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开发企业和自管房单位
完成时限:每月底前报项目工程进度
2. 市旧改办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定期监督检查,实行目标管理;及时召开市旧城改造工作领
导小组会议协调和处理旧城改造中的重大问题。
责任单位:市旧改办
完成时限:市旧改办旧城改造项目改造全过程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年度考核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市 改造 程序 通知
主办:市房管局 督办:市政府办公厅五处
抄送:市委各部门,郑州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