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应完整清淅,内容真实且符合有关要求。确认合格后,在竣工资料上盖“监检确认”章,并签署确认者姓名、确认日期,并填写《监检项目表》第19项。 四、结果的处理
4.1 监检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理:在监检过程中,当监检员发现问题时,应该视问题的性质与程度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式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1)监检员在监检过程中,发现遇到无法自行处理的重大技术问题,应当及时填写JSTJ-CXBS-057《重大技术问题请示报告》报院(分院)技术管理部门。
(2)监检员对监检的设备,凡符合填报检验案例条件的,应当及时填写JSTJ-CXBS-059《检验案例报告》报院(分院)质量管理部门,院(分院)质量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的程序上报。
(3)组焊单位发生质量体系或产品安全性能违反有关规定的一般问题时,监检员应当向组焊单位发 JSTJ-BG-112-01-01《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以下简称《监检工作联络单》);发生违反有关规定的严重问题时,监检单位应当向组焊单位签发JSTJ-BG-112-01-02《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意见书》(以下简称《监检意见通知书》)。
(4)下述问题属于严重问题,应发《监检意见通知书》:
A类监检项目不合格;B类监检项目不合格且不易纠正;组焊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严重失控;组焊单位对《监检工作联络单》提出的问题拒不改进;组焊单位不再具备组焊许可的基本条件;组焊单位在生产经营中有违反组焊许可有关规定的行为等。
《监检意见通知书》由院(分院)质量管理部门存档。对境内组焊单位发出《监检意见通知书》时,院(分院)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境外组焊单位发出《监检意见通知书》时,院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报告总局安全监察机构。
组焊单位对提出的监检意见拒不接受的,监检员应当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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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记录和报告
(1)记录
记录包括《监检项目表》 (2)报告
压力容器组焊经监检合格,监检员应当及时汇总并审核见证材料,按台出具JSTJ-BG-022-03-01《压力容器组焊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简称《监检证书》)。
(3)《监检证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交使用单位;副本两份,由监检单位和组焊单位分别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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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检编号:
阿克苏地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压力容器现场组焊(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项目表
使用单位: 组(装)焊单位: 容器名称: 产品编号: 制造单位: 容器类别: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材料 基础 资料 类别 A B ② 监 检 项 目 开工告知手续 设计资料 施工单位资质 施工组织设计 制造资料 基础验收 焊材质量证明书、复验报告 零部件检查验收 材料代用 ③①检查 结果 工作见证 监检员 日期 B A B B B B B 10 组对 环焊缝(接口)组对 B 11 12 13 14 容器组装焊接 焊工资格 焊接工艺评定 焊缝外观质量 焊缝超次返修 无损检测报告 评片记录 热处理条件确认 热处理 组焊(装)容器耐压试验 基础沉降试验 A A B B B B A B A B 15 无损16 检测 17 18 1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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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组焊(装)容器气密性试验 B 22 23 24 安全附件 铭 牌 竣工资料 B B B 对施工单位质量体系运转情况的评价: □运转正常 □运转基本正常 □运转存在下述问题: 记事栏: 监 检: 年 月 日 审 核: 年 月 日 注:1:审查设计单位设计资格、设计资料完整性、引用标准时效性及正确性。
2:审查受检单位(含分包无损检测和热处理单位)的资格证书。 3:审查制造竣工图、质量证明书和监督检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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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产品检验证书
报告编号: 制造单位: 许可证级别及编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产品编号 制造完成日期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该台(批)产品经我单位监督检验,安全性能 符 合《固 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2011《压力容器》、GB-1999《管壳式换热器》及设计图样 的规定。 特发此证,并在产品铭牌或气瓶的甁肩(护罩)上打有如下监检钢印: 监检员: 监检单位(监检专用章): 审 核: 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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