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希望学校政教主任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政教主任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政教主任安全职责
1、政教处是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生管理等各项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政教处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工作,检查监督本部门所辖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2、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具体负责学生的德育、校园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把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3、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加强对学生安全法制教育。
4、组织协调好学校、社会、家庭对学生的“三结合”安全教育,努力保证学生安全教育的无缝隙覆盖。
5、积极联络和配合法制校长的工作,开展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对学校存在问题的重点学生做好帮助和监管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6、紧密联络家长,及时沟通信息,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7、要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学生的正当要求要及时反映并帮助解决。新生入学后要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卫生防疫和校规校纪教育。
8、指导各班级的安全教育宣传管理工作。
9、遇到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指挥人力积极稳妥地做好师生的撤离,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
三、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限期一学期,即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
主管校长(签字): 政教主任(签字):
2014.9、15
丹东希望学校门卫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加强安全管理的要求,明确门卫人员安全职责,增强门卫人员安全意识,学校与我校门卫人员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1、来客先办好登记手续,离校时填写离校时间。 2、各类物资需经学校有关部门证明或同意,方可出校门。 3、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允许外来人员在校内闲逛、游玩等。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允许商品促销员进校推销商品。
4、按时开关门,人员进出一律走边门(除车辆出入外),晚上学生放学后准时关校门。
5、学生在正常上课时间出校门,必须要有班主任签名的离校证明,并登记。
5、发现有可疑之人在学校门口周围逗留,找学生衅事,应及时阻止,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处理。
6、晚上关校门之前必须巡视校园一周,做最后的安全检查。 7、节假日要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破坏或损害学校公物。
8、工作期间,不可擅自离岗,有事需向学校请假,由学校做出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开。
9、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事故须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校长签字): 乙方(门卫签字):
2014年9月15日
丹东希望学校安全责任书(水电工)
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加强安全管理的要求,明确电工安全职责,增强电工安全意识,校长室特与我校电工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1、电工全权负责学校所有的电线线路,每天认真巡查校园内的电线线路设施,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2、遇有突发事件,如水路破损、电路短路等,要及时处理,并予汇报,对于引发火灾等,要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主管领导、校长及时汇报;事后要有详细的书面情况汇报。
3、维护好正常教育教学需要,并从节约原则出发,对教学楼、宿舍楼等各处用电进行有效监控。
4、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电工负责线路。
5、因对线路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追究责任。
主管校长签字: 水电工签字:
2014、9、15
丹东希望学校食堂承包人安全责任书
食堂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管理体制,特与食堂承包人员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有关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才能上岗。
2、进货时要由总务主任监管进货全过程。不采用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货物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成品原料;定点采购;购进的原料要妥善存放并合乎卫生要求;对购进的米面、肉、油等发现异常要拒绝使用;所用刀、板每次都要清洁消毒。
3、所用餐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 4、食用物品和非食用物品要分开摆放,防止误食。
5、厨房、餐具、餐厅和库房等卫生要责任到人包干负责,天天保持清洁。 6、个人卫生要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 7、炊具等要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好厨房、餐厅、库房的防盗、防鼠、防霉等措施。每天下班前,要将材料入库、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各处检查无误后才能离开。
9、食堂物品要登记造册,管理责任到人。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限期一年,即20143年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主管校长(签字): 食堂承包人(签字):
2014、9、15
丹东希望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教师个人车辆校园管理协议书
为了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公共财产, 现学校依据实际情况,加强进入校区教师自备车辆的管理,丹东希望学校与自驾车来校上班的教师、门卫值班人员签定安全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进入校区的车辆车速一律不能超过每小时10公里,不得鸣喇叭。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校区。
二、如教职员工有在校停放的私家车的需求,必须到总务处申请,经学校同意,才能停放在校区,并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
三、教师自驾车进出学校时间 1、早上8:00前进入校区,并按照规定的车位停放车辆,不得随意更换车辆停放位臵。 2、中午学生活动时,自驾车不得在校移动车辆,以保障在校区内活动教师和学生的安全。
3、下午18:00以后自驾车辆方能离开学校,以避免放学师生进出学校的高峰时段。 4、自驾车不能在学校规定下课的时间内,开动发动机引擎,并移动车辆,有事情外出,必须在学校规定正常上课的时间内离校。
5、如有紧急事情必须离开学校的,须经总务处或校长室批准,有专人进行引导方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动发动机引擎,慢速离开学校。
6、外出回来进入校区必须在学校上课时段有专人引导才能进入,并慢速进入校区,停放在规定的车位。
四、门卫值班人员职责:
1、 外单位车辆确因工作原因需出入校门必须自觉接受门卫查询,主动出示证件,配合门卫做好验证登记工作,经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2、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车辆和试车。
3、对教职员工停放的私家车,必须到总务处申请,并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 4、外单位车辆一般不准入校停放过夜。确需停放过夜的,必须经审核批准。 学校对车辆只提供临时停车场地,不承担保管责任。
学校签章: 门卫值班人员 驾车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