城际铁路龙嘉国际机场站,并预留空港新城站。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D级,远期启动机场第二跑道建设工程,飞行区指标按4E级规划。疏浚松花江航道,达到4级航道标准。在九台(三台)、德惠(松江)和农安(青
山口)三县(市)各建1个5级港口。
优先发展以快速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公共交通体系,完善提升城市快速路系统,构建结构合理和功能多样的现代化交通网络,形成快速、便捷、安全、舒适、低碳、和谐的综合交通系统。完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道路系统,形成结构清晰、等级合理、高效便捷的城市道路网。规划在中心城区内形成“五横六纵”的城市快速路体系,并以此为骨架,结合城市主次干路、支路共同构成以方格网为主要形态的城市道路网系统。
至2020年,规划确定快速轨道目标线网由5条线组成,其中3条放射线为大运量的基本骨干线,2条半环线为中运量的辅助填充线;在长春市中心城区内共规划2个综合交通换乘中心。规划3个区域客运枢纽,24个中心换乘枢纽站;公共电汽车拥有水平达到1.5标台/千人,中心城区公交线网密度达到3.5公里/平方公里;公交线网覆盖率达到90%。 在中心城区边缘对外公路出口以及公路客运站附近设置大型、集中的社会停车场;在行政办公、商业集中区、医疗卫生、文体设施、公园绿地等用地附近设置中型社会停车场;城市中心区内采用以小型社会停车场为主,单行线提供的路内停车泊位和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为补充的停车模式;在城市外围轨道交通换乘中心附近,设置停车换乘设施。 13、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与排水
至2020年,市域范围内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均扩建或新建水厂,保证城区供水需求;建设输配水管网,同时加强水源地的保护。规划启动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引水至新立城水库后向农安、德惠、九台等地送水。实施中部城市引水工程,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同时提升改造现有四处水厂,增建西南、西北两处水厂。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走节水型城市发展道路。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供水能力达到295万立方米/日,中水回用规模达到70万立方米/日,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
中心城区及双阳、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城区及重点镇镇区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一般镇镇区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排水体制。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其中中心城区新建、续建东南、西部、串湖、兴隆、北部、富锋等六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北郊污水处理厂及南部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中心城区及周边奋进乡、新立城镇、西新镇等重点镇的污水;扩建双阳城区污水处理厂;榆树、农安、德惠及九台城区分别新建、续建污水处理厂;兰家镇、合心镇、卡伦镇、米沙子镇、奢岭街道、合隆镇、英俊镇、劝农山镇分别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其它村镇可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排水体制及污水处理形式。污染企业的工业废水须自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管线。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58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达100%。 (2)燃气与供热
中心城区、双阳城区全面使用天然气,市域各县(市)依托国家东北输气干线大力发展城镇特别是重点城镇的天然气供应,逐步提高管道燃气普及率。在大岭附近新建1座天然气门站。在大岭、米沙子附近各建1座压缩天然气母站。建设中心城区绕城高压天然气管网,建设外环高压天然气管网联络线与腰英台-八屋输气干线相连接,解决长春市天然气短缺问题。配合新区建设、老区改造及道路新建改造工程逐步完善市域内各县(市)燃气管网。至2020年,中心城区、双阳城区综合气化率达到100%,市域其它县(市)达到95%。
坚持集中供热,中心城区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为主,其它县(市)城区、镇区以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为主,鼓励使用清洁及可再生能源。至2020年,在长春市市域范围内其它县(市)及镇区分别新建、扩建相应规模的区域锅炉房,合理确定锅炉房容量;中心城区规划六座热电厂,包括热电一厂、热电二厂、热电三厂、华能热电厂、高新热电厂、长春东南热电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8%。 (3)电力与通信
坚持“外电网送电为主,适当建设本地电源”的电源建设方针,外部电源要按照国家提出的“西电东送、南北互供、全国联网”的发展战略,保证足够的电力输入长春。500千伏电网将围绕合心、长春东、双阳、长春南等4座500千伏变电站,在市域范围内形成500千伏环网,成为长春市的电源主网架,在满足长春市域用电负荷的同时承接北部电网的南送。推进220千伏向中心城区的深入和解环运行,完成高压变电站的双电源建设,加强中心城区电网与外围组团及乡镇电网之间的联络,以中心城区电网为基点,不断完善220千伏和66千伏电网对全市的覆盖。
迁址新建长春热电一厂;新建华能长春热电厂(长春热电四厂)、长春东南热电厂;实现长春热电二厂、长春热电三厂、华能九台电厂增容,至2020年,市域电厂装机总容量944万千瓦,新建19座220千伏变电站,变电站总数达到43座,总容量达到1572万千伏安,变电容载比达到1.97。其中中心城区,新建10座220千伏变电站,变电站总数达到24座,总容量达到900万千伏安,变电容载比达到1.7。在中心城区三环路以内原则上采用地下电缆线路敷设方式,架空220千伏线路走廊规划宽度为50米、架空66千伏线路走廊规划宽度为25米。
尽量利用现有局所,建设大容量局,在本地电话网中实现少局所,大容量布局;建立畅通的地下管网和空中微波通道系统,传输以光缆为主、以微波为辅;推行基础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信息光纤主干网“三网融一”,实施“数字化长春工程”;扩建中心城区邮政局,完善邮政设施的布点,提高邮政枢纽的机械化、电子化程度。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103.1%,有线电视网覆盖面积为380平方公里,入户率达到100%;新建通信枢纽1处、移动通信局2处,通信线路采用共用地下通信管道沟方式敷设;新建邮件处理中心1座,扩建中心城区邮政局(所),邮政局(所)总数达到130处;建设有线广播电视宽带网灾备中心1处。 (4)环卫设施
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加快实现垃圾的分类收集、密闭清运。逐步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效益化。2020年,中心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完善蘑菇沟、裴家2座垃圾卫生填埋场;完善污水堆肥处理场;建设完善北郊垃圾焚烧发电厂;关闭三道垃圾处理场,整治金钱堡垃圾处理场,迁址建设医疗垃圾处理厂,完善特殊垃圾处置设施;改造二道、南关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在城市西部绕城高速公路以外建设日处理能力400吨的粪便无害化处理厂。结合分区建设6座垃圾中转站。
在城市繁华商业中心、居民小区、交通枢纽、体育馆(场)、广场及大型公共设施、旅游区等地均应合理布置水冲式公共厕所。 14、城市综合防灾与减灾规划
城市建设应尽量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蓄滞洪区;城市重要设施应相对分散布局,满足防灾安全布局要求;市政公用设施分散布置,地上与地下结合,环状连通,多路输送,增加抗灾应变能力;完善城市综合防灾减灾紧急疏散和救援交通网络;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开敞空间建设防灾疏散场所,严格按标准保证场所面积和疏散通道的畅通;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管理,避免次生灾害发生;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完善信息、指挥体系和医疗救护网络,为市民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加强对军事设施和城市要害部位、重要目标的保护。
伊通河中段(南绕城高速公路至北绕城高速公路)为二百年一遇防洪标准,南段(新立城水库坝下至南绕城高速公路)和北段(北绕城高速公路至万宝拦河闸)为一百年一遇。伊通河回水堤采用二百年一遇防洪标准;伊通河支流小河沿子河及永春河城区段采用五十年一遇标准,其他河流均采用二十年一遇防洪标准。
搬迁大屯危险品铁路货站,将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全部搬迁至中心城区以外地区独立设置,并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新建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汽车加油站和煤气、天然气调压站等选址应依照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并应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确保安全;城区内新建的各种建筑,应以一级、二级耐火等级为主,控制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建筑。
长春市中心城区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规划期末保障长春市在遭受多遇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正常;遭受基本烈度地震影响时,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设施基本正常;遭受罕见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基本不瘫痪,无重大人员伤亡。至2020年,长春中心城区紧急避震疏散场所的总体规模为4.2平方公里,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总体规模为8.4平方公里,各分区规划设置1处中心避震疏散场所。
长春市为国家一类人防重点城市。规划期内,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灵敏可靠的通信报警系统;建设具备高强度防护能力的指挥工程和留城人员掩蔽工程及配套工程;建立完备的医疗救护体系;健全人防及配套专业队伍。优化人民防空工程整体布局,保证人民防空系统具备对现代战争及重大灾害事故的应对能力。
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平战结合的战备要求,以地下轨道交通、地下建筑综合体为基础,分层开发,地上与地下相协调,形成系统化、现代化的地下空间体系;建设完善的地下交通系统、地下生命线系统、地下人防系统和城市重点地区的地下公共设施系统。 15、近期建设规划
至2015年,长春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约为38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为39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103平方米。
强化“三城两区”建设,重点打造以南部新城为承载的城市现代服务业中心商务区,以北部新城为主体的北部现代中心区,以西部新城为依托的综合交通枢纽与高品质服务业区,以及以西南工业区为代表的汽车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配合中国图们江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以长东北新区为载体的先行先试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