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册说明
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98。 2.《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98。 3.《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98。 4.《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98。 5.《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98。 6.《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0—98。 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 5011—92。 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 5047—95。 9.《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 203—83。 10.《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 204—83。 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 205—92。 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 206—92
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 206—92。
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 207—83。 三、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四、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施工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安装工程概算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能满足安装施工的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定额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并计入相应损耗。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现场堆放损耗。
2.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列为主要材料,定额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定额所列的耗用量,按照定额取定的单价计算,如发生材料差价时,以各市公布的各时期指导价进行调整。
3.定额中材料单价是按照2011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施工机械台班按照《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编制。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根据2001年国家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结合我省机械情况确定的。
九、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足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包括电气配合人工)。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十、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各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等。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和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脚手架搭拆。
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2.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十一、旧设备拆除后再安装,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
十二、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5%计算。 2.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5%计算。 3.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接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t”(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每吨12.00元计算。
4.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m时,定额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
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 20 30 40 40以上 十二、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四、定额工作内容中已包括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五、本定额中注有“XX以内”或“XX以下”者,均包括XX本身,“XX以外”或“XX以上”者,则不包括XX本身。
十六、本定额的解释权属于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调整系数 1.10 1.20 1.30 1.40 第一章 风机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
1.离心式通(引)风机:包括中低压离心通风机、排尘离心通风机、耐腐蚀离心通风机、防爆离心通风机、高压离心通风机、锅炉离心通风机、煤粉离心通风机、矿井离心通风机、抽烟通风机、多翼式离心通风机、硫酸鼓风机、恒温冷暖风机、暖风机、低噪音离心通风机、低噪音屋顶离心通风机。
2.轴流通风机:包括矿井轴流通风机、冷却塔轴流通风机、化工轴流通风机、纺织轴流通风机、隧道轴流通风机、防爆轴流通风机、可调轴流通风机、屋顶轴流通风机、一般轴流通风机、隔爆型轴流式局部扇风机。 3.离心式鼓风机、回转式鼓风机(罗茨鼓风机、HGY型鼓风机、叶式鼓风机)。
4.其他风机:包括塑料风机、耐酸陶瓷风机。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设备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刮研、组装、调试。
2.离心式鼓风机(带增速机)的垫铁研磨。 3.联轴器或皮带以及安全防护罩安装。 4.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及减震器安装。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支架、底座及防护罩、减震器的制作、修改。 2.联轴器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3.电动机的抽芯检查、干燥、配线、调试。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风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在计算设备重量时,以同一底座上的风机、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风机和电机不在同一底座上的,风机(包括底座)与电机分别计算重量。 二、塑料风机按离心式通(引)风机定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