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晶质(鳞片状)石墨矿 风化矿石 原生矿石 矿石品位(ωB)% 边界品位 2~3 2.5~3.5 ≥55 工业品位 2.5~3.5 3~8 ≥65 可采厚度m 露天开采 2~4 地下开采 0.7~1.4 夹石 剔除厚度m 露天开采 1~4 地下开采 1~3 剥采比 33m/m 不大于 3﹕1~4﹕1 隐晶质(土状)石墨矿 注:由于晶质(鳞片状)石墨的片度不同,其工业用途及经济价值都相差甚大,在制定作为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所用工业指标时,应根据正目石墨含量的高低,提出相应不同高低的边界品位和工业品位要求,即正目石墨含量高时,品位要求可低;反之,则品位要求要高。对应边界品位及工业品位的正目石墨含量要求,一般可掌握在40-60%左右。正目石墨含量是指矿石经选矿所得精矿筛析后,+100(0.147mm)目石墨在精矿中所占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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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重晶石、毒重石、萤石、硼矿
(DZ/T0211—2002)
1、钻井液用重晶石粉质量标准 项 目 密度g/cm细度% 3 指标 特级 ≥ 4.30 3.0 5.0 150 110 110 一级 4.20 3.0 5.0 200 125 125 指 标 二级 4.05 3.0 5.0 250 140 140 0.074 mm孔径筛筛余量 ≤ 0.043 mm孔径筛筛余量 ≥ 水溶性碱土金属(以钙计)mg/kg ≤ 粒度效应 加硫酸钙前 ≤ mPa.s 加硫酸钙后 ≤ 2、化工用重晶石质量标准 项 目 优-1 硫酸钡(BaSO4)含量 % 二氧化硅(SiO2)含量 % 爆裂度 % ≥95.0 ≤3.0 ≥60 优等品 优-2 ≥92.0 一等品 ≥88.0 ≤5.0 合格品 ≥83.0 — — 注:各组分含量以干基计;合格品的二氧化硅和爆裂度指标按供需合同执行 3、化工用毒石质量标准 项 目 质量分子数(ωB)% BaCO3 >36% R2O3 <1.5% CaO <7% 化学成分 % 品级 特二级 特一级 一级品 二级品 三级品 四级品 五级品 六级品 七级品 ω(CaF2),≥ 98.0 97.0 95.0 90.0 85.0 80.0 75.0 70.0 65.0 杂质,≤ ω(SiO2) 1.5 2.5 4.5 9.0 14.0 18.0 23.0 28.0 32.0 ω(S) 0.05 0.08 0.10 0.10 0.15 0.20 0.20 0.25 0.30 ω(P) 0.03 0.05 0.06 0.06 0.06 0.08 0.08 0.08 0.08 不溶性滤渣(主要由BaSO4组成) <56% 4、萤石块矿化学成分质量标准 注:1、产品粒度:6~300 mm,小于6 mm的产品不得超过5%,大于300 mm的产品不超过10%,不允许有大于350mm的产品;2、萤石块矿中不得混入泥土、废石等外来杂质。3、对萤石块矿产品另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4、该标准适用于冶金等行业使用的萤石块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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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橡胶、造纸填充料用重晶石粉质量标准 项 目 质量分子数(ωB)%
BaSO4 >98 CaO <0.36 R2O3(Fe2O3、Al2O3) 微量 不许有锰、铜、铅等杂质 6、萤石粉矿化学成分质量标准 品级 特三级 特二级 特一级 一级品 二级品 三级品 四级品 五级品 六级品 七级品 八级品 化学成分% ω(CaF2),≥ 98.0 97.0 95.0 90.0 85.0 80.0 75.0 70.0 60.0 50.0 40.0 Ⅰ 0.2 0.2 0.3 — — — — ω(Fe2O3),≤ 0.2 0.2 0.2 0.2 Ⅱ 0.3 0.3 注:1、表中“—”表示含量不规定;产品粒度:6~0mm,根据不同粒度有具体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2、萤石粉矿中不得混入杂质;3、该标准适用于陶瓷、搪瓷、玻璃、水泥等行业使用的萤石粉矿
7、氟石精矿化学成分质量标准 化学成分 % 品级 特级 一级品 二级品 三级品 四级品 ω(CaF2),≥ 98 97 95 93 杂质,≤ ω(SiO2) 0.6 0.8 1.0 1.4 2.0 ω(CaCO3) 0.7 1.0 1.2 1.5 — ω(S) 0.03 — — — — ω(P) 0.02 — — — — 注:表中“—”表示含量不规定;用户对杂质含量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定;干态氟石精矿中水质量分数不得大于0.5%;湿态氟石精矿中水质量分数不得大于10%;氟石精矿的粒度,要求通过0.154 mm孔径网筛(-100目)的质量不小于87%;氟石精矿中不得混入外来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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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硼镁石矿石质量标准 等级 指标名称 三氧二化硼(B2O3)质量分数% ≥ 全铁(以Fe2O3计)质量分数% ≤ 氧化钙(以CaO计)质量分数%≤ 氧化镁(以MgO计)质量分数%≤ 矿石块度mm < 注:各项成分含量均以干基计 优等品 24 22 一等品 20 18 8 45 400(300-400mm的不大于15%,小于20mm的不大于15%) 二等品 16 15 14 三等品 Ⅲ-2 10 12 优-1 优-2 Ⅰ-1 Ⅰ-2 Ⅱ-1 Ⅱ-2 Ⅲ-1
9、重晶石矿(原生矿)一般工业指标 项目 边界品位 最低工业品位 最低可采厚度 夹石剔除厚度
指标 ω(BaSO4) ≥30% ω(BaSO4)≥50% 0.80~1.50 m l ~2 m
10、重晶石矿(残、坡积矿)一般工业指标 项目 含矿率 最低可采厚度 剥采比
指标 ≥0.5 t/m3 [ω(BaS04)≥45%] ≥0.30 m ≤1 11、毒重石矿一般工业指标 项目 边界品位 最低工业品位 最低可采厚度 夹石剔除厚度
指标 ω(BaCO3)≥20% ω(BaCO3)≥36% 0.80 m 1 m 12、萤石矿床一般工业指标 项目 边界品位 最低工业品位 富矿:ω(CaF2)≥65% ω(S)<1% 贫矿:ω(CaF2)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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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ω(CaF2) ≥20% ω(CaF2) ≥30% 最低可采厚度 夹石剔除厚度 最低可采厚度 夹石剔除厚度 0.7 m 0.7 m 1.0 m 1~2 m 13、硼矿床一般工业指标 项目 边界品位 最低工业品位 最低可采厚度 夹石剔除厚度 露天剥采比:3~6 m3/m3 注:富矿:B2O3>11%,可直接加工利用的矿石 贫矿:B2O35~11%,需经选矿(或作配矿)才能利用的矿石 指标 ω(B2 O 3)=3% ω(B2 O 3)=5% 1~2 m 1 ~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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