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1主要设施设备危险、有害因素一览表
序 作业名称 号 危险、 危害因素 状态 1 物体打击 2 3 4 5 危 6 7 险 8 9 10 因 11 12 素 13 14 15 16 17 18 19 危 20 害 因 21 素 22 23 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触电 淹溺 灼烫 火灾 高处坠落 坍塌 放炮 火药爆炸 化学性爆炸 物理性爆炸 中毒和窒息 其他伤害危险 生产性粉尘 毒物 噪声与振动 高温 低温 辐射 其他危害 建(构)筑物 埋地油罐及管道 加油机 电力装置和线路 S R A O S R A O S R A O S R A O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表中“状态”栏:S为开、停车状态;R为正常运行状态;
A为事故或紧急状态;O为维修状态
安全评价报告
3.3.2设施设备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3.3.2.1 站址的危险、有害因素
陕西神佳米第四项目部小型油罐设施和设备大量处理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如果距明火散发点过近,就有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的危险。再者,因为周围设施距离过近,当发生事故时,又会波及这些设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3.3.2.2 站内平面布局的危险、有害因素
该拥有站房、埋地油罐、加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施和设备,这些设施设备之间必须保持合理的防火距离。安全消防通道必须畅通,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并在发生事故时,能够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援。 3.3.2.3 站内建(构)筑物的危险、有害因素
陕西神佳米第四项目部小型油罐的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加油罩棚。根据规范要求,其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否则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在短时间内就会造成建筑物坍塌。若构件采用燃烧体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时,甚至会造成火灾蔓延,导致损失扩大。 3.3.2.4油罐的危险、有害因素
油罐是内集中存放易燃油品的设备,油罐储油区是内的主要危险场所。油罐的敷设方式对其产生的危险性影响很大,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油罐应为埋地式,不能置于室内、地下室,或采用半埋地方式;油罐自身强度和密封好坏,直接影响油品的渗漏和溢出;油罐的附件包括人孔、通气管、卸油口、量油孔、阻火器、接地等,是油罐安全储存油品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们的性能缺陷,都可能造成油气泄漏、静电及雷击火灾。 3.3.2.5 加油机
加油机是油品零售设备。销售油品会产生可燃油气;流动的油品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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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静电,接地不好就会集聚并放电产生危险火花;其环境人员频繁往来也易带来危险火花,这些因素若同时出现,就会酿成火灾事故。加油机是使用电气的设备,如果其控制线路和电机达不到防爆要求或损坏,亦会产生着火或爆炸事故。加油机安装在加油岛上,如果加油岛的宽度、高度等尺寸不符合相应规范要求,容易被进站车辆撞坏,造成人员和设备的损坏。 3.3.2.6 电力设施
陕西神佳米第四项目部小型油罐的电力负荷为三级,配电箱应设于室内。处于爆炸危险区域的电力装置和线路应采用防爆型,否则电力装置在运行中产生的电火花、高温等能引燃可燃油气;电缆与输油管道不能同沟敷设,否则也会带来危险。电力装置和线路的绝缘、外壳接地是防止人员触电的基本保护措施,若这些措施失效,有可能造成触电。另外加油罩棚的照明灯具,其外壳应为不低于IP44防护结构,以抵抗雨水和灰尘的不利影响。
3.4火灾和爆炸事故致因分析
陕西神佳米第四项目部小型油罐的主要危险是火灾和爆炸。导致火灾和爆炸的基本条件有三个,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由于作为助燃物的空气在自然状态下是到处存在的,其单独又构不成着火爆炸因素。因而,在形成着火爆炸危险的主要条件,就是作为易燃物的油气和能引燃油气的激发能量点火源。当油气的挥发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的浓度时,会形成可燃油气,如果在可燃油气出现的区域同时出现能导致油气被引燃的点火能量,就会产生着火或爆炸。当油气的浓度在爆炸极限之外时,被点火能量激发就会形成着火;当油气的浓度在爆炸极限之内时,被点火能量激发就会产生爆炸。
3.4.1可燃油气的产生
陕西神佳米第四项目部小型油罐可燃油气的产生,通常有下列几种情况:
1、卸油作业时,随着油品不断的向罐内灌注,罐内的油气混合气会沿着透气管、阻火器不断排放到油罐上方空间。
2、受温度升高或降低的影响,油罐内油品的蒸发或油气的凝结,会不断地从阻火器排出油气或吸进新鲜空气到罐内而在罐内形成可燃混合气。
非正常产生油气主要有下列情况:
1、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防护不利导致的油罐、管道、加油机等设备密封损坏或锈蚀造成的泄漏;
2、卸油、加油作业时,由于人员的违章、责任心不强、注意力不集中等原因,导致冒油事故发生。 3.4.2点火源 3.4.2.1 明火
陕西神佳米第四项目部小型油罐可能出现的明火主要有: 1、对油罐和管道等设备进行维修时的焊割等明火作业; 2、进站卸油或加油的车辆的排气管散发的火星;
3、进行卸油、加油及维修作业时使用不防爆工具产生的冲击火花; 4、人员穿钉鞋与地面摩擦产生的火花、人员违章在站内吸烟等。 3.4.2.2 静电
静电的产生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卸油、加油作业时油料在油罐、管道中冲刷罐、管道壁产生静电;一种是人在运动衣服摩擦产生的静电。 3.4.2.3 电能
在加油区、油罐区和卸油作业区等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如加油机、空调、泵电机、各种开关、灯具、线路等应具备相应的防爆性能,否则会因电火花等因素导致火灾和爆炸。另外,在上述危险区域内使用手机、BP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3.4.2.4 雷击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加油站属于一类防雷建筑物,加油区、油罐区的爆炸危险分区都应置于防雷保护范围之内,其防雷设施如果保护范围不够或防雷接地电阻达不到规定的数值,在雷雨天气时,有可能因雷电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3.5 卸油、加油及检修作业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陕西神佳米第四项目部小型油罐的性质决定了卸油、加油及检修作业中的危险性较大。在进行卸油、加油作业时会有油气的挥发;检修和清洗油罐作业时设备和管线中大多残存着油料,过程中又需要使用各种工具,客观上具备了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条件。在站内进行作业,如果违反相应的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就容易导致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3.5.1卸油作业
卸油时如果不接静电接地,卸油速度过快就易产生静电并积聚,卸油作业,需要工作人员和油罐车操作人员的密切配合,否则有造成车辆伤害的危险;在卸油前未确认油品的品种和储罐油,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等易导致混油和油罐冒油事故;加上明火等因素的控制不当如使用不防爆工具,油罐车进出罐区不戴防火帽等,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