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更加宜居。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全市生态服务价值进一步提高,林木绿化率提高到57%。交通拥堵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50%。万元GDP能耗、万元GDP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的比例达到80%。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零增长、污水全处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健全,社会保障卡覆盖所有保障人群。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更加完善。人口调控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更加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严密,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加深入,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挖掘、传承和利用,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事业迅速发展。首都科技、教育、文化等资源优势充分彰显,城市文化软实力显著提升,全国文化中心功能显著增强。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推动自主创新的体制与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成为国际社会重大活动的重要目标地和国际一流的旅游中心城市。
表1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8 >78 60 9 8 类别 序号 1 2 3 4 目标 属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 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最终消费率(%)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速(%)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经济发展 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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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序号 年均增速(%) 6 7 8 9 城镇登记失业率(%) 指标 ≤3.5 95 98 12 目标 属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 城镇职工五项保险参保率(%) 全市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降低(%) 11 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查合格率(%) 12 药品抽验合格率(%) 13 创新发展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38] >98 ≥98 >5.5 8 1800 14 每万人发明专利授权量(件) 15 年技术交易额(亿元) 16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17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降低(%) 18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19 城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的比例(%) [达到国家要求] 约束性 [15] 约束性 [达到国家要求] 约束性 80 约束性 绿色发展 20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减少(%) [达到国家要求] 约束性 21 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22 再生水利用率(%) 23 生活垃圾资源化率(%) 24 全市林木绿化率(%) 25 耕地保有量(平方公里) 50 75 55 57 2205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注: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按可比价格计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为扣除价格因素后的实际增速;[ ]内为五年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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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创新驱动发展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首都应对人口资源环境挑战、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之路。“十二五”时期,面对日新月异的产业技术变革、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和不断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要在全球和区域经济分工中占领高端、争取主动,必须把强化创新驱动作为重要着力点,紧紧围绕服务经济、总部经济、知识经济、绿色经济的首都经济特征,统筹服务好、调动好各类资源要素,深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显著增强首都经济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使首都经济走上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轨道,率先形成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
第一章 建设国家创新中心
全面实施“科技北京”战略,全力以赴抓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用好用足各项先行先试政策,切实发挥其引领带动和支撑作用,着力聚集整合创新要素,着力加强创新制度安排,着力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把北京建设成为国家创新中心,持续推进竞争力提升,更好地服务于区域和全国创新发展。
一、搭建首都创新资源平台
依托首都创新资源密集优势,加强央地合作、校企合作、军民合作、内外合作,充分发挥中关村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的作用,以项目为载体,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以产业化为目标,集成和整合各方面创新资源,推进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构造形成高效有力的首都创新资源平台,提升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完善创新支持与服务体系,强化支撑服务。统筹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五年统筹500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加大科技金融服务,开展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更好地满足创新需求。提升创新型人才服务,为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发挥作用提供良好服务。完善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和应用推广服务,积极争取将更多的北京创新产品列入国家政府采购目录,促进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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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的应用和推广。着力抓好政策先行先试工作,推进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更为有效地落实。加强规划建设服务,促进创新资源合理布局,为创新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和有力支撑。
二、完善创新激励和支持机制
充分利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体制机制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围绕人才、资本、技术等核心创新要素,着力完善各项制度和政策安排,强化激励引导,形成激励创新、服务创新的机制和良好环境。
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人才发展规划,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大力培养、引进和使用人才,建设首都世界人才聚集高地。注重人才、团队、项目一体化引进,创建优良的学术环境,集中力量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创新人才管理模式,落实“千人计划”、“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和“中关村高端人才聚集工程”,在全球范围内招纳和吸引高端领军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依托在京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以及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加强人才联合培养、融合发展。完善人才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双向流动机制,形成一批懂技术、善管理,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复合型创新人才和团队。通过加大政府奖励和实行股权、期权、年薪制等多种方式,增强对关键岗位、核心骨干人才的吸引和激励。深入开展科研院所、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和分红试点,扩大股权激励试点范围,推进科研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政策试点。逐步扩大科技重大专项经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范围,提高间接经费列支比例上限。加强人才服务,在户籍、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创造便利条件。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完善科技与资本对接机制。构建形成覆盖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全过程的多功能、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境内外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机构在京聚集和发展。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境内外个人和机构开展天使投资业务。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实施高科技企业并购重组计划,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十二五”时期力争新增上市公司100家以上,在资本市场形成更具影响力的“中关村板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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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扩大和完善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推进建立国家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扩大信用贷款、信用保险、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规模,完善再担保机制,支持小额贷款机构发展,推动科技保险试点,完善面向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把中关村建设成为全国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完善政府资金支持机制。从支持研发为主向支持研发与提供市场并重转变。完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相关制度,不断扩大采购比重和范围,五年采购总额超过300亿元。积极探索建立非政府机构购买使用重大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机制,加快创新产品的社会化推广进程。更加注重采用市场化的支持方式,从直接补贴、贷款贴息等投入为主,向支持发展创投基金、创投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转变,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放大作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完善企业创新鼓励机制。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政府性科技经费投入向企业倾斜,鼓励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比重。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教育经费列支等方面的政策。开展支持创新创业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改革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技术成果管理制度,完善高校与企业、产业园区的科研成果衔接机制,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在市场准入、业态管制放开、要素市场落户等领域支持民营科技和中小企业发展,激发民营经济的创新潜力。支持民营企业、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国家创新计划。
完善知识产权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应用相结合,使其成为企业提高成长性与竞争力、培育新业态与制定新标准的重要基础和手段。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转移和转化实施。激励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专利、注册商标,支持企业和产业技术联盟构建专利池。实施标准化战略,搭建标准创新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创新试点,推动标准创制和实施。
三、全力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特别是瞄准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重大紧迫需求,着力完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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