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凿岩
1)首先在巷道的掏槽眼位臵打出一个与巷道中心方向一致的定向孔,在巷道周边凿出两个不大于20的光爆孔,并插入炮杆或钎杆等作为以后打眼的参照;
2)以已经做好的参照孔,按“平、准、齐、直”的要求进行凿岩作业; 3)吹眼。在凿岩结束后,用高压风对装药孔进行清洗,吹出炮眼中残留的岩粉等杂物。
③.装药
1)爆破器材,爆破器材选用2号乳化炸药。
2)按照设计的装药量和装药结构装药,光爆孔采用空气间隔装药。 3)堵塞方式,所有装药炮眼均用炮泥堵塞,堵塞长度均不小于500mm。 4)在装药过程中要对各孔装药量在炮眼简图上进行记录。
5)打眼时必须严格控制中腰线,画出掘进轮廓线眼位,起爆、装药、联线严格按爆破图表执行;
6)各炮眼必须与巷道坡度一致,眼位准确,眼底落在同一水平,即“准、直、平、齐”;
7)要求软岩爆破后周边眼残眼率不小于30﹪,超挖不超过200mm(不得欠挖),表面不应出现明显的爆破裂隙。
第二节 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要安全责任者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层层落实。实行下级对上级负责,逐级联保制,对现场安全生产二十四小时不失控,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采取跟踪解决,并落实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2、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管理制度。工程开工前,现场技术人员要首先编制出单位工程技术安全措施,要将工程特征、技术要求、施工程序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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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3、经常向职工进行技术、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水平。对要害工程要坚持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4、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安监人员的作用,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质量安全警钟长鸣,努力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中,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5、钻眼管理
①.每次打眼前必须清除工作面的浮矸、活矸,安装好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
②.依据中腰线画好轮廓,点好眼位,方可打眼,严禁套残眼。 ③.打眼时要扎紧风水带并连接牢固,防止打眼过程中风带脱落伤人造成事故。
④.打眼时气腿要顶实,风锤两帮严禁站人,防止断钎伤人。
⑤.打眼结束拔钎杆时,两人要协调配合,严禁将手放在风锤与气腿之间,以免夹伤手。
6、放炮管理
①.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持证上岗,并依据放炮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火工品的领用,保管及放炮。
②.严禁一次装药分次放炮。
③.装药前应将炮眼内岩粉吹尽,应用木制炮杆轻轻推进药卷,不得冲撞。装药后导爆管应悬空放好,严禁扭曲、弯折。
④.装药时,对封泥不足或不严的炮眼严禁放炮。
⑤.放炮后必须由班长和放炮员全面检查工作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⑥.出现起爆后不响,必须等十五分钟后方可下井进入工作面查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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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处理瞎炮
1)工作面造成的瞎炮,必须在距瞎炮至少0.3m处另打一个与瞎炮平行的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2)严禁手拉、镐刨、风镐挖、压风吹瞎炮。
⑩.放炮前必须作好警戒,由专人负责,待人员全部升井后撤离至离井口30m以外的安全地带后,放炮员方可放炮。
7、顶板管理
①.人员进入工作面,应先检查顶板情况,清除活矸、危岩,坚持敲帮问顶制度。
②.严禁空顶作业。放炮后工作面工作面支护前,必须使用前探梁,前探梁必须固定牢靠。
③.巷道要一次成巷,严禁前掘后改。
④.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发现不合格支护材料或不合格支护及时更换处理。
⑤.严格执行关于巷道施工顶板管理的专项规定。 ⑥.施工中严格按照处巷道顶板管理细则实施。 8、供电安全措施
①.落实区域责任人和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②.各开关的整定、保护必须合理,并随容量大小及时调整。
③.严禁带电检修、搬运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电源开关闭锁,并挂警示牌。
④.开关上架,电缆吊挂整齐,设备、电缆要尽量做好防潮处理。 9、喷射砼技术安全措施
①.喷射砼前,必须先检查荒断面,符合设计要求,方可喷射。 ②.对活石、浮矸清除干净后方可喷射,两侧墙角存矸必须清除干净并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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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设计要求。
③.喷射前,必须用高压风水冲洗岩面。 ④.喷射人员要佩戴齐全有效劳保用品。
⑤.开机时先开水——供风——开机——供料;结束时先停料——停电机——停水——停风。
⑥.喷射顺序:先墙后拱,自下而上进行。喷射头与受喷面尽量垂直,距离以0.5~1.0m为宜,喷头应按一圈压半圈旋形轨迹移动,圈径不超过250mm。
⑦.严格控制水灰比,使喷射砼无干斑、流淌现象。
⑧.处理堵管时,喷枪前严禁站人;喷射时,严禁将喷枪对人。 ⑨.喷射后,喷射砼必须连续洒水养护7天以上,每天洒水不少于一次。 ⑩.在巷道通过岩石破碎带时,为防冒顶事故的发生,应在拱部增加锚杆超前支护,在工作面使用防片网。
10、现场管理
①.必须做到一次成巷,不留尾巴工程。 ②.设备排放整齐,材料堆放整齐,图板齐全。 ③.保持巷道整洁,杂物及时清理。 ④.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
第九章 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一、掘进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1、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详细交接工作面的支护,顶板情况。 2、交接班双方要对工作面情况进行复查,接班后要及时处理遗留问题和安全隐患。
3、交接班人员要对巷道工程质量、文明生产检查交接,有问题处理后方能正常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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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掘进禁区管理制度
1、在车场两头设好警戒,并在卸料点的道轨上安设两个完好的卡轨器。
2、运料禁区:使用小绞车运料作业时,运输区域内严禁有人,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
3、起吊禁区:在任何地点进行起吊作业时,起吊点前后5m,严禁人员通过或进入,拉倒链和监护人员必须站在重物无下滑趋势方向。
4、进行临时支护人员头部不得进入空顶区,只能用上肢完成空顶区域的作业。
5、爆破禁区:爆破期间,爆破警戒区域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该区域进行其他作业。
第十章 井下避灾路线
第一节 避灾原则
一、积极抢救
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波及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有的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最初阶段或控制在最小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安全撤离
当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机人员的安全时,井下人员应想方设法迅速安全地撤离灾区。
三、妥善避难
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退,遇险人员应在灾区内进行自救和互救,妥善避难,努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等待救援。
第二节 避灾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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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井底车场绕道→东西井底连接处→吊桶(吊盘→安全梯)→地面 附:避灾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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