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电钳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正确分析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如实向上级报告,按照事故预案程序处理,做好记录,保护现场。
4.按规定及时对各自管辖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不得有拖欠现象。
5.正确维护和操作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按规定着装上岗,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安全设施。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防事故演习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电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矿山的安全法律、法规及××依法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持证上岗,认真对待工作,精心操作。做好《电气工作记录》。 3.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
4.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5.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
6.做好电器设备日,月巡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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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
8.保持工作场所及电器设备干净整齐,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安文明生产。
挖掘机、装卸机司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车辆性能,按要求驾驶车辆。
3.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4.注意休息,保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出车,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发现隐患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7.司机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或酒后上岗。
8.车辆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9.车辆倒车时,要有专人指挥,倒车和停车不准靠近建筑物基坑边缘,以防土质松软,车辆倾覆。
10.在坡道停车卸料时,要拉紧刹车,司机不准离开,如要离开驾驶室,应将车开到安全地段,将车停妥后,方能离开。
11.卸料时不得行使,应将车停稳后,再抬起锁紧机构进行卸料,禁止在制动的同时翻斗卸料,避免造成惯性移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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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尾矿库作业规程
尾矿库巡检工巡检细则
尾矿设施管理是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尾矿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尾矿设施的安全,根据国家经贸委《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及《冶金矿山尾矿设施管理规程》的要求,结合生产部尾矿坝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巡坝护坝的日常工作由尾矿巡检工操作,综合回收车间负责管理,生产部组织负责统一领导。
二、巡坝护坝的主要范围(既巡检项目) 1、尾矿坝滩面
1、1尾矿坝滩面不得有积水坑存在。
1、2沉积滩内不得有块石、废管件支架、混凝土管墩等杂物。 1、3检查放矿时应做到:
1、3、1均匀放矿,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放矿(修子坝或移放矿管时除外)。
1、3、2粗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颗粒尾矿排至库内,在沉积滩内不得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1、3、3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
1、3、4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流动冲刷坝体。 1、3、5放矿管所排矿浆,不得冲刷坝体。 1、3、6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离岗。
1、3、7控制水边线远离坝顶70以外,并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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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坝坡
2、1坝体下游坡面不得有积水水坑存在。
2、2检查坝体下游坡面是否被雨水冲刷,雨天是否形成地面径流。 2、3检查排水沟、截水沟内是否有淤泥沉积,并负责清理。 2、4当发现坝坡局部隆起、塌陷、流土、管涌、渗水量增大或渗透水浑浊、坝顶高程不一致等现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加强观察。 3、排水系统
注意检查混凝土结构有无裂缝,表面有否剥蚀、脱落、有无冲
刷、渗漏,还应注意检查伸缩缝,止水有无损坏,填充物是否流失,初期坝连接井是否倾斜,检查排水系统是否有杂物,并及时清理。 4、尾矿输送系统
重点检查金属构筑物结构变形、裂缝、锈蚀、焊缝是否开裂,铆钉、螺帽是否松动。管道是否磨损等。 5、其它
5、1加强地震前的值班巡视工作。
5、2注意库区周边体岸坡稳定性,防止滑坡破坏尾矿设施。 5、3严禁闲杂人员等进入库区游玩,严禁从事对尾矿库安全有影响的(如爆破、采石、挖土、滥挖尾砂、倾倒废物石杂物、在坝外坡建设与尾矿库建设无关的建筑物等)活动。
5、4发现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和要求的现象,应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应急措施。
三、奖励与处罚:按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文件执行。
四、加强雨季与雨天的巡坝护坝,发现问题及时向车间或生产部汇报,特别要做好库内水位的控制,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应立即汇报行政部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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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回水水位控制规定
一、 尾矿库水位控制的原则:
1、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库水位。 2、当回水与坝体安全对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应首先服从坝体安全要求。
3、水边线应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二、 具体水位控制要求如下:
1、汛前控制水位:低于坝脚砂面1.5m,对应干滩长80m。 2、设计洪水位:低于坝脚砂面1.0m,对应干滩长70m。 3、工作水位:低于坝脚砂面1.5m,对应干滩长60m。 4、校核洪水位:低于坝脚砂面0.5m,对应干滩长50m。
尾矿坝体动态监测规定
尾矿坝坝体动态监测是对尾矿坝体有病变隐患、不安全征兆等事前预测的一种手段,对尾矿坝的安全运行关系极为重大,也是技术管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 坝体动态监测的项目和周期:
1、坝体浸润线观测:一周至少监测一次掌握规律后可适当减少监测次数。到10~15天一次若发现渗流情况不正常时应适当增加测坝,加斜槽盖板作业及时监测。
2、坝体渗透流量(即坝排水棱体和子坝排渗管所排水量)和浑浊度观测:一周至少监测一次,掌握一定规律后可适当减少监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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