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租赁纠纷案件的代理词。同时也明白了代理词不仅包括律师在庭审过程中的表述,同时还有概括以及总结。实践至今也明白了代理词虽然可以在庭审前就准备好,但是还是要根据庭审的实际情况更改,这样才能更全面、更具体、也更详细。真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啊。律师在庭审过程中的字字珠玑是在台下的兢兢业业、不辞辛劳地加班加点努力出来的。所谓厚积薄发大概就是如此吧。
38、12月23日
今天在翻看师父往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案卷,有一个这样的案子:2010年6月17日,因被告皮某缺少资金,便向原告罗某借款515000元,双方约定按月利率3%计息,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原告罗某如约向被告皮某提供借款后,被告皮某当即向原告罗某出具了借据。2011年6月16日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罗某多次催收,被告皮某一直以各种理由不予偿还。为此,原告罗某将被告皮某告上了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皮某偿还原告罗某借款本金515000元,并按银行年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至还款日止,对超出的利息部分不予支持。
关于民间借贷合同利息和利率问题,总的规则是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当事人未约定逾期利息,但出借人主张逾期利息的,仅约定借款期限内利息而未约定逾期利息的,约定的利息低于或等同于银行逾期利息计算标准的,根据出借人的主张,可
按银行逾期利息标准计算逾期利息。如约定的借款利息高于同期银行逾期利息计算标准的且没有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则按照约定的借款利息标准计算逾期利息。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39、12月28日
今天跟着师父到一家公司开会,路上师父把这次会议的背景关系给我讲了一下。来到公司会议室,经理及助理把他们举得担忧的问题讲给我们听,征求我们的意见。我坐在旁边尽量听明白他们的谈话,并做了会议纪要,把重要的和不明白的地方记下来。开完会之后,师父要我根据会议纪要写一份三方协议。这里要明确三方的主体地位,回购资金来源,担保责任等。
回到所里,我认真查阅了这个协议的背景材料,结合会议纪要,写完了草稿。下午与师父针对协议的条款进行讨论和完善,最后定稿打印,这次协议写作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学到了一些公司法务的知识。
40、1月16日
快要过年了,发现最近来的当事人往往都会问,是否可以在年前解决。看来在中国人的眼里,带着官司过年还是对自己有影响的呀。在律所实习也近10个月了,对案件,对法律,以及对律师这个职业也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经常办公的地方,拥有丰富翔实的案例资源和得天独厚的法律氛围。通过阅读案件卷宗,能了解律师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以及法官判案的法律依据,还可以检
验所学知识是否掌握牢固和理解准确。而通过接待当事人,不仅可以学习到很多人情世故方面的知识,对自己的法律知识也是一种检验,更是对自身应变能力的考验。
41、 1月18日
今天带着一个拖欠租金的租赁合同纠纷的起诉材料去起诉。但是居然被法院立案庭的给拒绝了。说每个月的二十日左右是他们法院整理案件目录的时候,一般不立案,而且就快过年了,三月份开庭的案子都排满了,我们一起起诉的被告有5个,要立五个案件太难了。我认为起诉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就不能以任何理由将之拒之门外。如果连最后的救济都无法寻求,那么我们还能期盼正义吗?
我还是秉持自己的想法,礼貌地对立案庭的法官解释,因为当事人的诉讼时效很快就要超过了,希望可以给我们立案,维护我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后立案庭同意把快超过诉讼时效的那个被告的案子立了,其他4个等到过年以后再来立案。也只能这样了。
42、2013年2月16日
终于过完春节了,按正常上班时间到了律所,看到大家很开心,同事们脸上都洋溢着节日的喜悦,到所的人签个到,每人领了一个开门红包。大家说说笑笑聊着春节的趣事,都没有进入工作状态。和大家相处近一年的日子,虽然大家各自做着自己的事,但并不是传说中的没有人情味,几个年轻人经常一起喝茶、吃饭、讨论案子以及对社
会生活的一些感慨,这样的工作同事关系,很是融洽,而且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43、2013年2月25日
所谓看人挑担不吃力。很多人觉得律师是非常轻松的职业,整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其实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完成的,何况当今的社会,这么多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每一位律师都非常辛苦的利用毕生所学来服务大众的。想到这些,我也不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认识到了自己所学与现实社会的需求之间的差距,而要缩小这之间的差距除了我个人的不断努力外,还需要时间的不断积淀。所以,这些事是急不来的,是靠一点一滴积累出来的。为了以后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现在就应该拿出十分的努力。
44、2013 年2 月27日
每次基本都是跟着师父一块,在律所接待当事人,到法院办理一些相关事务,一起赶往办案地点等等。自己觉得都有点跟屁虫的味道哦。不过可别小看了这“跟屁虫”的作用哦,一趟趟下来,着实受用呀。每次跑完案下来,那个累呀,可是相当的哦。算算实习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大半,感触最深的是工作的重复性。现在回想起来,正式这种重复才能磨掉我们初入社会时的那份锐气,少一些浮躁与夸夸其谈,多一份沉稳与淡定。生活原本就是这样,付出与回报总是相等的。
45、2013 年3 月2日
人的胆子是锻炼出来的。没有天生的天才,更没有天生的笨蛋。有很多公司或企业是不喜欢接收一些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尤其是法律这块儿。原因是众多的。法律知识不够全面化、系统化,很多法律问题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就难以妥善地进行处理。而且律所的性质决定了律师在个案中的主体性和现实中的律师和当事人之间关于案件细节的私密性,所以律所都不是很欢迎。且我们在他们眼中一个个娇嫩无比,故无心摧残。因此天桥律师事务所接受我来实习,是我感到很幸运的事情。这里的律师都非常热情,没有一丝冷落之感。近一年实习下来,感触颇多。“今天比昨天做得更好。”这是我对自己的基本要求。
46、2013 年3 月10日
今天接了一个劳动争议的案件,被申请人事一个经营服装的个体工商户,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今要把员工解雇掉,员工心里很不痛快,自己算得上跟老板一起为其打拼,一用完就不顾情份,要解雇她们。但老板现在在四川还没回来,她们决定提前走,该怎么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因为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我帮她们写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让她们用快递寄给公司,快递内件品名注明是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这样我们就履行了通知义务,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 47、2013年3月15日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我们所来到小湖塘社区