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标准和欧洲标准对于交货状态的规定各不相同,中国标准中各牌号的具体交货状态见表
5。 表5
中 国 标 准 标准号 牌 号 20R、16MnR、15MnVR GB6654 15MnVNR、15MnNbR 18MnMoNbR、13MnNiMoNbR、15CrMoR GB3531 GB150 GB19189 16MnDR、15MnNiDR、09MnNiDR 12Cr2Mo1R、14Cr1MoR 07MnCrMoVR、07MnNiCrMoVDR、12 MnNiVR 交货状态 热轧、控轧或正火 正火 正火加回火 正火或正火加回火 正火加回火 调质(即淬火加回火) 欧洲标准中各牌号的具体交货状态见表6。
表6
欧 洲 标 准 标准号 牌 号 P235GH、P265GH、P295GH、P355GH EN10028-2 16Mo3 13CrMo4-5、10CrMo9-10、11CrMo9-10 交货状态 正火,也可由正火轧制代替正火 正火或正火加回火 正火加回火 EN10028-3 P275N(NH、NL1、NL2)、P355N(NH、NL1、正火,也可由正火轧制代替正NL2)、P460N(NH、NL1、NL2) 11MnNi5-3、13MnNi6-3 火 正火加(回火),正火可由正火轧制代替 正火或正火加回火或淬火加回火, 正火可由正火轧制代替 对于HT640,两次正火加回火或X8Ni9 淬火加回火 对于HT680,淬火加回火 X7Ni9 淬火加回火 TMCP(热机械轧轧制) 15NiMn6、12Ni14、12Ni19 EN10028-4 EN10028-5 P355(M、ML1、ML2)、P420(M、ML1、ML2)、P460(M、ML1、ML2) P355Q、P355QH、P355QL1、P355QL2、P460Q、EN10028-6 P460QH、P460QL1、P460QL2、P500Q、P500QH、P500QL1、P500QL2、P690Q、P690QH、P690QL1、P690QL2 淬火加回火(调质) 从表3、表4的交货状态表中可以看出,欧洲标准与我国标准的不同在于:提出 “正火轧制可以代替正火”、并专门对TMCP(热机械轧制)交货的钢材制定了标准,侧重于体现轧制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而我国标准对于高强度级别的钢板则侧重于进行热处理。
6. 表面质量
EN10028-1要求对于EN10028-2至-6的钢板执行EN10163-2的B2级,而我国标准的表面质
量则包含在各个产品标准中(其具体描述是一致的)。二者的对比如下:
相同:都不允许存在裂纹、汽泡、折叠缺陷,钢板缺陷下的厚度和有害缺陷修磨后的厚度不得小于钢板标准偏差范围内的最小厚度。此外,对于不同厚度的钢板,允许存在的缺陷深度
有具体规定。
不同:GB3531、GB6654、GB19189不允许存在缺陷增加夹杂和结疤等,没提及焊接修理。而
EN10163-2中明确规定,在合同中注明并获认可时,可采用焊接方法进行修理。
7. 力学及工艺性能
基本保证项目:力学及工艺性能基本保证项目的对比表见表7。
表7
中国标准 基本保证项目 欧洲标准 基本保证项目 GB3531、GB6654、GB19189 常温拉伸(测定下屈服强度)、横向V型冲击、180o弯曲试验 EN10028-1 常温拉伸(测定上屈服强度)、横向V型冲击 由表7可见,中国标准与欧洲标准的基本不同有以下两点:
1)
欧洲标准规定测定上屈服强度,中国标准则规定测定下屈服强度。
2)
欧洲标准没有弯曲试验要求,中国标准则有弯曲试验要求。
另外,对于低合金高强度钢的冲击韧性,欧洲标准针对不同的钢种,规定了系列冲击温度及冲击功值,供用户选择使用(EN10028-2除外);而中国标准则仅规定单一温度及冲击功值。
示例如下:选择可与16MnDR相对应的牌号P355NL1冲击韧性对比见表8。
表8
牌号及标准 在下列温度下的最小冲击功值,J 横向 16MnDR GB3531 -40 6-36mm 27 纵向 -30 >36-100mm 27 横向 P355NL1 EN10028-3 -50 -40 27 34 -20 47 0 55 +20 63 -50 16 -40 20 -20 27 0 34 +20 40 从表9中可以看出,除标准基本要求外,P355NL1的冲击韧性值规定较灵活,更利于用户的
选择和使用。 8. 检验规则 二者的对比见表9。
表9
标准类别 分批规则 厚度6-16mm钢板,每批重量取样(常温拉伸、冲击)位置 冲击功验收规则 中国 不大于15吨,厚度大于16mm钢板,每批重量不大于25板宽1/4处,对于厚度大于60mm钢板,试样轴线还要在板厚1/4处。 相同 吨。 板宽1/4处 拉伸试样:对于厚度>30mm的钢板,拉伸试样或减薄至30mm,保留一个轧制表面或欧洲 每一轧制板 在板厚1/4处 冲击试样:厚度≤40mm时,为近表面试样,距轧制表面≤2mm,厚度大于40mm时,试样轴线还要在板厚1/4处。 表9显示出,欧洲标准的分批规则要严于中国标准,与美国ASME SA20M标准规定相一
致。
此外,考虑整张钢板性能的稳定性,GB19189及欧洲标准对于长度大于15m的钢板,还要求取2个样(取在产品两端),这一点要严于国内标准GB6654-1996和GB3531-1996。
9. 对国内标准的几点建议
9.1应制订通用标准,把产品标准相同之处(如尺寸偏差、表面质量、取样及制样、检验规则等)纳入通用标准中,使通用标准和各产品标准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且各产品标准
使用起来比较简便。
9.2对于非合金钢,应参照欧洲标准采用屈服点级别来表示钢牌号,且规定测定上屈服强度,与国际接轨,应规定其系列冲击温度及冲击功值,供用户选择使用,以体现标准的灵活性。 9.3 TMCP是当代先进的冶金技术,在标准中应得以体现,因此,应专门制订《TMCP压力容器用钢》产品标准;在其它产品标准中,交货状态为正火时,增加“正火可由正火轧制代替”,
体现轧制新工艺、新技术的具体应用。
9.4在GB3531《低温压力容器用钢》中,增加超低温钢牌号,形成低温钢牌号的系列化。
9.5在GB6654中增加Cr—Mo钢牌号,以满足市场需要。
9.6基本保证项目与协议项目分开来写,使标准条款清晰,便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