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审查待摊费用、发包费用、直接经营支出是否按规定核算并计入当期损益。
4、审查对外投资收益是否按期收回,是否按规定计入利润总额,有无多计或少计投资利润或隐瞒、转移资产及收益的情况。
5、审查其他费用科目,核查有无将超出规定限额的费用支出记入其他费用科目核算。
6、审查各种财产的变价净收入及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益是否按规定处理和进行会计核算。
(六)收益分配情况
1、审查集体收益分配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重点审查:有无超标准计提和使用公益福利费、是否存在超收入分配或变相分配现象、有无将土地转让收入直接用作福利分配的情况。
2、审查村干部和其他人员工资福利的提取和支付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侵占集体权益的情况。
(七)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审查股本、资本公积、土地基金、统筹基金、盈余公积、征收款、待摊收入和未分配利润等所有者权益各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其任期内的增减变动是否合规。
2、资产重估是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是否合规。 3、接受捐赠的资产是否属实,计价及账务处理是否合规。
(八)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1、对外投资项目是否经过规定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可行性方案是否经民主讨论。
2、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能力是否相适应,实际投资额与计划投资额比较是超支还是节约,原因何在。
3、投资项目的生产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投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4、各项重大决策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有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
(九)其他需审计事项
1、村集体对外担保情况,有无经济纠纷、诉讼,正在执行或未执行的重大经济合同等。
2、政府下拨资金、物资及统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接受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其他。 六、审计方式
本次审计采取现场审计的方式。 七、审计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10日— 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